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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闲其它] 外贸企业与离岸公司的密切关系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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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很多个人做SOHO和很多没进出口权的厂家,做外贸都为没外币接收帐户收款而感到头痛。针对这种情况,可以注册一个香港公司,离岸操作,这样,你就可以以香港公司的名义在国内的外资或内资银行开到公司的账户,账户可以接收外汇,提现,转帐,电汇,支票和操作信用证。而且还可以以香港公司的国际知名度。

现在说明一下具体的操作及费用问题,操作作过程很简单。注册公司需要10个工作日完成,之后以公司材料到外资银行开户,之后就可以以香港公司与国外客户签定合同操作,并用自己的外资银行帐户操作外汇,自由进出,兑换,提现等操作。TT。L/C 支票等。

关于离岸账户:
1 .金额小的而且你和客户关系好的,可以用个人外币帐户收,只要客户愿意就可以了,在中行的个人外币帐户可以接收海外公司的汇款,但结汇和提现是有限制的,要受外管局管制,要注意,国内银行很多个人帐户只能私对私。
2. 现在很多人都是这样操作了,在香港(英国)成立离岸公司,用离岸公司的名义回国内开设到公司的外币帐户,离岸公司的国内帐户就可以可以接收外汇,提现,转帐,支票和收发信用证,因你的是海外离岸公司,国内开设的外币帐户就属于境外帐户了,所以你这帐户不会受外管局管制,你随时可以将帐户里的资金打到国内(或海外)的公司帐户或个人帐户里,自由操作外汇,这样还不会涉及到交纳个人所得税。

3.转口贸易举例:
例如:假设美国客户下单100万给中国公司,中国公司将100万的货物出口给美国客户。其中成本价是80万,利润是20万。那在完成此项贸易后,其所得利润20万就要按中国的税率,打33%的企业所得税并且企业还要交纳其他增值税、行政事业性征费等等。
如果现在您成立了一间香港有限公司。可以用自己的香港公司先与美国客户签订100万的合同,而后香港公司再下单给中国公司,以80万购得。在您美国客户收到货后,会按合同,将货款L/C或TT给您香港公司100万,您香港公司再转帐80万给中国公司做“外汇核销”。这样,20万利润就留存在香港公司的帐户中,并且按香港公司税务条例,只要您的客户、货物、帐户,不在您香港本国,那您香港公司的业务利润,就属于海外利得,不用交税。(您香港公司在中国可以开立离岸帐户,其中的资金可以在国内外自由运转,不受外汇管制。)


以上说到的只是付款方面的一个流程,但是具体的单证操作呢? 发票和装箱单都可以以香港公司的名义出给客户,至于提单和产地证怎样才能避免出现工厂或外贸公司的名字?请看以下解释!

客户→香港公司→代理公司→工厂,报关出口还是用代理公司.
1.Commercial Invoice
卖方做你们香港公司名字
2.Packing List 卖方作你们香港公司名字
3.B/L稍麻烦点。按规矩,B/L的Shipper应该要和Commercial Invoice和Packing List的出具人一致,如果是你们自己找的Forwarder(我是指你们自己联系并且由你们付运杂费包括海运费保管费等等),那很简单,你直接告诉他们 Shipper应该怎么打就是了。你付给他们运杂费你就是货主,他们不会管报关申请人(代理公司)名称是不是和B/L之Shipper一致的。所以注意不 要用代理公司的Forwarder,以免麻烦。
但是如果是客户指定Forwarder,FOB成交的话,你们就要和客户的Forwarder打交道,说服他们Shipper出你们香港公司名址,所谓麻烦,就是指这种情况。不过一般来说不会很困难,现在的Forwarder一般都很明白,知道是怎么回事。
4.C/O必须要代理公司才能作,香港公司是没法作的。自然C/O上的发货人就是代理公司的名字了,不过这没什么关系,下面再说。但是有一点非常重要, C/O上显示的Invoice number要和你自己做的香港公司的发票之Invoice Number一致(下面Form A同理)。
5.Form A必须要代理公司才能作,同上。一般C/O或Form A客户只要其中一种的,看国别地区来了。不过你说你们客户是北欧的,应该是要Form A不是要C/O了?
6.许可证不熟(没做过需要许可证那么高层次的产品),估计也不可能由香港公司出,所以卖方名字也不太可能是你们香港公司,不过许可证应和C/O、Form A同类,卖方名字和箱单发票不一致没有关系。
7.除C/O、Form A和许可证外,所有其他乱七八糟的文件都可以你们自己香港公司出(比如有些信用证里规定的保证未使用童工/非法劳工证明啊之类的),落款名字都需和箱单发票的发货人一致。
然后牵涉到的就是客户需接受第三方单据(Third Party Documents)了。你直接向客户说明,请他确认接受,一般都没有问题(至少欧洲是这样),因为他们清关的时候他们的海关是可以接受第三方出具的 C/O或Form A的,所以同不同意接受TPD在乎客户自己,跟他们的法律规定没什么关系。
一般的付款方式,只要客户邮件或传真确认接受第三方单据就可以了,但如果做L/C的话,记得一定要客户在L/C里注明一条:Third Party Documents Acceptable 不然你就麻烦了,最轻的也是单证不符单单不符,等着不符点扣款吧(50-150美金没了),严重的客户有权拒收拒付,那就情况不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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