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pflan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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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基础] 卖房后1年内再买房不再减免个税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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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电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昨日联合发布通知调整房地产相关税收政策。明日起,对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唯一住房的,减半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通知还明确,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1年内重新购房的纳税人不再减免个人所得税。     通知要求,征收机关应查询纳税人契税纳税记录;无记录或有记录但有疑义的,根据纳税人的申请或授权,由房地产主管部门通过房屋登记信息系统查询纳税人家庭住房登记记录,并出具书面查询结果。如因当地暂不具备查询条件而不能提供家庭住房登记查询结果的,纳税人应向征收机关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诚信保证不实的,属于虚假纳税申报,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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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房不再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国家税务总局 城乡建设部 个人所得税 城乡建设部 新华社 国务院 财政部 税收政策

沙发
wzncumt 发表于 2010-10-1 21:32:27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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