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上15号了,还没报税的企业财务人员抓紧时间报税了,二季度汇算清缴该纳税了。作为公司财务,也知道自家公司的经营状况,很多时候都因为缺成本导致利润虚高,最后还要缴纳所得税和分红税,应该交的税就不说了,就说多缴纳的这虚高利润的税,差不多占虚高利润的40%,我们虽然不能完全解决,但也可以将40%降到3%。
在这里我们要知道有些地方的税收政策就是有优惠,导致最后缴纳的税费本来就不同,比如西部地区缴纳的所得税就比东部少10%。而有的地区为了招商引资也会出台相应的政策。我们都知道的“霍尔果斯”对所得税就出台五免五减半,意思就是企业前面5年所得税全免,后面5年所得税减半征收。当然除了所得税,还有税收奖励,这里就不多说了。当然,“霍尔果斯”由于税负太低,最后不得不提高入驻门槛,优惠力度也降低了。
说了这么多就是为了介绍一个可以为个人独资企业核定征收的税收洼地,《***》所了解的一个园区,地方ZF首先是比较欢迎,提供的政策稳定适合各种行业入驻。核定后税率0.5%~2.1%,综合税率最高才3.16%。所以上文提到将40%降低到3%,就是用的个人独资核定征收。
怎么做的就是我们假如将企业500w的虚高利润转移到个人独资企业,用个人独资企业进行业务往来。
转移前:所得税500w*25%=125w
分红税(500w-125w)*20%=75w
一共需缴纳125w+75w=200w
转移后一共只需缴纳500w*3.16%=15.8w
这里很多人会问,这样是合法的吗?答案是肯定的,但是有个前提是我们的业务一定要保证业务真实性,依法纳税就可以了。ZF的奖励扶持力度大,才能促使企业到园区入驻,进而拉动当地经济发展,这是一个双赢的结果。
节税千万条,安全第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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