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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科技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辽宁科技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学校全称:辽宁科技学院 11430

  办学地点及校址: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文化路42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高职

  学习年限:本科学制为4年,学习年限为4年

  高职学制为3年,学习年限为3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校园占地面积45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9.1万平方米,专任教师611人,其中副高级职称以上247人,教学仪器设备值8538万元,图书55.43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有语种限制的专业及允许招生的语种:英语、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只招收英语考生。

  无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

  三、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高职专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学院高职专科毕业证书;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达到

  辽宁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专升本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辽宁科技学院的本科毕业证书,并注明“专升本”字样,达到辽宁科技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辽宁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四、收、退费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

  按照物价部门批准并办理收费许可的标准向学生收费。

  2、学费的退费办法:

  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

  3、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的抚困助学的具体措施:

  (1)、设一、二、三等奖学金。一等奖:1600元/学年;二等奖:800元/学年;三等奖:400元/学年。(2)通过努力学习,获得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每年4000元,省政府一等奖学金每年3000元,二等奖学金每年1500元;(3)申请助学金,国家助学金每年1500元,省政府助学金每年1000元。

  五、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120%。

  2、身体健康要求: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院校志愿录取办法:

  在同批次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承认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无专业级差,按照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

  6、艺术类录取原则

  依据志愿优先的原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录取。综合分=文化课成绩*30%+专业课成绩。

  7、联系电话:0414-2127115,2127135,8761088,8761077,8761055

  网址:http://www.lnis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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