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bravew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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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方舟子妻子涉嫌论文抄袭 方舟子撂狠话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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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wang158 发表于 2011-4-28 18:16:16
典型的美国标准的双重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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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avewan 发表于 2011-4-28 18:31:42
方舟子否认妻子论文涉嫌抄袭 称系打击报复
2011年04月28日 中国广播网


中广网北京4月28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论文抄袭”,学术界最忌讳的一个词语,昨天再次引发网络强震。导火索是一篇硕士学位论文,题目为《国际传媒巨头对当代中国传媒文化的影响》。文章写于2002年5月,学位授予单位是: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作者:刘菊花。

法治周末:方舟子妻子论文涉嫌抄袭

刘菊花,媒体记者,但她同时也拥有一个更引人关注的头衔,那就是“打假斗士”方舟子的妻子。时间倒回到昨天上午,《法治周末》刊登署名文章《方舟子后院起火:妻子硕士论文涉嫌抄袭》。在1万1千多字的内容里,详细讲述论文涉嫌抄袭的发现过程,并用超过三分之二的篇幅列举了论文与原文的对比摘要。

昨晚10点多,《新闻纵横》值班编辑拨通了《法治周末》执行总编郭国松的电话:

郭国松:这些比对中间我们发现他有两部分,一部分是有注释的。但是从初步的情况来看,这个注释显然是极其不规范。它有70多个注释,这是一个问题;第二个问题是整段话全盘复制别人的,这些东西都有明确的出处的,你怎么解释这个问题。

方舟子可以被别人提出这种指控,提出怀疑,提出质疑,那么我们作为新闻媒体,我们为什么不可以对你的行为提出质疑呢?我认为方舟子要做的事情就是面对这样的质疑,面向所有的过去被你质疑,被你批评的,被你揭露的那些所谓的涉嫌造假者一样,应当向公众做出解释,而不是谩骂和攻击。

郭国松所说的“谩骂和攻击”,是指昨天下午3点58分方舟子在博客上发表的一段话。这段文字指名道姓的点出“郭国松是公报私仇”。一个月前,《法治周末》曾经用两个整版刊登署名文章《方舟子涉嫌抄袭总调查》。这篇将近两万字的文章,特别列举出对三篇涉嫌抄袭文章的详细质疑,末尾还附有方舟子在几天前发到报社的《律师警告函》全文。

方舟子:郭国松在公报私仇 打击报复

昨天深夜,经过多次拨打电话,方舟子终于接受了《新闻纵横》的独家专访:

方舟子:郭国松就是在公报私仇,打击报复,因为他曾经被我揭露过报道假新闻,所以他在网上也反应很强烈,出了一篇文章来骂我。在肖传国出狱的那段时间他们策划了一个行动方舟子抄袭总调查,这个是他无意中发电子邮件的时候错发到我的邮箱了,后面还连续又做了两期。抄袭,但是没有把我怎么样,因为他们对我抄袭的指控是很荒唐的,是故意混淆了科普文章和学术论文的不同。

我妻子当时写这个硕士论文的时候,还不是我的妻子,所以从整个脉络来看,他们连续出了三期抄袭,接下来就说我妻子本人也抄袭,所以纯粹就是针对我个人的,针对我家人的打击报复。

郭国松:新闻很客观 动机很简单

方舟子的质疑,郭国松断然否认。昨天下午6点57分,他在微博上写到:“方舟子直到今天下午才开始回应,虽然仍是死不认账,但明显底气不足。” 针对网友对他本人的质疑,郭国松也一再强调,“新闻很客观,动机很简单”:

郭国松:之前揭露方舟子涉嫌学术不端的行为的时候,我们并没有考虑要去对刘菊花的论文涉嫌抄袭的问题去提出质疑,这不在我们的计划之内。新闻媒体有合理怀疑的权利,方舟子所涉嫌的这些学术不端的行为并不是他个人的行为,已经涉及到公共利益。

