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LFKF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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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申诉] 关于对马经版主whm303的投诉问题——相关管理员请进。  关闭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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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LFKFYS 发表于 2010-10-5 16:46:13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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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我不断顶起我的《强烈抗议——版主whm303 为什么不能一视同仁!!!!》一贴的问题,客服管理员admin_kefu 说:

“论坛对此类行为已经处理完毕,不知道楼主为什么还要不依不饶。看看您的发帖与回帖,超过70%都是为了针对论坛或者版主的投诉,请问您是希望论坛更好,还是希望论坛混乱?处理过的事情,一再翻出来,有何意义?靠投诉都成了博士用户级别,请问论坛还要做到怎样?请尊重大家交流与分享的权利。”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站务与外事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863706&page=13&from^^uid=1628056
管理员星野说:
人非圣贤,孰能无过?事情已经由超版gongwng 处理完毕,楼主何必紧抓不放?论坛对于出现的问题进行处理是有一定的制度与原则的。各位朋友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批评指正,我们很欢迎。但是,对于“已处理过的问题,还是一味纠缠,甚至靠投诉成了博士级别的用户,就免不了被人误会。请就此为止吧。”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站务与外事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863706&page=13&from^^uid=1628056
既然说问题已经处理完了,请问,你们是如何处理的?我是当事者,为什么我不知道?
之前对我的警告还在,而对于我提到的另个几个骂人问题,有关版主不过是在我提出这个问题之后很快地仅仅编辑了事。而在这之后,马经版的另一位王版主与我有过几段对话,现贴来一部分,请看:

王版主:这样吧,是否接受换一种处理方式:撤销警告,删除整贴?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站务与外事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863706&page=4&from^^uid=1628056
我:我有权利选择么?如果说有,那么应当至少有两种以上的备选方案,可是这里只有一种。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站务与外事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863706&page=4&from^^uid=1628056
王版主:另一种就是原来的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站务与外事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863706&page=4&from^^uid=1628056
我:哪一个有错误,那就根据规定处罚谁——不应当有任何人可以有例外,也不应当以任何借口而给任何人以例外。

规定就规定,否则,要规定作什么?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站务与外事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863706&page=4&from^^uid=1628056
王版主:给个警告无非是提醒一下,免得自觉不自觉地被封了。
有些问题,有多种处理措施。

要是不愿意接受删帖,那就维持原样了。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站务与外事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read.php?tid=863706&page=4&from^^uid=1628056
随后,情况就是“维持原样了”。既然维持原样,那么我当然就要继续顶那个贴子。现在你们告诉我问题已经处理了。那么我再一次请问,是如何处理的?whm303版主不能一视同仁你们是如何处理的(更不要说另一个同样是投诉这位版主的会员非但没有听说有什么处理结果,反而这位会员又被这位被其投诉的版主封了IP的问题了)?同样是骂人的会员你们是如何处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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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whm 管理员 pinggu thread 人大经济论坛 版主 投诉 管理员

请到这里说出你的看法。谢谢。

http://www.pinggu.org/bbs/thread-863706-1-1.html

沙发
hncywj 发表于 2010-10-5 16:54:51
胳膊扭不过大腿,见机行事,哥们!!
世界因我而精彩!

藤椅
蓉婕 发表于 2010-10-5 17:00:16
都是浮云  有必要争吵吗  换个马甲上来照样是好汉

板凳
LFKFYS 发表于 2010-10-6 08:34:08
楼上二位:
那么不行,我们绝不能姑息养奸!
请到这里说出你的看法。谢谢。

http://www.pinggu.org/bbs/thread-863706-1-1.html

报纸
XHDHDJDDJDJ 发表于 2010-10-6 09:21:52
伙计,看看这一贴子:《人大经济论坛管理处罚条例》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站务与外事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www.pinggu.org/bbs/viewth ... amp;from^^uid=1628056
里面没有一条是关于如何处罚版主的,那么你还能指望什么?

