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zwzh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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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时事] 企业之争与公民之利!(QQ与360之争)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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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zwzhai 发表于 2010-11-3 19:36:41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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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终于出手,今天有新闻说,除非360放弃其“扣扣”。不然,用户只能在QQ软件与360之间二者择一。这种水火不容的局面最终出现在公众面前,有一学者说得好。两个运动员本来在场上竞争,突然有一位,或双方不但想做运动员,而且还想做裁判员。这种比赛的可观性就可想而知了,但更重要的是影响到了那些买了门票的观众。
互联网经济的特殊性,也就注定了监管的特殊性。
  
      两个软件的用户都上亿,QQ表面提供是一个免费聊天软件,但其实质是提供了相关的广告产品给用户的,并不免费!360也具有类似的性质。在消费者对两者都形成了使用的依赖性后,突然有一方软件的产品提供者要强迫我们在二者选其一,他们的之争已经影响到我们非免费消费者的权益了。从这种利益关系来讲,QQ是没有权力这样要求用户去做些事的。而这时如果真正的裁判员——相关的监管机构还不能出现在这场利益之中,那就是让公民之利大受损害之时。到现在为止,监管机构该管的东西好象并没有用制度去健全,而不该管的东西好象制度比较多的(具体的东西大家自己去想了)。  

         我们这些消费者是否有权利去起诉QQ?可以用什么样的法律去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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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互联网经济 监管机构 聊天软件 水火不容 消费者 QQ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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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WANGXIAOSHI10 发表于 2010-11-3 19:43:17
法律都在规定公民的义务,鲜有保护公民的权利。360与QQ之争,是中国企业的悲哀,也是中国永远无法产生硅谷的原因。。。。本人无限愤怒也深表无奈啊,国家如此,企业如此,p民怎有希望?

藤椅
cqfs 发表于 2010-11-3 19:47:55
未命名.jpg
http://www.ficsn.net 菜刀不掉脚上不觉得疼。

板凳
sdf1077 发表于 2010-11-3 19:49:33
逼着用户2选1,QQ的做法似乎还存在诟病。
QQ名义上是免费软件,通过免费的途径使大量的用户使用这款软件,而正是因为有大量的用户平台,QQ才能盈利,而为了与360相争,这样的做法未免不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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