哲思 发表于 2010-9-1 13:15
我的看法是:
1、任何社会的“转化”都是社会内部的转化,如果从单纯形式上看,比如奴隶制国家和封建制国家,不管生产方式和生产关系怎样不同,在纯粹的形式上,国家总是国家,所以,仅仅这种意义上去考察,说不是解体当然也可以。不过,这和研究历史变迁的规律没有什么太大的关系。
2、如果我没有理解错的话,说奴隶社会是首领的私有制,这个说法站不住脚,至少西方不是这样,你即使不查阅历史资料,看看古希腊的传说和荷马史诗也应该可以了解。至于东方,我现在印象不深了,需要进一步去查阅资料。不过,我认为,首领占有共同财富这种现象肯定存在,但是,并不能说奴隶制就是首领的私有制。首领们因为管理公共事务的原因,可以借机多得到一些财产,但是,这只能说他有可能比其他部落成员相对更富有些,仅此而已。
3、说“氏族公有制转化为私有制,是因为社会中首领出现了小家庭”,当然,你说的这个是史实,不过,这是伴随着社会变迁的现象。家庭成为独立的经济单位,是要以人类生产发展到特定高度为前提的。没有这个作为基础,作为独立经济单位的家庭的出现是不可能的。再结合你的论坛签名来看,你主张消灭这种个体家庭才能实现共产主义。呵~~,我无法回答这个问题,但是,至少在实现你说的这种情况以前,应该消亡的是作为独立经济单位意义上的家庭。而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为此创造了物质基础。在社会化大生产面前,不论是个体的物质生产还是个体家庭的物质生产都是不必要的,不具有经济意义的。手工生产一件衣服比机器大生产生产出来的其中的一件衣服的成本要高得多,但是,如果用机器只生产一件衣服,那么,它就比手工生产一件衣服的成本要贵很多。所以,社会化大生产是以“集中”以及“规模”为前提的,原材料的集中,生产和生活资料的集中。没有这种集中和规模,大生产就没有经济意义。生产方式的这种变革,是各种形式的私有制生产关系所不能容纳的,当然,作为独立经济单位意义上的个体家庭,现代的家庭不早就变成了纯粹消费的单位了吗?
1 马克思在公有制转变为私有制用了两个词就是瓦解和解体,这两个词代表政治体制解体和经济体制解体。其实这两种体制都存在,只是产生了内部变化,岂能为解体。
马克思描述的解体,是有他的特定条件,就是产品剩余,私心出现,人们就各为私有。如果公有制不是解体,就说明产品剩余,私心出现不是公有制转变为私有制的根源,——这就说明“解体”背后的一套理论是错误的。怎能放弃解体背后错误的观点!
2 如果我说的不对,你可以查看历史吗。
启统治时期的奴隶部落,部落中的一切(包括奴隶自身),是不是启及其家人的资本。
启及其家人以外的人是不是都是奴隶?如果说不是,请问:部落中,啥是奴隶的?
其实,包括奴隶自身都是奴隶主的,都能被奴隶主买卖。
3 如果你承认我的第三个观点正确。即““氏族公有制转化为私有制,是因为社会中首领出现了小家庭”,当然,你说的这个是史实”。那么,取消这个生成的家庭就等于又回到了公有制。
就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