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罗鹏
1409 8

[学科前沿] 分工生产中,任何一个专业都对产出做出了贡献 [推广有奖]

  • 1关注
  • 86粉丝

大师

15%

还不是VIP/贵宾

-

威望
1
论坛币
31940 个
通用积分
208.4557
学术水平
971 点
热心指数
1003 点
信用等级
875 点
经验
337239 点
帖子
12123
精华
1
在线时间
6532 小时
注册时间
2008-6-14
最后登录
2024-4-27

+2 论坛币
k人 参与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一份

应届毕业生专属福利!

求职就业群
赵安豆老师微信:zhaoandou666

经管之家联合CDA

送您一个全额奖学金名额~ !

感谢您参与论坛问题回答

经管之家送您两个论坛币!

+2 论坛币
马政经的一个无厘头的说法是:在分工生产中,唯有直接作用于劳动对象的专业的劳动者的劳动,才创造了财富,进而,只有它才“创造”了“价值”,其他的没有直接作用于劳动对象的专业的劳动者的劳动,不创造财富,进而不“创造”“价值”。
我们只要观察一下分工生产过程,这种说法就不攻自破。
从一个最简单的例子开始。
在中等技术水平下,一个制造业车间中,有两大类工人:主要生产工人和辅助生产工人,也就是师傅和徒工。前者负责操纵机器,进行零部件加工;后者则从事物品的搬运、工作地清理等等杂活。如果你说,师傅和徒工的分工合作中,只有师傅进行了加工活动,改变了材料的形态,因此,只有师傅创造了财富和“价值”,徒工则没有创造任何财富和“价值”,是不是一种片面的不实之词呢?
徒工确实没有直接改变材料的形态,但这并不能说明徒工对生产没有贡献。因为,如果没有徒工这个专业,师傅就要将自己的时间分出来一部分进行搬运和清理的工作,因为,生产,并不是仅仅进行加工,而是一个系统活动,既需要加工,也需要搬运和清理,后者同样是创造财富过程中不可或缺的活动。当对加工和搬运清理进行分工,专业加工者就将自己的时间精力集中于加工、而辅助工人则将时间经历集中于搬运和清理等工作,会产生个体效率和集体效率的提高。徒工不进行加工活动、不改变材料形态,一点也不能抹杀徒工在队生产中的贡献,不能抹杀他们是财富创造者的事实。
从这个例子中,可以看出,声称只有直接生产者才创造财富的人,都是些偏执狂。
我们继续引申。
一群工人进行分工生产,前后工序要配合,平行作业也要配比。而群龙无首,各行其是,就是低效的。所以,专业管理者就是必需的。管理者可以从这群工人中脱颖而出,也可以从外部引进,这都不重要,重要的是专业化。设想管理者从工人群体中选拔出来,如果要求他是兼职的,既做管理,又进行生产,处于一种非专业化状态,虽然比无管理者的情形要好一些(有时可能更糟,因为人的时间精力是有限的),但比管理专业化的情形,要糟糕很多。
那么,专业管理者,如同徒工一样,没有参与直接改变材料形态的活动,就说他没有对生产做出贡献?不能。比起没有管理者,有管理者的队生产效率更高,这就是管理者参与创造财富的事实证据。
同理之处很多。
工厂的保洁人员,对生产做出贡献了没有?如果按是否参与制造来划线,似乎没有贡献,但这种说法是错的。没有保洁人员,那么一线工人就要分出时间和精力去做保洁的工作,生产的效率就要大打折扣。
材料采购人员,对生产做出了贡献了没有?做出了贡献。因为,如果没有这类人员,工人就要放下手头的工作,去做采购人员的活计。
产品销售人员呢?一样的,同理的。
研发人员呢?一样的,同理的。
投资者呢?一样的,同理的。如果没有投资者,工人们就要自己先去积累劳动,换回货币,再进行对自己的投资。现实中的个体户、业主企业,都是这么开始的;随着发展壮大,个体户或业主就成了专门投资者。股份制的出现,使得人们可以在此企业做工人,在彼企业做股东,这不是很正常吗?
各位看官,你是要明事理呢,还是做个偏执狂?