所以在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对他的学术不端的行为嫌疑,我们有提出合理怀疑的权利。这是新闻报道,这不是一个鉴定结论。我们的动机基于公共利益,我的动机很简单很单纯,剩下的是否抄袭的问题,应当由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来最后最终做出判断,这是我们的基本的立场。

中国社会科学院未发表任何结论

在方舟子和郭国松的微博和博客中,都提到一个名叫亦明的人,他是华人学者,原名葛辛,目前定居美国。而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教授陈力丹,曾是9年前这篇论文的答辩委员会主席。4月18日,他曾经发表博客,希望亦明拿出具体证据,并在得到回复后提出过一些处理意见。但截止目前,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尚未发表任何结论。

而对于亦明,方舟子说,我并不认识他;郭国松说,我们只通过邮件联系。但截止目前,远在美国的亦明,并没有回复记者发去的邮件。对于方舟子的这个说法,他也还没做出任何回应:

方舟子:他们这些所谓的揭露,我都是根据一个笔名叫亦明,真名叫葛辛的一个材料。首先,这个人他是肖传国的支持者,写了100多万字,号称是揭露我、攻击我的文章。而且这个人以前因为造假被我揭露过,他曾经冒充美国大学的副教授回国来招摇撞骗,被我揭露过。

我看他针对我妻子论文对比的材料都是牵强附会的,我妻子的硕士论文里都已经做了注解了,她总共有70多个注释,亦明他也说有注解。但是他用了一个很奇怪的理由,他说有注解更是为了掩盖抄袭,所以就是在他看来不管你注没注反正你都是抄的,这个理由当然是很荒唐的。

当事人仍在出差 方舟子已提出起诉

在亦明发给《法治周末》的邮件中,他曾经提到,最早公开刘菊花涉嫌抄袭的,是同在美国工作的廖俊林博士。廖俊林在科学网的博客上,一半以上的文章都涉及学者、教授的论文抄袭事件。而这一次,被他评为是“史上最恶劣的剽窃”。他同时还在博客中附上亦明给陈力丹教授的回信全文。

而事件的最直接当事人刘菊花,目前仍在出差,没有接受过任何媒体的采访。但作为丈夫的方舟子,已经向朝阳法院提出了起诉:

方舟子:从保护我妻子的角度来说,我是不想让她在媒体上过分的曝光。现在让我觉得很愧疚的是,因为我的学术打假让她也变成了那些被我打击过的人的攻击目标。所以从我的角度,我是不希望她因为这个事情接受媒体的采访,即使是回应一下的话,对她也会造成伤害的。她该做什么还做什么,她继续做她自己的工作就好了。

我们已经在起诉《法制周末》,针对的是《法制周末》当时发表长篇的四个整版的报道,他诬陷我抄袭编造了一些谣言,我要起诉《法制周末》损害了我的名誉权。昨**阳区法院通知我说案子已经立了,可以立案了,我们已经去交费了,交诉讼费。

