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时代新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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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以致用] [原创]中国人都是小偷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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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ngmoo 发表于 2006-5-25 10:05: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其实主楼文章只要把题目中的“小偷”改换成“囚徒”(prisoners),估计阅读量就会大大减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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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bai 发表于 2006-5-25 13:48: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证据不足”是指杀人证据不足,而偷窃已捉贼捉脏,所以判2年。呵呵。

就是盗窃罪,也要注意罪与非罪的区别,需要齐备法律要件。

李志刚: leabai@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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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新锐 发表于 2006-5-25 14:39: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sungmoo在2006-5-25 10:05:00的发言:
其实主楼文章只要把题目中的“小偷”改换成“囚徒”(prisoners),估计阅读量就会大大减少了。

打个包装。呵呵。

学者不患才不及,而患志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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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代新锐 发表于 2006-5-25 14:44: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leabai在2006-5-25 13:48:00的发言:

“证据不足”是指杀人证据不足,而偷窃已捉贼捉脏,所以判2年。呵呵。

就是盗窃罪,也要注意罪与非罪的区别,需要齐备法律要件。

我讲的是经济学,至于其中的法理,当是如您所言吧。

学者不患才不及,而患志不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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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neralD 发表于 2006-5-25 22:04: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以下是引用leabai在2006-5-24 17:30:00的发言:

如果你拒绝承认杀人,而你的同伙也拒绝承认杀人,则证据不足,各判刑2年。

如果证据不足,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疑罪从无的原则,应当无罪释放。另外,根据证据重于口供原则,是不能仅仅根据口供就能定罪的。看来,这是警察在诱供,实是在欺骗嫌疑人。

他们是小偷,不承认杀人也得判2年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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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bai 发表于 2006-5-26 12:06: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我讲的是经济学,至于其中的法理,当是如您所言吧。

即使是作为经济学研究,也还是要注意一下客观现实,这样会更加严谨一点。

李志刚: leabai@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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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bai 发表于 2006-5-26 12:14: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他们是小偷,不承认杀人也得判2年呵呵。。。

如果不承认,证据充分也要判刑。如果承认,但证据不充分也不能判刑。我国刑法有疑罪从无的原则。

李志刚: leabai@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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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koyo 发表于 2006-5-27 15:21: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严重违背客观法律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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漠中麾 发表于 2006-5-27 22:32: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别老拿中国人说事儿,吸引眼球赚分。这是博弈论中再普遍不过的一个案例,楼主只是改了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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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abai 发表于 2006-5-28 15:13:00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别老拿中国人说事儿,吸引眼球赚分。这是博弈论中再普遍不过的一个案例,楼主只是改了一下。

呵呵,如果是美国的案例,他们是案例法,法官可以造法,我们倒也没有无话可说。但如果是针对中国的案例,还是希望严谨一点好,不要引人误解。

李志刚: leabai@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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