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bl 发表于 2011-6-2 16:58 
如果把d看成是与(v+m)同一类性质的项目,那就大错特错了......这个问题应该引起统计部门的重视。
楼主ybl的一个用词引起了我的注意
:“大错特错”
这个词能够为体会楼主的具体想法提供重要线索。
请大家想一想,现行的GNP、GDP统计方法是一种存在,存在即是存在,哪里来的“大错特错”?就像你的脸长得再吓人,我也不会说“你的脸长错了”。
究竟是什么原因促使楼主说出“大错特错”这个词?
我想来想去,终于悟出一个可能的原因:
楼主从GNP、GDP的统计方法中找到了它们所反应的“实质精神”,反过来,楼主认为GNP、GDP的统计方法违背了这种“实质精神”,所以,他才会说“大错特错”
那么接下来的问题是——楼主到底悟出了怎样的“实质精神”呢?
我推测,楼主悟出的“实质精神”是:在统计上,最终付账者要抹杀掉前面所有的付账者。
这是什么意思?比如,我资本家购买原材料,它是为了从事生产,最终是为了赚消费者的钱,到头来,原材料的一切投入都由消费者买单。
因此,在统计上,认为既然最终消费品的交易额计入了生产总值里,原材料等的交易额就不要再计入到生产总值里去了,否则就成了重复计算。
这就像是最终付账的人(消费者)将前面参与付账的人(资本家)的功绩全部抹杀掉一般。
于是,楼主认为GNP、GDP统计方法的“实质精神”是:最终付账者要抹杀掉前面所有的付账者
如果真的如此,那么就如楼主所说——用于生产的固定资产也应该从GNP、GDP的统计中剔除掉!因为最终会由消费者来买单。
现实情况是没有剔除,所以,楼主说它“大错特错”是对的,完全正确!
但问题是:楼主悟出的“实质精神”是否真的就是现有的GNP、GDP统计方法所要表达的意思?
简单点说,问题是:
楼主悟出的“实质精神”对么?
如果是对的,那么楼主的意见就是无可挑剔的。
但很可惜,
楼主悟出的“实质精神”是错的!——“最终付账者要抹杀掉前面所有的付账者”并非是对GNP、GDP统计方法的正确理解!
真正的“实质精神”应该是——商品的任何部分都不能被交易两次或以上次数。
就拿小店里卖的钢笔水为例,它的包装盒的任意一片碎纸屑、它的墨水瓶的任意一点碎玻璃、它的瓶盖的任意一块塑料片、它的瓶中的任意一滴墨水,在统计上都不能交易两次或以上,否则以最终商品价格额计入生产总值,之前的一切中间交易额——比如墨水厂从另一家厂里购买装墨水用的玻璃瓶的钱——统统都要抹杀掉,不能计入生产总值中。
但是,生产钢笔水纸盒所用到的机器、生产墨水玻璃瓶所用到的机器、生产墨水所用到的机器,因为没有在最终产品中残留一点组成部分,所以其价格根本不用在最终产品的交易额中予以剔除。
再拿生产汽车的机器为例,只要它没有任何部分进入到汽车产品中去,那么它就应该作为最终商品被计入到生产总值里,而不是作为汽车的中间交易部分被剔除。另外,该机器还要作为最终商品去抹杀它的任意组成部分(也仅是组成部分)所产生的所有中间交易额。
因此,生产用的固定资产也应计入生产总值里。
综上:
楼主ybl的失败在于错误的领会了GNP、GDP统计方法的“实质精神”,“实质精神”不是“最终付账者要抹杀掉前面所有的付账者”,而是“商品的任何部分都不能被交易两次或以上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