昨晚,记者也试图拨打方舟子律师彭剑的电话,但直到深夜,他一直关机。网络上,骂战还在继续。今天凌晨0点13分和0点28分,郭国松和方舟子先后互发微博,指责对方狡辩和造谣。一篇论文引发的争吵,一场因为牵扯公众人物而爆发的“战争”,至少在今天,仍在继续。
http://news.qq.com/a/20110428/0002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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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经济 发表于 2011-4-28 18:33:58
方舟子表示,抛开妻子硕士论文涉嫌抄袭一事,他自己并不认同要求本科生、硕士生写论文,“这些本科生、硕士生并没有进行学术训练,对学术并不了解,所谓论文,追究起来都有问题,博士研究生才有必要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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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学术打假者为了给自己老婆辩护,竟然说出这样的话来,看来真是不要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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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经济 发表于 2011-4-28 18:45:35
方舟子说,十年前,大家对学术规范很模糊,除非是在世界范围发表的论文,其他的根本没有必要去追究是否抄袭,“学生论文有问题,是因为没有受到规范训练。而如果加了注释是不能够定义为抄袭的。”
此外,方舟子强调说,如果真要追究硕士生论文,那么可以说中国当前很多硕士生都抄袭,“都是引用别人的观点,自己并没有真正的学术研究,这些都算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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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方舟子,这样的辩护,真是好意思啊!他过去是如何对待其他抄袭者的?是这么说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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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经济 发表于 2011-4-28 18:53:04
国内不少人认为只要注明了出处,就可以照抄别人的文字。其实这也是抄袭,只不过不属于抄袭观点(因为已注明出处),而是属于抄袭文字。即使已注明了出处也应该用复述的方式介绍别人的观点,而不能直接照抄。如果直接照抄,就要用引号表示是直接引语,并注明出处。国内还有不少人认为要抄到一定比例(例如占一篇论文的30%以上)才算抄袭,这种看法也是错误的。抄一句有特色的话也是抄,抄袭量的多寡并不影响对抄袭性质的认定,只影响对抄袭情节轻重的认定。

本文来自: 人大经济论坛 学术道德监督 版,详细出处参考:https://bbs.pinggu.org/viewthread ... e=1&from^^uid=1909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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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方舟子今年1月自己说过的话吧!
请方舟子自己看看,他老婆是不是属于他所说的这种“抄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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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avewan 发表于 2011-4-28 20:29:23
妻子涉嫌论文抄袭,方舟子如何进行科学论证?
2011-04-28 16:12   南方报业网   

近日,一向有“打假斗士”之称的方舟子突然后院起火——— 他的妻子刘菊花被网友揭露存在严重的论文抄袭剽窃问题,刘菊花当年硕士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陈力丹教授亦通过博客公开表态,如果抄袭事实存在,将通过一定程序撤销刘菊花的硕士学位。

法治周末:在美华人学者举报方舟子妻子论文涉嫌抄袭

《法治周末》刊登署名文章《方舟子后院起火:妻子硕士论文涉嫌抄袭》。在1万1千多字的内容里,详细讲述论文涉嫌抄袭的发现过程,并用超过三分之二的篇幅列举了论文与原文的对比摘要。

最近,华人学者葛莘经过与其他举报人多次讨论后得出结论:刘菊花的这篇题为《国际传媒巨头对当代中国传媒文化的影响》的论文约31000字,共有159个自然段,其中146个自然段(约28000字)含有来自他人的文字,但只有70个自然段含有标明出处的“注释”。其中第二章第一节1600余字,出自刘菊花之手的文字,最多不过 118字,即只有7%的“自主率”。

据调查,刘菊花2000年至2002年就读于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新闻系硕士研究生,方向为新闻学,导师时统宇。陈力丹将举报材料发给了社科院研究生院新闻系主任,请他转研究生院,“根据院内规定来公正处理,该怎么办就怎么办”。

方舟子:举报抄袭理由可笑,郭国松公报私仇打击报复

方舟子表示,他觉得妻子不会抄袭。方舟子表示,那是七八年前的事情了,是刘菊花在学生时代写的论文,“我大概看过她写的东西,如果说只是把相同内容放在一起就算抄袭,那这个理由太可笑了。”

方舟子说,十年前,大家对学术规范很模糊,除非是在世界范围发表的论文,其他的根本没有必要去追究是否抄袭,“学生论文有问题,是因为没有受到规范训练。而如果加了注释是不能够定义为抄袭的。”此外,方舟子强调说,如果真要追究硕士生论文,那么可以说中国当前很多硕士生都抄袭,“都是引用别人的观点,自己并没有真正的学术研究,这些都算抄袭。”

