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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石油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河北石油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学院全称:河北石油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代码(国标):12367

  隶属部门:河北省教育厅

  学院性质:省属院校

  办学类型:公办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学院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西道90号

  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

  2、我院不设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分数级差。无专业加试要求。

  3、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4、对身体健康状况,按教育部下发的《普通高等院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旅游管理类专业要求考生:男生170cm、女生160cm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

  5、我院旅游管理专业、酒店管理专业按旅游管理类招生,新生入学后前1-2学期按专业类培养,之后学生选报专业,学校根据综合考评确定最终专业。

  6、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进档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计划已满时,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由学校根据分数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的专业中,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7、往届生的录取按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有关规定办理,与应届生一视同仁。

  8、对于各省市规定的照顾条件我院予以承认。

  学费及学历证书:

  我院统一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住宿费500元。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我院全称(即:河北石油职业技术学院),证书种类为普通高等专科学校。

  咨询联络方式:

  通讯地址:河北省廊坊市爱民西道90号(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065000

  咨询电话:0316—2070223、2070684 传真:0316—2070684、2174776

  网址:http://www.pvtc.edu.cn 电子邮件:zb@pvtc.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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