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经管之家 [登录] [注册]
设为首页 | 经管之家首页 | 收藏本站
第二十八条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学费标准:文史、财经专业5000元/年;理工、外语专业6000元/年。住宿费标准:一级公寓(含引资公寓)1000~1500元/年;普通公寓650~750元/年,按实收取。
为做大做强人大经济论坛,本站接受风险投资商咨询,请联系(010-62719935) 京ICP备11001960号 京ICP证09056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84107号 论坛法律顾问:王进律师 知识产权保护声明 免责及隐私声明 邮箱:service@pinggu.org 合作咨询电话:(010)62719935 广告合作电话:010-68456523 13661292478 刘老师 投诉电话:(010)68466864 不良信息处理电话:13661292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