方舟子认为,郭国松就是在公报私仇,打击报复,因为他曾经被我揭露过报道假新闻,所以他在网上也反应很强烈,出了一篇文章来骂我。在肖传国出狱的那段时间他们策划了一个行动方舟子抄袭总调查,这个是他无意中发电子邮件的时候错发到我的邮箱了,后面还连续又做了两期。抄袭,但是没有把我怎么样,因为他们对我抄袭的指控是很荒唐的,是故意混淆了科普文章和学术论文的不同。

郭国松:我们动机基于公共利益,我的动机很简单很单纯

方舟子的质疑,郭国松断然否认。昨天下午6点57分,他在微博上写到:“方舟子直到今天下午才开始回应,虽然仍是死不认账,但明显底气不足。” 针对网友对他本人的质疑,郭国松也一再强调,“新闻很客观,动机很简单”。

郭国松解释说,之前揭露方舟子涉嫌学术不端的行为的时候,我们并没有考虑要去对刘菊花的论文涉嫌抄袭的问题去提出质疑,这不在我们的计划之内。新闻媒体有合理怀疑的权利,方舟子所涉嫌的这些学术不端的行为并不是他个人的行为,已经涉及到公共利益。

所以在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对他的学术不端的行为嫌疑,我们有提出合理怀疑的权利。这是新闻报道,这不是一个鉴定结论。我们的动机基于公共利益,我的动机很简单很单纯,剩下的是否抄袭的问题,应当由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来最后最终做出判断,这是我们的基本的立场。

刘菊花:作为方舟子妻,我享受到了和方舟子一样的待遇


作为方舟子妻,我享受到了和方舟子一样的待遇,网上对我的谩骂、谣言无日无之,一一回应还真忙不过来。还有些事情,比如被“最后贵族”章立凡轻薄嘲讽的那件,我要真说出我做了什么,恐怕广大网友都得表扬我呢,但由于特殊的原因我现在还不能说,那么我就暂且一笑了之,等我老了,若还有人感兴趣的话,我再回忆回忆。,贵报的黑方水平亟待提高,仅有迫切的心情和强烈的意愿是远远不够的。   


此前方舟子一直没对这事表态,有人质问方舟子为何“装聋作哑”“视而不见”不打老婆的假?也许我的硕士论文有些引用不妥、不规范的地方,但像我这样的小蚂蚁遍地都是,方舟子穷其一生也打不完,所以让他格外关照一下我的凛然建议显然不太可能被接受。不是总有人质疑打了几十位部级高官、学界大佬假的方舟子只打苍蝇不打老虎吗?现如今又揪住个小蚂蚁非让他打,真是众口难调啊。还是让方舟子的宝剑去打老虎吧,毕竟纠正了中国的学术风气才好让那些“不抄”的老师别再对自己的那么多学生深表不满,还要在9年之后把其中的一个举报一下。


有网友针对此事感慨说,在中国做一个好人的成本远远高于做一个坏人的成本。我坦然接受这个高成本。无论此事结局如何,我都会全部笑纳,就算是为支持方舟子打假所付出的一点小小牺牲吧。这篇低水平硕士论文,应该是我唯一的弱点,此后更没有任何泼污抹黑能影响到我。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又有这么好的舆论监督环境,当我死去时,应该能问心无愧在天地间清清白白走了一回吧,呵呵

