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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刊简介 | 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我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大体经历了计划经济体制内部引入市场机制改革、有计划商品经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等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计划经济体制内部引入市场机制改革(1978—1984 年)。这一时期在理论上提出“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第一次使市场调节在经济体制中取得了一席之地。 第二阶段:发展有计划商品经济阶段(1984—1992 年)。这一时期在理论上提出“有计划商品经济”的说法。 1984 年10 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第一次突破了把计划经济与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正式提出了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的思想。 第三阶段: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阶段(1992—2003 年)。这一时期,在理论上确立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说法。 1992 年邓小平南方谈话,明确了“计划经济不等于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也有计划;市场经济不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也有市场。计划和市场都是经济手段,计划多一点还是市场多一点,不是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本质区别” 等思想。 第四阶段: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阶段(2003 年至今)。这一时期,在理论上进一步肯定了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必要性。 2003 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对建立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进行了全面部署。此后围绕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等问题形成了“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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