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赫赫铭儿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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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央行报告称过万贪官外逃 携款8千亿元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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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赫铭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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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11-6-15 10:06:26 |AI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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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昨天,央行网站刊发报告,揭露中国外逃腐败高官转移巨额财产至境外的路径和方法。报告指出,外逃高官通过现金走私、投资等方式转移资金,级别高、案值大的高官多逃亡西方发达国家。

央行网站刊发《我国腐败分子向境外转移资产的途径及监测方法研究》报告———

本报讯 中国外逃的腐败分子是怎样把巨额财产转移到境外?央行反洗钱部门一直在进行深入研究。昨天,央行网站刊发名为《我国腐败分子向境外转移资产的途径及监测方法研究》的报告精简版本。该报告由央行反洗钱监测分析中心课题组完成,完成时间为2008年6月。
报告指出,中国官员因经济犯罪外逃始于上世纪80年代末。近年来外逃的腐败分子及其转移至境外的资金究竟有多少,至今还没有一组公认的数字,只能根据各方报道勾画出大体状况。
报告指出,人民银行在监测思路上以“获取非法资产”和“向境外转移资产”阶段为监测重点,依托并充分利用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数据库,加强对重点地区、敏感行业、特定人群和特定消费方式的监测,同时将自主分析和协查分析相结合。
报告建议相关部门应建立合作安排或工作机制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反腐败机构互派特派员制度,海关建立反洗钱相关数据查询、通报机制,建立与国外情报机构的交流等方式,完成反洗钱监测任务。


财经解读
向境外转移资产的八种方式
■用现金走私来转移
主要是通过腐败分子本人夹带在行李中直接携带出境,这种方式较为简单,费用低,但同时可走私的数额较为有限,风险也比较大;此外腐败分子通过某些代理机构(主要是地下钱庄)利用一些专门跑腿的“水客”以“蚂蚁搬家”、少量多次的方式肩扛手提地在边境口岸(主要是深圳与香港、珠海与澳门海关)来回走私现金,偷运过境后再以货币兑换点名义存入银行户头。这种方式虽然手续比较麻烦而且还要交给地下钱庄一定的费用,但风险较小,很难追查。

■替代性汇款体系在中国主要表现为以非法买卖外汇、跨境汇兑为主要业务的地下钱庄
以人民币和外币的汇兑为例:其人民币与外汇的兑换和汇付以间接的方式进行,而不以直接汇兑的运作手法完成,人民币不必流出境外,外汇也不必流入境内,各自分别对应循环。利用此种交易方式跨境转移资产的主体较为复杂,除了腐败分子和国企高管,还有某些企业为了避税逃税和享受外商投资优惠待遇而进行跨境转移其灰色资金,以及走私、贩毒等犯罪分子和恐怖分子以此转移其黑钱等等。

■利用经常项目下的交易形式向境外转移资产
此种形式大致有五类:进口预付货款,出口延期收汇;伪造佣金及其他服务贸易项目对外付款;通过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实现向境外转移资产的目的;利用假的进口合同骗取外汇管理部门核准外汇汇出境外;少报出口,多报进口。

■利用投资形式向境外转移资产
此类资金转移的特点是资金向境外转移在形式上基本合法,通常以企业正常海外投资的形式转往国外。资金性质的改变发生在境外,在境外被腐败分子非法占有或挪作他用。采用此种手法转移资金的多为大型企业高管人员或某项具体业务的负责人员。

■利用信用卡工具向境外转移资产
腐败分子或其特定关系人通过在境外使用信用卡大额消费或提现来实现资金向境外转移。目前我国对此类经常项下的个人支付没有严格的外汇管制或限制。而对于各发卡机构来说,只要持卡人单次消费或提现是在信用额度内且按时还款即可,并不做累计消费或提现的限制。这就为腐败分子利用信用卡进行资金境外转移提供了可乘之机。

■利用离岸金融中心向境外转移资产
这些人多为上市公司或国有企业的高管人员,主要采用以下步骤:第一,转移企业资产。企业管理层与境外公司通过“高进低出”或者“应收账款”等方式,将国内企业的资产掏空。第二步,销毁证据,漂白身份。

■海外直接收受
腐败分子并不从国内向境外转移资金,而是在境外直接完成贪污、受贿等过程。例如,发案单位在国外进行采购时,有实际控制权的腐败分子可以通过暗箱操作得到巨额回扣。这些回扣不转到中国,而是直接存入腐败分子在境外银行的账户,或转换成境外的房屋等不动产。更隐蔽的做法是不涉及现金,而以安排子女留学等方式作为交易。