综合法制周末、中国广播网、法制晚报相关报道
http://nf.nfdaily.cn/huati/content/2011-04/28/content_23374137.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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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avewan 发表于 2011-4-28 20:54:43
法治周末
  《法治周末》是由中央政法委机关报《法制日报》主办,面向全国公开发行的具有鲜明法治特色的中央级主流政经周报。
  《法治周末》前身是2007年1月1日创刊的《法制日报·周末》,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批准,于2010年1月7日正式更名为《法治周末》。更名后的《法治周末》以“法治影响中国”为办报理念,秉承“弘扬法治精神,构建法治社会”的宗旨,立足法律职业共同体,面向所有关心中国法治进程和市场经济之人群。
  《法治周末》高举法治和人文旗帜,解读时局变革、政经大势;关注立法司法、**法治;以法律视角观察企业,促进良性发展的市场经济,致力于成为每一个关注法治进程和时代进步读者的益友。
http://baike.baidu.com/view/351259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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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avewan 发表于 2011-4-28 20:58:56
大家都知道中国的潜规则的,方舟子吃了豹子胆想告《法治周末》这样有中央政法委背景的刊物,看来是他背后的后台确实值得关注。大家可以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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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avewan 发表于 2011-4-28 21:19:43
刘菊花,女,1974年生贵州独山县,新华通讯社国内新闻部记者,著名打假人士方舟子妻子。2002年获中国社科院研究生院新闻学硕士学位。2001年7月28日,身为《中国青年报》记者的刘菊花所写8千字长文《网络奇才方舟子》,发表于境外无牌非法网站“新语丝”。此后刘菊花嫁给“网络奇才”老公方是民方舟子,转为“新华社记者”,入住北京市石景山区鲁谷路新华社宿舍,报道工业口新闻,多次采访工信部部长、副部长等高官。刘菊花无异是方舟子阿民的粉丝,婚后立刻成为方舟子“得力内助”,通过各大主媒同行,成功将方舟子打造成“中国著名打假斗士”(据说最近方舟子还入选了CCTV“2010感动中国”候选人)http://baike.baidu.com/view/345038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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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avewan 发表于 2011-4-28 21:29:40
  刘菊花抄袭案大事记

  发布: 洪荞

  刘菊花抄袭案大事记

  3-1 12:01

  寻正发博文: 公开嘲笑科学网上的方舟子追星族 [blog.sciencenet.cn]

  ...接到举报,刘菊花女士,笔名“方舟子妻”,现为新华社记者,在其硕士毕业论中,有剽窃现象,现将其夫妇二人互剽部分爆光。刘菊花硕士论文抄袭,远不止爆光部份,资料收集完整后,将委托人向中国社会科学院与新华社举报。 ...

  4-11 01:05PM

  亦明发博文: 刘菊花、方舟子妇夫造假是谁逼出来的? [www.2250s.com]

  ...原来,就在方舟子给杭州市领导干部和公务员讲课之时,方舟子的后院失火:美国衣阿华大学的廖俊林先生(寻正)在科学网上公布了“方舟子妻”刘菊花的硕士论文《国际传媒巨头对当代中国传媒文化的影响》涉嫌剽窃的第二批资料,《欣赏中国社会科学院硕士论文抄袭》,指出这篇学位论文“开篇即抄”。 一个多月前,寻正还曾公布过另一篇揭露材料,指出刘菊花的学位论文“结尾即抄”,并且抄袭的对象还是自己的老公方舟子。 也就是说,这篇只有33页的论文,从头抄到尾。(据笔者查证其中的两节,——总共13节——,其中没有一个自然段不是抄的。) ...

  04-18 13:19:16

  陈力丹发博文: 希望亦明先生拿出具体证据说明刘菊花硕士论文抄袭  [blog.sina.com.cn]

  ...刘菊花的论文水平不高,这是我留下的印象。考虑到介绍默多克当时在国内不多,文章对于开阔眼界多少有帮助,通过的时候给的是“良”,那时水平不大高的论文通常给的是良,极少到“中”。 2002年的时候网络虽有,但不发达,作者参考了较多的外国材料,在这个意义上尚有价值。文章共有注释79条。 亦明先生如果能够证明刘菊花的文章是抄袭,希望能够拿出具体的证据来,最好一一对照。不过,标明出处的地方,不是抄袭。既然文章不长,做到一一对照,比较容易得出正确的结论。如果是抄袭,我应该承担失察的责任,并要求社科院研究生院通过一定的程序,撤销刘的硕士学位。在这里,我先表这个态。如果没有这些情况,或只有二三行字相似,尚算不上抄袭。那么,提出这种质疑的人,应该向刘菊花礼节上道歉。 ...

