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yuwei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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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营制度经济学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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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强竞争企业模型――政企司高层制度经济学(未完成)

一、专业化(分工、群集、信息共享、信息不对称、外部性、风险、货币期望、交易费用、市场准则、政府任股、风暴场景、科技流动、人才等量需求、公义指导)

二、资本与资金

三、企业经营权

企业的经营权其实是取了所有权的一部分权力,让企业主不会因为经营失败而损失过重,这里主要讲的是民营制的企业。在企业主的经营过程当中,由于经营权的争夺异常激烈,一旦经常易主,其契约交易费用将会很高。一个企业主在获得一个企业的经营权的时候花了很多钱,不管他生意做得好坏,其转移经营权时又会要求至少收回资本的贴位金。

资本的贴位金就是留滞资金的相关利润率利息,也就是在经营该资本时投入的如固定资产、不动产等的可以继续进入社会相关行业有效使用的残留资产的用社会平均利润率或行业平均利润率计算的利息。贴位金的意义是进行有限制的行业保护,也避免为了利润率统一[实现平均利润率]而进行的级数式增长的资金流动风潮,以及减少自发性的资源浪费。资本的贴位金的实现本身就是一种自发性的行为,只是需要一定的良性引导。至于选用社会平均利润率还是行业平均利润率计算贴位金则大致要看该资本的行业开放性了:行业开放则比较适宜用社会平均利润率,而如果行业不开放则比较适宜用行业平均利润率。一般来说,好的行当不太开放,行业平均利润率高,则会用行业平均利润率来计算贴位金,而坏的行当比较开放,行业平均利润率低,则会用社会平均利润率来计算贴位金。

从上一段可以看出贴位金会引起资本的一定限度的澎涨,因为好的行当要选高的利润率来计算,而不好的行当也要选高的利润率来计算,虽然存在一定地博弈,但是在消费者优势的经济中则这种拉高的情况是正义的,因为在消费者优势的经济中资本家更要保护自已。

于是民营企业连续换手的情况是:第一契约交易费用要上升,第二贴位金会引起资本的澎涨。

而又有个第三情况,信息不对称的突发效应:也就是说当一个企业换了老板了,其对市场的开发(外部性开发)和对价值的理解是极不相同的,而当该企业换了员工的时候,这些员工的技术素质和经验也是不同以前的,老板和员工的原始博弈和谋合之后,其内部信息不对称的形势和生产力结构也是难以预计的。因此任何经济人与该刚换手的企业进行交易时会产生巨大的心理落差或是心理胜升。这种心理波动影响了该经济人某角色的需求函数。为了找到自已和企业的平衡点,正常人都是要有一个理性分析和重组的过程,无端消耗太多了,该经济人的相关角色的需求函数不能解释,则交易就无法成功了。从后面一步来讲,一旦几个已经和该刚换手的企业交往过的人之间形成了信息共享,而且是信息共享中的有躁音影响的共享,则口耳相传所出现的误解和误差则会相当的历害,万一形成风暴,则其场景范围就看这些相关经济人的行动了。当然了,本段的前提条件是本企业的易手是本行业的和非行业替换性初点引入的。

接着是第四个情况,如果企业易手发生在行业之间,则有一点要恳定的是行业的保护和入侵必有一番争斗,无论这是理性引导的还是个性引导的,也无论这是自发的、自觉的、外部经济的驱使、群集的强制力压制、用于风险控制的上部力的操控甚至是参杂了个人的喜好。有一些办法来对付这些外行人的入侵,一是以多目标进行涨价和淘汰,二是有选择性地进行对本行业有利的技术引入。三是行业自律和自激励。

1、 以多目标进行涨价和淘汰,目的是让财力强的人来接手,以便本人获得高利;以及使同地区得以经济上更优势,以便该地区同行业的获得发展;同时可能的话与此外行人进行交流和诚信相待,引起他对本行业的好感和信任,有利于本行业获得强援,也会有利于在好感中获得自我的发展空间;还可以向此外行人吸取经验和学习一点管理技术,以获得更多的生存信息。

2、 有选择性地进行对本行业有利的技术引入,目的是该外行人的技术更有利于本行业的发展,或本人也可以在其中谋利、获得升级,于是和此外行人优先沟通;另外也可以引入一些时尚、流行、高带动力的技术用于发展本行业的经济区域;更好的是引入一些可向本行业转化或直接带动本行业的技术,用以发展本行业或本人。

