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天涯诗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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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某观点的个人解读并资本所有权与其收益的关系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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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1-7-2 10:13:33
hohai_ccc 发表于 2011-7-1 23:20
关于第二个问题,我先提一个极端的例子:某资本家有个后代,但是先天白痴,资本家死后这个先天白痴当然就不具有天涯先生所谓的选择能力了,那么资本产生的利润改归谁呢?当然这个问题很极端,天涯先生可能认为布局普适性。但是我要说的是,这个问题可以让我们直面的资本主义法则,这个白痴他也具有资本的继承权,他理应获得资本收益。

“任何资本所有者必然因其对资本的所有权而获得收益”(这相当于你的:“资本家仅仅凭借对资本的所有权就可以获得资本收益”的意思)时,则它就至少要经得起逻辑检验。现在我们来看一下:

你玩这种把戏是很纯熟了,我的提问与你强加给我的意思根本不相关,我说的是可以获得,并没有说必然获得。

资本家首先是拥有了资本,才获得了选择职业经理人的权力,如果我们把这种所有权剥离出来,资本家将完全成为一个局外人,我们可以假设他是一个傻子(当然现实的资本家都很聪明,我无意认为他们是傻子,资本家也不可能是跟资本无关的人),这个时候由非资本所有者来选择资本运作人,那么结果必然坏于资本所有者的选择么?(当然我不个人是不赞成这种剥离的,尤其在现实社会,没有完善的所有权保护法制,随意将支配权和所有权分离,造成的必然是资本家财产的外流。),我想答案未必是肯定的,资本家不参与用人,资本运作仍然是可以获得成功的。但是在完善的所有权法律之下,资本家作为所有权人,有权获得其所有权相应部分的收益。

当然天涯先生是可以继续认为资本家必须劳动才使其获得资本收益具有了正当性,我只是想提醒他,我比他还是替资本家着想,因为我认为,资本家凭借资本的所有权就可以获得资本收益。

难怪一些古代的皇帝要被太监摆布啊,明明按照规矩天下是皇帝的,可是皇帝不如太监有本事,太监就谋得实权。现如今资本所有者与资本支配人之间是不是也存在这种关系呢?是不是因为支配人觉得自己贡献大了,分配利益的时候就将所有者剔除在外呢?

是不是我们的国企老总可以理直气壮的对我们这些所谓的国企所有者们说,你们都没有参与国企管理,你们凭什么来跟我们要分红呢?

不难看出,我们都在为谁辩护了。

天涯先生若要讨论可以发邮件(hohai_wow@hotmail,com)给我,我对这里已很是厌恶,虚伪的人太多,不适合做学问。
一,
问题是,你认为一个白痴,会持续地获得相关利益么?理应获得,与能够获得显然不同。我从来也没有否定“理应获得。”之前就已经说过,所有权仅仅是获得利益的法律依据,而不是经济依据。你的原话是“他获得收益的根本还是所有权。”
二,注意我之前的这一段话:
我们对某一命题的陈述,要避免使用产生歧义的语词,除非我们对之进行相应的特别说明。因此,对于我们认为存在的某种因果关系而言,我们要么指出二者之间或然性,要么指出其必然性。就我们这里所说的问题,如果是前者则还罢了,如果是后者……”
我并没有强加给你什么意思,我已经做了两种设想,一个是基于法律的或然性,一个是基于经济行为的必然性。如果就你这里的特别说明而言,那么你之前的意思则是属于前者,那么我们就不存在分歧了。不过,就此问题,未必不可多说几句:
如果财产继承人是一个智障。那么原财产所有人一般必会预先安排后事,为其指定财产监护人。从而其实际上是继承了一种选择,从而其资本的收益并不是因为所有权本身,而是因为这种继承——这一点我们一定要区分开来。这并不与我之前所说的:“即使是全盘接受上一代所曾经选择的职业经理人,这种全盘接受也是一种选择。并且,如何使用经理人,则完全是继承者的个人行为。 ”相矛盾。因为此时继承者不存在正常的积极或消极的支配行为(我们确定一种支配行为,无论是积极还是消极,总是要基于他是个有行为能力的人,对于有行为能力的人而言,他的不作为,本身就可视为一种支配——消极支配)。他的收益完全依赖于其原所有者选择的正确性。如果选择是错误的,则那么这种所有权依旧不会给其带来收益,相反,却可能使其资本受到损失。
而如果因某种意外原所有人未能及时指定监护人,则根据法律规定同样有其相应的监护人,这时,如无相关遗嘱,则视为所有者对这种法律规定的默认。因此,最终的结果依旧与之行为相关。
总之一句话,所有权只是获得资本收益的法律依据,而不是经济依据。没有所有权,必不能获得为法律所承认的资本收益,有所有权,则未必获得为法律所承认的资本收益。

