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题真像mba的论证有效性。。。
此论述存在诸多逻辑问题,不能由所引用的数据得到之后的结论。
首先,作者以美元计价,却闭口不谈汇率变化,得出中美经济与中日经济差距在扩大的结论,这是毫无经济常识的。在1977年,1美元=1.755元人民币,1美元可兑约300日元,而2000年,1美元兑8人民币,只可兑约100日元。稍加分析,便可以了解,作者其实是被名义汇率的变化蒙蔽了眼睛(亦或是有意为之),得出错误的结论。
其次,在纵向比较的时候,作者耍了一个障眼法,同样也是汇率的原因,我不明白lz为什么非要用美元计价,而忽视了1977年与2000年美元兑人民币的汇率的巨大差异。如果以人民币来计算,1977年中国的GDP是5668亿(按照lz的数据,乘以汇率),而2000年中国的GDP是89403.6亿,那么2000年中国的GDP是1977年的15.77倍,远大于8.84。
再次,高速增长是不是谎言?lz你的有关gdp数据分析的基础不成立,因此这个问题无需再驳。
最后,当然力拓案的损失的确令人痛心,但是lz你的结论仍然是错误的。且不论你的200元/两的换算正确与否,单看马关条约给日本的赔款(2亿3千万两白银)相当于当初日本4年的财政收入这一事实,便知道当初的赔款的价值(注:2009年,日本财政收入为88万亿日元,按09年汇率计,约合10.51万亿人民币)。
lz用一篇漏洞百出的文章在这里煽风点火,不知居心何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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