3、 行业自律和自激励,目的是用这次外行入侵的事实来引起同行业的警觉,改正同行的理性认识,再以新的理性去改变同行的自激励的价值取向,以正义之举赢得自我,赢得发展。

从这三个方法及其前提可以看出一个结论,就是对于外行业的入侵,无论是本人还是本行业都会作出一定的努力以避免利益的损失,还要获得一定的发展机会。但不论是怎么地决策,最终资本的贴位金又在这里成为了焦点,因为在这里,行业之间的交手使得大量的专业技术和专用设备的有耗费转移和难再利用的浪费,专业人才的下岗也会造成一定的社会压力,而资本的最高理性中有一条是“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性。于是好的社会必然会产生压力,迫使贴位金的升高。此时,贴位金将会参考信息共享和信息不对称了。比如在一个低利益行当的企业家要向高利益行当区转移,而且是以选中某个高利益资本要与之企业家交换的情况时,这时该高益企业家就要看低益企业家的技术、管量、制度等信息值不值得本人和本行业共享以及能共享多少,而本行业对彼行业的信息不对称是否又足以让“我”立足,这时,该高益区的老板就会作出一个判断,这个性据(定性的数据)称为蔽益筹据,而将这个蔽益筹据附加在贴位金上与低益区的老板去谈,谈下来的金额称为超贴位金,该超贴位金是必然要补偿的。于是资本又再一次由于超贴位金而澎涨。

还有第五个情况,就是某个外来行业是有恶意地来侵占本行业的领地,是一种在某一地区对某一行业的初始性的入侵,于是从该群人身上必然要收取倍超贴位金了,倍超贴位金倍出的部分是对技术价值的一种分析,只要技术是足可替代本行业的,就也许要按本行业本地区的产业总价值的30%以上计算,这种行动必然要有本地区本行业的全体的参与了,没有行业协会的地区将会对这种情况难以管理,不能形成有效的自保。

以上所说的五种情况是对付企业行业竞争的一个分析,对这五种情况进行一下总结性的分析就是:企业的生存范围受到社会分工的影响,正是由于企业主要追求的是某些人和角色的利益和价值,于是这些大人物就需要社会分工向着他们的意原发展,于是行业划分明显了起来。而行业与行业之间、行业内部的斗争迫使对平均利润率的追逐成为了企业家的主要任务,而要保证平均利润率的可追逐性,企业家又都必须从剩余价值入手,也就是说“我”如何保证“我”的现实利润的问题。在资金的互相流动中,之所以资金要从这儿流到那儿,是为了那边的剩余价值的获取和来源适合我的个性或适合我的理性。也就是说当某个企业家发现那个行业的剥削方法、管理方法、生产力结构、技术特点和公义理想等都是“我”所梦想的,都是“我”力所能及的,那该企业家就会义无反顾地冲向这个行业。然而他们所冲向的正是别人的梦想,别人的立足之地,于是交易开始了,补偿开始了,适应开始了,其中需要的耗费太大了,因为梦想的力量是足以让人拼命的。大量的时间、物资和好奇心用在了契约上,用在了贴位金引起的资本澎涨上,用在了全人类的谋合上。

正是这种大量的大量的用于自我发展的资本家的需求和付出,使得资金有了流动,GDP增长了,工人也有了流动,生活的质量也提高了,但是有一个深层次的问题越来越明显了,就是资本家的梦想成为了全人类的负担,如果实体经济资本家会达到总人口的5%的话,那种实体经济的资金流动就会相当地大,而依附在这5%实体经济资本家身上的虚拟经济资本家将会在30%以上,虚拟经济是一种建立在契约之上的经济,也就是说实体经济创造了契约,而虚拟经济改造了契约,他们共同分享了从工人身上剥削来的剩余价值。重要的是在于如果卷入实体经济的资本家都是真正的资本家的话,那资本主义怎么能发展到这种契约风暴的时代,契约的力量是剥削、偿还和风险控制。于是契约风暴也就成为了剥削风暴、偿还风暴和风险控制风暴。如此带来的信息大爆炸有何好处。