至于你说的国企问题,且不说这种所有权只不过是名义上的。即使我们承认,所谓公有制的所有权不过如此,那么,按现在的政治逻辑,这些国企管理者是谁选择的?国家ZF职能部门,而这些职能部门人选是谁选择的?逻辑上是各级人大代表选择的,而人大代表又是谁选择的?那么你说有没有参与管理?而至于说名义上这个问题,如果追根究底,这个谁也不怪,怪只怪这些“所有者”自己——这就不展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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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克汉姆0 发表于 2011-7-2 10:5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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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克汉姆0 发表于 2011-7-2 11: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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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shanjia1900 发表于 2011-7-2 13:30:31
回复pengleigz,天涯诗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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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回复pengleigz:
劳动量的投入越多,劳动的边际贡献就越小,边际贡献越小,资本家支付的工资越低...随着最低工资制度和对劳动时间的限制,在相同的制度下,工人的生活水平已经大大提高。这应该说是一个反证。如果没有对劳动力竞争的限制,可以想象,工人马上就会重回到水深火热之中。
这个观点很好,它应该是边际产量概念的一个运用,very good。

但是,我体会了很长时间,我的感想是:边际产品价值(P*MP)仅仅是对工资(W)数量方面的分析,它只能回答“在现实的市场中劳动力的本身的价值为多少”的问题,但它不能回答“劳动力所创造的价值究竟为多少”的问题。

即,它不能回答“工人的工资究竟为多少才符合道德或马克思的价值观”这个问题。

边际始终只能回答“最后一单位”的问题,但是,整体的问题它回答不好。

工资W听命于“最后一单位”,这本身是市场原理自发形成的,但这是否符合公平的价值观,就另当别论了。

这仅是就数量谈数量的问题。

我是这么理解的。

你认为马提出了一个假命题——
pengleigz 发表于 2011-7-1 12:27
为了解释这个现象,马克思提出了剩余价值论,认为所有的利润都是剥削而来的。可惜,他的理论前提是个假命题。
然而,我不是这样认为的,我认为这件事上,马只是给出了一个比较极端的价值判断——资本家不算劳动者且不劳动者不应该拿钱

价值判断本身应该没有逻辑对错之分,这或许只是根本立场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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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回复天涯诗客: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1-7-1 07:43
问题在于,这个动机不纯是指什么?无论是为了资本增殖,还是为了工资上涨,都缘于自利之心(也许有人会说工人要求工资上涨不过是要求得到其应得的,而资本家则是剥削——这其实是以需要论证的东西当成结论)。我们能不能说自利就是动机不纯呢?工人想得高工资的动机如果我们认为是正当的,那么资本所有者想得到更多的利润或利息,我们有什么理由认为是动机不纯呢?斯密在他的两本著名的书中,都有关于看不见的手的话。也许,我们应当认真体会之。。。。
我想了一下,我的上一个回复有点乱,回复确实不得要领。

从动机是否纯洁判断确实有欠妥当。

正如你所说:劳动者和资本所有人都是自利的,他们自利的心没有区别。

所以,我的上一个回复失败了,但我觉得总有一种意思我还没有表达出来,直到回复pengleigz时,我突然想到以下的回复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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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你指出了“资本所有人——经理人——普通劳动者”的结构,那么,我们现在来讨论:

(1)资本所有者选择经理人的行为是否算是“劳动”?

单独考虑这个问题容易陷入误区,现在,我们换一种角度提问:

(2)资本所有人得到利润,究竟是因为他有资本,还是因为他选择了合适的经理人这种行为?

我们现在就是要回答问题(2),但答案可能有正反两方面:

(A)答案是:因为他选择了合适的经理人,不仅如此,还因为他选择了合适的行业、合适的产品。这个世界无非是一堆劳动者和一堆消费者。但是,将他们连接到一起去的是资本家,于是,资本所有者更像是“中介人”,利润更像是“中介费”。由于资本家的“选择性行为”一次又一次的将能力的劳动者饥渴的消费者联系在一起,那么,他一次又一次的收取“中介费”也是合理的。另外,还有一个理由支持该观点,你想一想:如果资本家真的能凭资本赚钱,那所有的资本家应该都能拿到利润呀,为什么现实世界中却有人亏损呢?