地板
LFKFYS 发表于 2010-10-6 17:17:07
没有回复。
请到这里说出你的看法。谢谢。

http://www.pinggu.org/bbs/thread-863706-1-1.html

7
LFKFYS 发表于 2010-10-8 14:13:08
关于本人被解除警告的声明


     刚刚看到一位版主昨天给我发来的对我解除警告的短信,对此,本人无论如何应当表示感谢!
    然而,需要说明的是:一,我之所以投诉并不是因为“有些辩护很拙劣”这句话所受到的警告——事实上,我根本就不知道有这一警告(这一警告从这位版主发来的短信上看是7月23日的,而我的投诉是在7月21日的);我投诉的原由是whm303版主对于我的主贴《批判马克思》的警告——这一警告现在还在。二,更重要的是,问题的焦点并不在于我是否应该受到警告,而在于这位版主之不能一视同仁。至于他后来竟然在我投诉他之后对我的“有些辩护很拙劣”这句话进行警告(我想不到还有哪一个版主能够干出这种事来——王版主绝不可能),则更令人无语了。他不但不进行反省,反而变本加厉!难道说,我的这句话,比王书记以及吴本龙的话为甚么???
    不过,既然论坛现在做出了姿态,本人看来不应当再顶那贴子了——本人既无意与论坛过不去,更不想因此让人对我有什么别的想法,因投诉而升级似乎很不光彩,尽管我很无奈。坦率地说,我并不认同这种处理结果——因为我的警告解除了,是不是表明我是对的?而我在那里提到的另个的人说的那些话是不是也是为论坛所允许的?这样,那位whm303版主因此是不是表明是错误的?对于犯错误的人应当如何入罚呢?这我未见到。同时还要知道,这个whm303版主的类似问题很多,其不能一视同仁不是一次二次了,打击报复不是一次二次了,被投诉也不是一次两次了。实在搞不懂为什么这样的人能够在论坛继续作版主——以我泱泱大国,实际上最不缺的就是人。
请到这里说出你的看法。谢谢。

http://www.pinggu.org/bbs/thread-863706-1-1.html

8
星野 在职认证  发表于 2010-10-8 15:51:27
谢谢您的理解与支持。论坛仍然处在发展初期,问题肯定还会有不少的,我们还在不停的进行调整。请给我们时间和好的建议,共同来建设好论坛吧!

9
XHDHDJDDJDJ 发表于 2010-10-9 07:56:54
看了一下楼主的那个贴子,果然警告还在。
说是解决,其实什么也没有解决——那个肇事的版主嘛事没有,投诉者的警告依旧,另几个骂人的继续嚣张论坛。
论坛好象有差不多四、五年的历史了吧?还初期?当初刚上大学的都参加工作了。有些规定的荒谬性是一目了然的,需要什么时间?个别版主的不称职同样是一目了然的,需要什么时间?
处理会员的错误雷厉风行毫不留情,处理对论坛及版主投诉的某些问题则托托拉拉推三阻四。这样的论坛能够做大做强么?四、五年了还初期,能做大做强么?

10
jhwang 企业认证  发表于 2010-10-9 11:25:33
XHDHDJDDJDJ 发表于 2010-10-9 07:56
看了一下楼主的那个贴子,果然警告还在。
说是解决,其实什么也没有解决——那个肇事的版主嘛事没有,投诉者的警告依旧,另几个骂人的继续嚣张论坛。
论坛好象有差不多四、五年的历史了吧?还初期?当初刚上大学的都参加工作了。有些规定的荒谬性是一目了然的,需要什么时间?个别版主的不称职同样是一目了然的,需要什么时间?
处理会员的错误雷厉风行毫不留情,处理对论坛及版主投诉的某些问题则托托拉拉推三阻四。这样的论坛能够做大做强么?四、五年了还初期,能做大做强么?
请按照程序进行

http://www.pinggu.org/bbs/thread-800648-1-1.html

人大经济论坛站务与外事版面版规修订(2010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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