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班干部制度培养“汉奸”?
评价人们日常行为的标准可以是道德,也可以是功利。从功利的角度看,普通人的行为只要不损害别人,又能增加自己的利益,就是好的,经济学称帕累托改进,当然,如果一个人的行为能够做到利人又利已,那更是帕累托改进。(帕累托条件是指资源配置效率标准,当资源分配达到增加一个人的好处,至少得减少另一人的好处时,资源分配就达到了帕累托状态,是有效的,否则就是无效率的)。
人们的日常交往如果建立在双方自愿基础上的,那么,往往能增加双方的利益与福利,能够做到帕累托改进。比如自愿的交换,只有买者认为所买商品的好处多于所付的钱,他才认为值得,只有商人认为收到的钱多于卖掉东西的好处,他才认为值得,只有买卖双方认为值得的生意才能成交,否则的话,买卖肯定会泡汤。
同样道理,小学生之间的交流与交往,只要是在自愿基础上进行的,一定有利于双方,虽然小学生们交流与交往的不仅仅是物质,还有思想与感受。比如今天你给我买一颗口香糖,明天我给你买一支棒冰,这种礼尚往来,又比如你给我讲一个故事,我给你讲一个童话等等。
事实上,我们生活水平的大幅度提升,一个国家经济日益增长,主要依靠这种自愿交易机制,即市场制度。而且,交换的范围越广,人们才能专业化生产,才能积累更多的专业经验与知识,从而提高生产水平,创造出更多更好的东西,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比如在农村,我们往往见不到大型商场,见不到卖电脑、电视、汽车、KFC,而在人口众多的大城市里,商品往往琳琅满目,应有尽有。
市场机制的逻辑是一个人想自己得到好处,首先得该别人带去好处。比如企业想赚钱,就得为消费者提供有价值的商品,就得做好产品,降低价格。消费者想购买更多的东西,就得赚钱,想赚钱就得努力工作,积累技能与知识。市场机制真正使人们做到“人人为我,我为人人”,为了自己的利益,就不能不顾及别人的利益,为了增加自己的利益,首先得给别人带去利益。
而权力为基础的交往,往往只增加有权人的利益,损害无权人的利益。比如强买强卖,记得大学时我和一个同学到黄山去游玩,回来途中,班车上突然跳上来两个彪形大汉,一定要卖水给我们,每瓶10元钱,我们感觉太贵,但迫于他们的淫威,不得不“买”了下来。这种依靠强权的“买卖”,只对他们有利,却损害了我们的利益。
近日,有人发微博称,郑渊洁说小学班干部制度是在培养汉奸,并列举汉奸三个特点:1.为强权效力;2.告密;3.奴役同胞。微博还称,发达国家小学没有班干部制度,建议取消该制度,让所有孩子平等成长。
我们知道中国的等级制度源远流长,经验与知识非常之丰富,向来就有学而优则仕的传统,士农工商的阶层排列在国人看来,理所当然。远的,有吕不韦弃商从政的例子,近的,有公务员考试越演越烈,每年报考的人数近百万,录用比率极低,小学生班干部制度也是等级传统的表现。
等级制度以下级服从上级为基础,往往是强制的,可能只于一方有利,于另一方有害。好比汉奸的行为,对日本侵略者有利,对中国人却有害。这个角度看,等级制度下的行为与汉奸行为一样,不是建立在平等与自愿基础上的,往往只是单方向有利,这种交往与相处,既无法持续,也不能拓展,对专业技能与知识的积累不利,对提高我们的生活与幸福不利。这个意义上,我们建议废除小学生班干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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