一个好的处理方法就是将资本家控制为极少的几个人,而绝大多数人都是为自已而活着,具体的方法是将企业的主人定义为只有资本的经营权,而没有资本的其他所有权的经济人。也就是说只允许一个企业家有限制地自由做生意,而不允许这个人从此开始有了垄断别人的能力,也不允许他参政,摄政和捐政,也不能控制股市,也不能涉及公共事业,不能搞政治帮派,更不能投资国家经济命脉。该企业家要搞这些也可以,但是一定要经过大的考验,成为公司制的企业以后才行。这一点以后再讲。

至于民营制的企业制度是什么样的,其法律原则如下

1、 民营制企业的员工享有民法的一切权力。可以自由组织工会。

2、 民营制企业可以是群体也可以是集团。

3、 民营制企业由董事层、经理层、管理层和员工层组成。

4、 民营制企业从下向上逐级对工作负责,从上向下逐级对管理负责。

5、 民营制企业从下向上逐级对技术负责,从上向下逐级对风险负责。

6、 民营制企业从下向上逐级对公平负责,从上向下逐级对自由负责。

7、 民营制企业是以经营为目的的,不允许垄断别的经济群集。

8、 民营制企业是以经营为目的的,不允许参政、议政、摄政和捐政。

9、 民营制企业是以经营为目的的,不允许控制股市。

10、 民营制企业是以经营为目的的,不允许涉及公共事业。

11、 民营制企业是以经营为目的的,不允许搞政治帮派。

12、 民营制企业是以经营为目的的,不允许投资国民经济命脉。

13、 民营制企业是以经营为目的的,可以组织和参与集会。

14、 民营制企业是以经营为目的的,可以关注民生,参与民主,争求民权。

15、 民营制企业是以经营为目的的,可以进行一切有利于企业发展的已注册项目。

16、 民营制企业是以经营为目的的,可以对自身进行技术保护,资产处理,会计记录、审查准备、统计申报。

17、 民营制企业是以经营为目的的,可以开展科研及其相关的服务,可以注册知识产权、可以申请专利发明。

18、 民营制企业是以经营为目的的,允许申报国家项目,一旦接到,必由董事会尽量负责。国家对除董事会及经理以外人员进行等量补偿。并对科技成果进行排序以决定国家奖励,鼓励企业续接相关项目进入资本运作。

19、 民营制企业是以经营为目的的,政府有权征用相关设施、人员、办公室、厂房。

20、 民营制企业是以经营为目的的,政府有权询问相关科技资料、重要设备、实验室和特种用途的场地等的征用事项。

21、 民营制企业是以经营为目的的,必须对科技资料进信息化,无可信息化的申报政府计算中心备案,科技项目研发完成后,无信息化超一年,或又无备案超三个月,此科技项目必经专家审定才可应用。

22、 民营制企业是以经营为目的的,凡资产超一千万人民币以上的民营资本家必须在三个月内自行到政府登记,进行资产核查。

23、 民营制企业是以经营为目的的,对除董事会以外的员工的身份、学历、职称、技能、经验,工龄等信息要上报政府涉权的人才机构。

24、 民营制企业是以经营为目的的,不允许对任何员工进行任何的人身伤害。如有至重残及精神病者,先入精神劳教所三个月,然后开庭审理,以罪定刑,此后再无精神劳教,代以体力改造,直至出狱。

25、 民营制企业是以经营为目的的,凡资产超过一个亿人民币的民营资本家,必须承认自已资产的合理性,由司法部门作为公证方,监督机关作为主动求证方。若不能说明来历的资产,作为不可遗产,不允许被其亲人继承。不能说明来历的资产也可以用于高风险低回报的投资,三年内不可撤资,如能将此企业搞活,拉动了落后人群的发展,则可以自由操作公司,政府注资该企业总资产的30%用于发展。再三年后,企业解散,该资本家和政府各取回资金50%。该企业家可以申请延长合作期。

26、 民营制企业是以经营为目的的,企业成立后的头三年是监查期,必须保证企业在该期限内无人上告该企业破坏生态环境。若有人在期限内举报再经证实,则又是增加该企业三年的监查期,同时罚款企业即时总资产的1%。如此循环。不在监查期的民营制企业若有人举报破坏生态环境,则立即进入监查期,但没有针对此次的罚款。若企业投入企业10%以上的总资产用于环境保护,则可以每5%的总资产的投入来换取一年的监查期的减少。该企业的投入可以用于本企业,也可以用于别的企业,或交由政府环保部门统筹安排。事后,如发现当年50%以上的环保投入是虚假的,则处以2倍于虚假额的罚款。

