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全国扶贫工作会议上获悉: 《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01—2010)》(以下简称《纲要》)实施以来,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从2000年底的9423万减少到2009年的3597万,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实际增长7.6%,贫困地区各项基础设施、社会事业全面加强,县域经济较快发展,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纲要》提出的目标任务全面实现。 据国务院扶贫办主任范小建介绍,从2000年底到2009年底,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61.8%,我国成为首个实现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贫困人口减半指标的国家;重点县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和人均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速双双超过17%,重点县农民人均纯收入由2001年的1277元增加到2009年的2842元。
未来10年,我国将把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作为扶贫开发工作首要任务,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作为主战场,力争到2015年,贫困人口显著减少,到2020年基本消除绝对贫困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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