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dongjunc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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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时事] 商务部对原产印尼等国的进口甲醇采取反倾销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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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ngjuncai 发表于 2010-10-25 18:40:23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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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公布对原产于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新西兰等的进口甲醇反倾销调查初裁决定  2010年10月25日,商务部发布2010年第71号公告,对甲醇反倾销调查作出初裁,决定对来自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新西兰的进口甲醇采取保证金形式的临时反倾销措施,并终止对来自沙特阿拉伯的上述产品的反倾销调查。
  公告说,经调查,认定原产于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新西兰的进口甲醇存在倾销,中国国内产业受到了实质损害,而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认定原产于沙特阿拉伯的进口甲醇不存在倾销。
  根据初裁决定,自2010年10月28日起,进口经营者在进口原产于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新西兰的甲醇时,应依据初裁决定所确定的各公司的倾销幅度(9.3%-37.5%)向中国海关提供相应的保证金。该产品归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税则号:29051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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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反倾销 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 印度尼西亚 沙特阿拉伯 商务部 甲醇 印尼 反倾销 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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