(B)答案是:因为他有资本!答案(A)中将消费者与劳动者一次又一次的联系起来的不是资本家的“选择性行为”本身,而是他的资本!他的劳动——无论是选人还是选行业——都是一次性的劳动,但他的资本却实质性的将消费者与劳动者永远拴在一起了,只有他的资本才能实现“一次又一次”的连接。另外,还有一个理由支持这个观点,你想一想:如果真的能凭选择合适的经理人这种行为来获得利润,那为什么拿到利润的全是资本家,而不是身无分文的人呢?

我认为答案(A)和(B)都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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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次,我们要公布两条水火不相容的原则——“不劳动者不应该拿钱”的原则和“只要有需求就应该要价”的原则

注意,“不劳动者不应该拿钱”的原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你借钱给别人,不应该收利息——这并不意味着你实际上收不到。

在别人向你借钱时,你有拒绝借钱的权利,也有保值的权利,但没有增值的权利。

而“只要有需求就应该要价”的原则又意味着什么呢?

借钱应该收利息。

劳动者本身没有资本品,他们只能到工厂工作,这是对资本的一种需求。

于是,资本家也应该凭借这种需求加收利润。

***********************************

综上,我们可以得到以下表格:



                        “不劳动者不应该拿钱”的原则            “只要有需求就应该要价”的原则

  答案(A)                资本家应该拿利润                                      资本家应该拿利润

  答案(B)              资本家不应该拿利润                                    资本家应该拿利润



这个表格不难,它显示了不同立场的叠加所得到的不同结论。

***********************************

于是,你如果想得到“资本家应该拿利润”的结论,那么,你的策略可以是:

策略(1):仅论证答案(B)是不合理的。

策略(2):仅论证“不劳动者不应该拿钱”的原则是不合理的。

策略(3):论证答案(B)和“不劳动者不应该拿钱”原则都是不合理的。

从你的帖看,你选择的是策略(1),但另外两个策略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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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现在来谈一下我的看法:

答案(B)不见得不合理,它看问题的方法只不过与(A)不同罢了。

同样,“不劳动者不应该拿钱”的原则也只是个价值判断,其本身只是立场问题,不牵涉到逻辑对错。

我认为——如果一个人得到“资本家不应该拿利润”的结论,那也是可以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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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1-7-2 14:33:20
44# meishanjia1900
每一个人进行这种判断之前,应当首先确定,资本家是不是劳动者。仅就此一点来说,恐怕就不是一个价值观的问题了。
不要和傻瓜浪费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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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eishanjia1900 发表于 2011-7-2 15:06:49
45# 天涯诗客

我与你不同,我认为答案(B)也有道理。

47
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1-7-2 15:12:51
meishanjia1900 发表于 2011-7-2 15:06
45# 天涯诗客

我与你不同,我认为答案(B)也有道理。
那你的前提只能是:资本家不是劳动者。
不要和傻瓜浪费时间

48
meishanjia1900 发表于 2011-7-2 15:15:10
47# 天涯诗客

更确切的说,答案(B)本身没有前提,它只是认为资本家拿到利润归根结底是因为资本

(B)与(A)都没有排除资本家的“选择行为”。

只是(A)认为资本家拿利润归根结底是因为“选择行为”,而不是资本占有。

而(B)认为资本家拿利润归根结底是因为他有资本,而不是他的“选择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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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涯诗客 发表于 2011-7-2 15:59:15
meishanjia1900 发表于 2011-7-2 15:15
47# 天涯诗客

更确切的说,答案(B)本身没有前提,它只是认为资本家拿到利润归根结底是因为资本

(B)与(A)都没有排除资本家的“选择行为”。

只是(A)认为资本家拿利润归根结底是因为“选择行为”,而不是资本占有。

而(B)认为资本家拿利润归根结底是因为他有资本,而不是他的“选择行为”。
“不劳动者不应该拿钱”的原则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马克思主义经济学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s://bbs.pinggu.org/viewthread.php?tid=1125468&page=5&from^^uid=116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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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龚民 发表于 2011-7-2 16:0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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