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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师范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咸阳师范学院2014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切实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之规定,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咸阳师范学院。学校性质:陕西省属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师范本科院校。国标代码:10722。办学地址:陕西省咸阳市文林路。邮政编码:712000。网址:www.xysfxy.cn。联系电话:029-33720888。

  第三条学校现有19个教学院系(部),25个研究机构。涵盖文学、理学、历史学、法学、教育学、管理学、工学、经济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了由党委书记、校长、主管校长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委员会。委员会下设招生办公室,具体负责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办有关招生政策和规定的贯彻执行及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学校纪检及监察部门对招生工作全程实施监督。

  第三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2014年学校面向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招生。具体分专业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省级招办统一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本科预留计划,用于解决招生录取过程中部分省份或者专业报考人数较多等问题,并严格执行录取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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