27、 民营制企业是以经营为目的的,政府对大富民营资本家实行记分制度,在总资产在100万以上的企业的企业家,必须找一家资本在1000万以上的企业的企业家作规划统计员,政府定期对各规划统计员进行交涉,了解其对相关地区的经济分析的正确与否,同时请各规划统计员选出一个企业家来参加中央的经济学考试。对交涉的结果进行排序分层计分,对经济学考试进行卷面计分,交涉记分和卷面记分共同决定了某规划统计员是否是真正值得信赖的企业家。对于有舞敝的企业家,则对其所在的集体进行整体惩罚,减少对其的信任度。

28、 民营制企业是以经营为目的的,政府对民营资本圈的科技研究进行有限制的激发以及少回报的投入。即将非对民营有利而对军营有利或对公司制的企业有利的科技实行包干合作制,将几个有互助性的企业拉拢来,也让他们独立开发独立生产获得初步收益,然后让公司制的企业或军营制的企业来对有成果和有经验的企业进行兼并和重组,而对对民营有最大效益的科技研究,则进行独立培养制,尽量减少政府投资,也不要把该企业直接推向市场,要保证企业可以在有效成果的进步下顺利延续下去,比如用短期订单制。

29、 民营制企业是以经营为目的的,简单地总结一下民营制企业的概念是:资本所有权在人民手中,让人民自已去想方法融通,只要有个人想经营,就出来注册一下,存些注册资金,该注册资本不能用于典、不能用于当,不能用于抵押,但能用于信用保证,能用于偿还贷款,能用于保险,能用于补偿由于该企业的资本运作而受到伤害的人。民营制企业不能保留超过3%的流动资金在自已的会计体系中。允许人民自已起来办小金融体,政府承认其民营企业性质,承认其信用等级,承认其是唯一可以上升到能与公司制的银行和政府的银行相争的民营经济体,但不承认其能用信用来向非民营经济筹款,其只能向民营经济领域筹款。小金融体只能为民营经济服务,民营经济的企业可以任意地向小金融体做一切合理的金融活动以及与小金融体合作。当然民营制企业也可以向公司制的银行和政府办的银行开展业务往来,只是其限制前面已经说过了。

四、企业与市场挂牌价的拉剧战

五、股市存在的常规理法

六、企业飘零和企业阶席制

七、公司与企业之争(公司是非民营经济,公司可投资政府,企业是民营为主,就是起步点都是企业,企业入股市才所有权可享,经得住股市狂炒和从经营权转向所有权的企业承认其公司改制成功,在经济记录中将该企业从民围转向私围,可以进行国民经济命脉的投资以及支持政党,展开垄断经营,可于公有公司和官有公司展开平等竞争,限期退出民营经济领域;宏观上对公司群集进行政府的补助,用政府的政策来控制公司社会总资本的规模,也就是说一部分公司是被拉上来的,一部分公司可以被推下去。对公司采取非金融限制,而用的是补助性的限制,也就是做到如果减少政府支持,公司要受重创,其实是放开了经济枷锁,任其自由地发展,政府心平气和地做裁判。而政府也就成为类似股市的一个以或强或弱的挂牌价值的竞争之地,政党的角色也就是制定模式规程,以用于影响公司群集,用公司群集操纵股市去影响企业群集,最终以一定的统计监督司法行政金融手段防范风暴的发生,保证理性的正义,真正稳固的统治就连金融都是让公司去办的。政府要做的就是怎样抓住裁判权,怎样在裁判权的各角色上进行争夺,以及保证不是本论题范围的军事经济的利益。政府在日常工作中,对各公司的挂牌价值要进行平衡,比如说借力打力、引求双赢。)

八、委托人

九、代理人

十、所有权

十一、 所有权的不平衡引入

十二、 代理人与委托人的博弈过程

十三、 代理人坚持和委托人的无风险冲击

十四、 员工对代理人的评价体系

十五、 代理人的渡让

十六、 风暴解手、董事会的换界和退出

十七、 和谐死亡

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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