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寻求自2008年度黑龙江省按照统一实施的旅游统计信息,另外寻求2004年度至2007年度黑龙江省各主要旅游城市的相关统计数据!
黑龙江省旅游局关于印发《全省涉旅行业统计调查工作调查阶段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行署)旅游局(委):
《黑龙江省旅游局关于集中开展涉旅行业统计调查工作的实施意见》(黑旅办发[2008]99号)下发后,齐齐哈尔、鸡西、大兴安岭等三个先期工作试点地市按照文件要求积极行动起来,旅游局领导高度重视,亲自上手,积极争取市委、市**支持。各试点地市建立了市领导挂帅,相关部门参加,市县区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通过市**文件布置开展工作;通过工作分解,明确责任落实;通过召开协调会促进沟通配合;通过大专院校支持完善调查技术;通过举办培训班训练调查骨干。
省旅游局政策法规处在主管领导带领下,深入到试点市就调查内容、调查方法、操作模式、疑点难点等问题,与试点市进行研究探讨交流,共同工作,根据《实施意见》调查内容要求和现实情况,设计制定了全省涉旅行业统计调查各项调查内容的综合表和基层表(共计21张)及相应统计指标,圆满地完成了涉旅行业统计调查先期的各项准备工作。10月21日,孙尧副省长对《黑龙江省旅游局关于集中开展涉旅行业统计调查工作的实施意见》作出重要批示:“考虑较为细致,望认真做好。另外,要制定工作计划,责任到人,开展招商工作,推动旅游产业发展,使各项指标能实现较好、较快增长。”
为使下一步全省范围内的调查工作全面顺利展开,现将《全省涉旅行业统计调查工作调查阶段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接此通知后,认真研究,抓好贯彻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