二维码

扫码加我 拉你入群

请注明:姓名-公司-职位

以便审核进群资格,未注明则拒绝

关键词:创造财富 劳动对象 专业管理 技术水平 分工合作

用一种错误去纠正另一种错误,并不能使错误得以消除;用一种邪恶来对抗另一种邪恶,最终会使邪恶得以壮大。——罗鹏
沙发
罗鹏 发表于 2020-9-19 04:41:1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马哲总是信誓旦旦地说,看问题要全面,可怎么到了马政经,就巧言偏辞了呢?
无他,为了证明片面性论断,就只能巧言偏辞了。
劳动还分出个“生产性劳动”“非生产性劳动”,搞笑无极限嘛。

使用道具

藤椅
石开石 发表于 2020-9-20 12:16:42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即使利润不是股东创造的,是雇佣工人创造的,利润,根据谁所有归谁的准则,还是归股东所有。换句话说,讨论利润是谁创造的没用,不管利润是谁创造的,利润都归股东。
所有权准则是私有制的基本准则。

使用道具

板凳
罗鹏 发表于 2020-9-20 19:40:2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石开石 发表于 2020-9-20 12:16
即使利润不是股东创造的,是雇佣工人创造的,利润,根据谁所有归谁的准则,还是归股东所有。换句话说,讨论 ...
交换价值不是“创造”出来的。有没有脑子?

使用道具

报纸
罗鹏 发表于 2020-9-20 19:57:5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创造利润,这种说法得多么无头脑。无论工人还是投资者,是不是也创造亏损?

使用道具

地板
罗鹏 发表于 2020-9-20 20:25:59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队生产中,各个专业都对财富生产做出了贡献;而各个专业的贡献,并不能清楚地无误地区分比例;所以,分配合作收益的方式,就在各要素所有者之间协商确定。常见的利润工资制,就是工人一方同意获得一个相对固定的工资收入,承认投资者的剩余收益权。同意拿工资和承认对方剩余收益权,是一回事。剩余收益权,和剩余收益不是一回事,前者指权利,后者指有利润,所以,拥有剩余收益权,也未必能够得到剩余收益,也就是说,投资者有权获得利润但同时也要承担亏损的责任。
通过定义死劳动,把资本做为过去劳动对生产的贡献抹杀掉,然后又瞎编什么活劳动创造新价值,这样就达到了所谓剩余价值也是直接生产工人创造出来的虚假结论。

使用道具

7
象鼻子 发表于 2020-9-20 22:00:49 来自手机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资本家通过投资从而获得利润,具备合理性吗?

按照马克思的理论,资本家是不能获得利润的,那么直接就干翻了私人投资。

国家投资后,要不要获得利润?按马克思理论,利润应当是工人的,应当分配给工人。被国家拿走本属于工人的利润,那就是国家在剥削工人。

使用道具

8
石开石 发表于 2020-9-21 08:55:46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罗鹏 发表于 2020-9-20 19:40
交换价值不是“创造”出来的。有没有脑子?
增加值不是创造出来的吗?利润(假设生产全部销售就是营业盈余)是增加值的一部分。

使用道具

9
clm0600 发表于 2020-9-21 09:11:03 |只看作者 |坛友微信交流群
马政经的一个无厘头的说法是:在分工生产中,唯有直接作用于劳动对象的专业的劳动者的劳动,才创造了财富,进而,只有它才“创造”了“价值”,其他的没有直接作用于劳动对象的专业的劳动者的劳动,不创造财富,进而不“创造”“价值”。
------------
这只是个别人的说法,他代表不了“马政经”。

使用道具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我要注册

本版微信群
加JingGuanBbs
拉您进交流群

京ICP备16021002-2号 京B2-20170662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2788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GMT+8, 2024-4-27 14: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