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土地自建自用,请问买地缴纳的印花税计入无形资产还是税金及附加? 土地测量费计入什么科目?
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6 号—无形资产》第十二条规定,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 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这里所说的相关税费是指能够使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的税费,例如契税。但是印花税并不是 必须的,如贵司在购置土地时即使当时没有缴纳印花税,但是贵司的土地也能够到手。
另外,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 号)规定, 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 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 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 及附加”项目。
因此,买地缴纳的印花税建议计入税金及附加。另外,如果土地测量费是为了办理土地使用权, 那么建议计入无形资产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