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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工业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太原工业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一、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二、校址:山西省太原市迎新街太原工业学院

  三、办学层次:普通本科

  四、办学性质:国有公办、全日制

  五、招生录取

  (一)录取规则

  1.遵循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按照考生志愿从高到低,公平、公正、公开地进行录取工作。

  2.进档考生专业确定办法:按进档顺序,充分考虑相关科目成绩,分数优先、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进行。

  3.无相关科目成绩或加试要求,非第一志愿考生分数无级差。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按教育部教学[2002]4号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执行,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5.本科艺术类专业,山西省艺术考生专业成绩须达山西省普通本科录取最低线,其他省艺术考生必须具有我校专业测试合格证,且文化课高考成绩达到本省艺术类录取分数线。进档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分+文化分。

  (二)外语语种的要求:英语专业要求英语语种考生,非英语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所有非英语专业学生在校期间公共外语课(必修课)为“大学英语”。

  (三)招收男女生比例:无男女比例限制。

  (四)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003)执行

  六、收费标准

  执行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物价局、山西省财政厅批准的学费、公寓费标准。

  七、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签章及证书种类

  学校签章:太原工业学院 证书种类:普通高等教育学历

  八、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通过各省(市、自治区)招办向社会公布,同时在我校网站上提供查询。

  九、联系电话、网址以及其他注意事项等

  (一)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合格者取得学籍,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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