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当劳把特许经营者的范围严格限定为个人,而非公司企业。申请者必须具备250万至320万人民币的资金实力,必须居住在所开设餐厅的社区中,而且还要接受16个月至18个月的专门培训。特许经营者被允许使用麦当劳的商标,共享麦当劳的供应体系,并从餐厅经营中获得利润,而麦当劳则通过向特许经营人收取其营业额的一定比例作为加盟费。请分析麦当劳这种治理结构的性质。
那么为什么麦当劳选择的是特许经营权而非直接经营的模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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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陶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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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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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其它] 请教:关于麦当劳的治理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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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子的离去,到底是树的遗弃,还是风的不挽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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