  4-25 12:05

  寻正发博文: 史上最恶劣的剽窃——中国社会科学院刘菊花的硕士论文  [blog.sciencenet.cn]

  ...经过众多网友努力,刘菊花硕士论文被证明抄袭率超过90%,恶劣到抄袭别人注释,编造文献引言。 ...

  附件一是亦明回复陈力丹教授的信:

  尊敬的陈力丹教授,

  从网上得知您向我索取能够证明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抄袭的证据。在众多网友的帮助下,经过将近一周的努力,我终于可以向您提交这份证据了。附件有三,第一个是我对您《希望亦明先生拿出具体证据说明刘菊花硕士论文抄袭》一文的答复;第二是您要求的“一一对照”材料;第三是我根据这些材料中的一个例子写的一篇短文。

  您如果对我的答复还有问题,可以直接来信,也可以在您的博客上发表文章,公开质疑。我将在三天后公布上述三个附件。

  04-26 10:44:58

  陈力丹发博文: 亦明先生的回复和我的处理意见  [blog.sina.com.cn]

  ...昨天收看到亦明先生提供的认定刘菊花论文抄袭的详尽材料,材料的考证颇为丰富。“根据看到的对照材料,虽然刘在不少地方注明了出处,但颇为含糊,而且就现在的重复率看,估计超限了,得算抄袭。”根据报告的程序,这段话及亦明发来的材料我发给了现任研究生院新闻系主任,请他转研究生院,“根据院内规定来公正处理,该怎么办就怎么办。”该主任回复:“我会向他们报告此事。其实你把邮件转了给我,你已经尽到责任了。” ...

  04-27

  法治周末发文章: 方舟子后院起火:妻子硕士论文涉嫌抄袭   [www.legalweekly.cn]

  ...最终,亦明经过与其他举报人多次讨论后得出结论:刘菊花的这篇题为《国际传媒巨头对当代中国传媒文化的影响》的论文约31000字,共有159个自然段,其中146个自然段(约28000字)含有来自他人的文字,但只有70个自然段含有标明出处的"注释"。其中第二章第一节1600余字,出自刘菊花之手的文字,最多不过118字,即只有7%的"自主率"。 ...

  4-27 15:45

  方舟子发微博: 《法治周末》执行总编郭国松公报私仇,又把气出在我妻子身上,用“方学家”亦明的黑材料搞“方舟子妻子涉嫌抄袭总调查”,接下去可能要搞方舟子祖宗18代调查。殴打维权老人,欺负揭假人妻子,这就是《法治周末》执行总编的英雄行为。据亦明的调查,左边的(我妻子的硕士论文)据说抄了右边的。

  [t.sina.com.cn]

  4-27 21:14

  白字秀才发微博: 狡猾的刘菊花记者是如何骗过火眼金睛的方舟子的。方舟子在微博上为她喊冤,贴图举例,说亦明指控刘菊花硕士论文第七页的一句话不是抄袭。方舟子哪里知道,其实,第七页整页(包括方舟子举例的那句话),几乎全部是抄袭自静仁的文章,还是圣妻厉害啊

  [t.sina.com.cn]

  4-27 06:24PM

  亦明发博文: 刘菊花硕士学位论文抄袭资料大全  [www.2250s.com]

  04-28 07:54:58

  刘菊花发博文: 问心无愧  [blog.sina.com.cn]

  ... 我从没打算从事学术研究,也从未想过要发表这篇文章,和大多数同学一样,我当年写论文的心态是:通过了就好。我现在不知道为何82条注释的“主要功能之一就是用来掩盖抄袭痕迹” ... 当时也没觉得自己是抄袭,我到现在都以为文科硕士论文就是综述一个问题,能说清楚就不错了,谁能指望一个硕士生有多么高深的理论水平要通篇原创呢?至少我没有这样指望自己。 ...
http://club10.cat898.com/dispbbs.asp?boardID=1&ID=7306840&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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