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
所需资料:
1.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批复和批准证书副本1);
3.公司章程;
4.《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5.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复印件;
8.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9.股东首次出资是非货币财产的,提交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的证明文件;
10.公司住所证明;
11.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
12.前置审批文件或证件;
13.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
14.其它有关文件、证件。
办理时间:资料齐备 7 个工作日内
四、 外商投资企业公章刻制审核
所需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
2.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原件、复印件;
3.境外企业驻厦代表处、办事处须持《注册证》及复印件,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分支(办事)机构核转通知函回执复印件或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审批单、台港澳企业机构设立办事机构申报表〈表一、表二〉、承办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办理时间:资料齐备即时办理 一、 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所需资料:
1.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外商投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全体投资人的资格证明复印件;
3.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办理时间:资料齐备 2 个工作日内
二、 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审批
1. 设立外资企业投资申请表(原件,投资者签字、盖公章);
2.可行性研究报告(原件,投资者签字、盖公章);
3.外资企业章程(原件,投资者签字并加盖公章);
4.董事会(执行董事)、监事会(监事)名单、委派书(原件)及身份证明(复印件);
5.外国投资者营业执照或者注册登记证明、资信证明(复印件。投资者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文件。外方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经所在国家公证机关公证并经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投资者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应当依法提供当地公证机构的公证文件);
6.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名称核准书(复印件);
7.项目涉及环境保护问题,提交环保部门出具的意见(复印件);
8.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包括产权证明、租赁合同或协议、用地合同等,复印件);
9.《法律文件送达授权委托书》(原件);
10.审批机关要求报送的其他材料。
办理时间:资料齐备 7 个工作日内
五、 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
所需资料:
1、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
3、填写组织机构代码证卡申请表,并经单位负责人签字认可后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4、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回乡证复印件;
5、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四全天及周五上午,资料齐备五个工作日内
六、 办理外汇登记证
所需资料:
外汇登记证:
1、书面申请(企业基本情况);
2、营业执照(验原件或盖有原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3、企业成立的批复文件、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验原件或盖有原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4、经批准生效的企业合资合作合同、章程(加盖审批机关骑缝章,验原件或盖有原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5、组织机构代码证(验原件或盖有原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存);
6、视情况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7、填写外商投资企业基本情况登记表。
资本金帐户开立: 1、书面申请(企业基本情况、开户原因、拟开户银行、外汇账户币别);
2、外汇登记证原件(验后返还); 3、视情况要求补充的企业材料(如合资合同、章程中关于资金到位进度的条款、投资方关于缴付投资款的书面通知等)。
办理时间:资料齐备 1 个工作日内
七、 办理税务登记证
所需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核准执业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原件及其复印件;
3.注册地址及生产、经营地址证明(产权证、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自有房产,请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等合法的产权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如为租赁的场所,请提供租赁协议原件及其复印件,出租人为自然人的还须提供产权证明的复印件;如生产、经营地址与注册地址不一致,请分别提供相应证明;
4.公司章程复印件("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他"和"外国企业"不需要提供此项);
5.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贴在登记表上)、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证明身份的合法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
6.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8.有关机构部门批准设立的文件及有关合同、协议书的复印件(分支机构提供总机构批准其设立的文件及是否为独立核算的有关文书,外商投资企业提供企业成立的批复文件和批准证书、可行性研究报告);
9、"港、澳、台商企业常驻代表机构及其他"和"外国企业"还应提供境外总机构的营业执照、银行资信证明、首席代表工作证、首席代表授权书、个人简历。
10.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办理时间:资料齐备5个工作日内
八、 办理财政登记证
所需资料: 1.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企业成立的批复文件的复印件; 2.营业执照副本有效复印件; 3.公司成立合同复印件(合资、合作企业才需提供)、公司章程复印件; 4.国税、地税税务登记证; 5.财政登记表(需加盖公司公章);办理时间:资料齐备 2 个工作日内
九、 办理报关注册登记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所需资料:
1.《报关单位注册登记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个人独资、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提交营业执照);
3.《对外贸易经营者登记备案表》或《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港、澳、台、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复印件;
5.税务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
6.企业章程复印件
7.银行开户证明复印件;
8.《报关单位情况登记表》;
9.《报关单位管理人员情况登记表》;
10.《报关单位申请刻制报关专用章及备案联系单》;
11.其他与注册登记有关的文件材料。
办理时间:资料齐备 2 个工作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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