■通过在境外的特定关系人转移资金
此类参与转移资金的特定关系人在他国均已取得合法身份,或者是留学,或者是他国居民或公民。境内的腐败分子一方面可以通过其特定关系人以合法手续携带或汇出资金;另一方面,这些特定关系人利用其国外身份在当地注册企业后,以投资形式在中国开设机构,然后以关联交易等形式转移资产。
■文/本报记者 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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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贪官外逃 离岸金融中心 腐败分子 央行网站 地下钱庄 央行 贪官 外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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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XUEINGM 发表于27楼  查看完整内容

各位从人生的不同角度发表自己据理力争的言论。我不反对。 但考虑国家的利益,我们的前辈,在民族内部斗争中,显示出的敢把腐败的皇帝拉下马的牺牲精神,实为我们民族长盛不衰的依托。 如果让一个大贪官把大家搞的家破人亡,大家同意吗?

wanbl 发表于24楼  查看完整内容

呵呵,他们都是自发抑制通胀的功臣呀!8000亿,相当于提高了一个百分点的准备金率,而且是永久性的。

fujo11 发表于18楼  查看完整内容

你们把这些人叫做“外逃贪官”,既不文雅,也不和谐; 应该称他们为“未经上级允许携公款出国不归的领导”。

soporaeternus 发表于7楼  查看完整内容

没有执行力的法也叫法?所以他们不算犯法。

jjxjiang 发表于6楼  查看完整内容

正是因为有了这些贪官,那些理论才摇摇欲坠

jjxjiang 发表于5楼  查看完整内容

我选择资本家。因为他好歹要靠自己的经营管理来获利,要参与市场竞争。在正常情况下,他的获利也是合法合理的。 贪官是对大众的盘剥,是对法律和规则的破坏,是利用公权力为自己牟利。 在任何一个正常的国家,都是鼓励企业发展(从而鼓励企业家发展)而惩办贪官的

soporaeternus 发表于4楼  查看完整内容

终于有个轻松的话题了。 别用“贪官”,“外逃”这么难听的字眼。他们只是做了一件“合法”的稀松平常的事情。

沙发
WindFlask 发表于 2011-6-15 10:09:36
人均不到一亿,跑得都是些loser啊

藤椅
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11-6-15 10:11:21
如果二者必居其一:你宁愿选择资本家,还是宁愿选择贪官?

板凳
soporaeternus 发表于 2011-6-15 10:14:40
终于有个轻松的话题了。

别用“贪官”,“外逃”这么难听的字眼。他们只是做了一件“合法”的稀松平常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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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t them be hard, but never unjust

报纸
jjxjiang 发表于 2011-6-15 10:24:46
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11-6-15 10:11
如果二者必居其一:你宁愿选择资本家,还是宁愿选择贪官?
我选择资本家。因为他好歹要靠自己的经营管理来获利,要参与市场竞争。在正常情况下,他的获利也是合法合理的。
贪官是对大众的盘剥,是对法律和规则的破坏,是利用公权力为自己牟利。
在任何一个正常的国家,都是鼓励企业发展(从而鼓励企业家发展)而惩办贪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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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jjxjiang 发表于 2011-6-15 10:25:56
正是因为有了这些贪官,那些理论才摇摇欲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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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soporaeternus 发表于 2011-6-15 10:30:59
没有执行力的法也叫法?所以他们不算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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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t them be hard, but never unjust

8
hohai_abc 发表于 2011-6-15 10:45:04
*****iang 发表于 2011-6-15 10:25
正是因为有了这些贪官,那些理论才摇摇欲坠
看来终于有人承认,贪官才是罪魁祸首,不过这些贪官到不必为理论负责的,因为贪官压根儿就没用他们常挂嘴边的理论。

9
soporaeternus 发表于 2011-6-15 10:53:58
*****iang 发表于 2011-6-15 10:25
正是因为有了这些贪官,那些理论才摇摇欲坠
j‘j’x‘j被****的依据是什么?
Let them be hard, but never unjust

10
赫赫铭儿0 发表于 2011-6-15 14:24:27
8# hohai_abc
看来终于有人承认,贪官才是罪魁祸首,不过这些贪官到不必为理论负责的,因为贪官压根儿就没用他们常挂嘴边的理论。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s://bbs.pinggu.org/viewthread.php?tid=1118804&page=1&from^^uid=1123236

贪官可不是罪魁祸首;……产生贪官的制度和建立制度的理论,才是真正的罪魁祸首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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