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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西安邮电大学2013年MBA复试面试安排_西安邮电大学考研网

    西安邮电大学2013年MBA复试面试安排_西安邮电大学考研网 现将西安邮电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面试安排公布,请务必根据面试时间地点参加复试。

  • 2015年西安邮电大学考研报名考试点公告_西安邮电大学考研网

    2015年西安邮电大学考研报名考试点公告_西安邮电大学考研网 各位考生:邮编:710121联系电话(传真):029-88166179

  • 西安邮电大学2014年考研现场确认须知_西安邮电大学考研网

    西安邮电大学2014年考研现场确认须知_西安邮电大学考研网 西安邮电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考试现场确认须知 根据教育部规定,网报成功后的考生要在全国规定的时间内到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到相应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的,报名无效。由于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的考生人数较多,为提高现场确认期间工作效率,避免现场人员聚集,保证报考信息的准确性,更好地为广大考生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位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本通知。一、西安邮电大学(报考点代码:6107)属于陕西省社会报名点,接收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报名:1.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社会考生;2.报考省内非报考点招生单位的社会考生;3.报考省外招生单位、非报考点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4.报考省内非报考点招生单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5.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6.报考该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社会考生;7.推荐免试生在原推荐学校报名。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在网报时选择西安邮电大学作为报考点,其网报信息无效。特别提示: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司〔2013〕48号)文件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针对此要求,凡选择我校作为报名点的社会考生,户口在陕西省的,请提供户口本(原件)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原件);户口未在陕西省的,请提供工作地点在陕西省的有效证明(含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近三个月的工资单,缺一不可,均须原件)。未提供以上材料者,不予进行现场确认。二、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

  • 西安邮电大学2014年考研报考点公告_西安邮电大学考研网

    西安邮电大学2014年考研报考点公告_西安邮电大学考研网 西安邮电大学2014年研招报考点公告西安邮电大学 2013-09-23各位考生: 欢迎选择西安邮电大学报考点。 一、西安邮电大学是陕西省设立的社会报考点之一(报考点代码:6107),考生在选择报考点前,务必认真阅读报考点须知或报考点公告,以免选错报考点,贻误考试。 2014年,我校报考点可接收以下类别考生: 1.报考陕西省外招生单位的社会考生; 2.报考陕西省内非报考点招生单位的社会考生; 3.报考陕西省外招生单位、非报考点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4.报考陕西省内非报考点招生单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5.报考陕西省外招生单位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6.报考西安邮电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社会考生; 7.推免生在原推荐学校报名。 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在网报时选择了西安邮电大学作为报考点,其网报信息无效,本考点无法为其进行现场确认。 二、网报时间:2013年10月10日-10月31日,每天9:00-22:00;现场确认时间:2013年11月10日-14日,每天上午 9:00-12:00,下午14:00-17:00。所有在本考点网上报名成功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个人有效证件和网上报名编号,到我校缴费、照 相并确认报名信息,否则网上报名无效。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经考生本人确认的报名信息此后一律不作修改。 现场确认时,各类考生应携带以下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学生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2)往届本科毕业生携带:毕业证书(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3)报考我校的同等学力考生携带:高职高专毕业证书(原件)以及本科阶段6门主干课程成绩单(MBA考生除外)或本科结业证(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5)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现场确认时应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提供学历(学籍)认证报告的,不予现场确认。 (6)报考点工作人员发现伪造证件时将通知公安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三、按照《关于印发的通知》(教学司〔2013〕48号)文件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 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户口未在陕西省的社会考生,请提供工作地点在陕西省的有效证明。 针对此要求,凡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的社会考生,户口在陕西省的,请提供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户口未在陕西省的,请提供工作地点在陕西省的有效证明(含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近三个月的工资单,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进行现场确认。 四、我校报考点现场确认和考场设置均在长安校区(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 五、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公告信息和招生目录内容的规定,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报考西安邮电大学或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的所有考生届时请登陆我校研究生院网站查询相关信息http://gr.xupt.edu.cn或http://202.117.133.122。 西安邮电大学 招生单位代码:11664 报考点代码:6107 单位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 通信地址: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邮电大学南校区407信箱 邮编:710121联系电话(传真): 029-88166179

  • 2013年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报名现场确认公告_西安邮电大学考研网

    2013年西安邮电大学研究生报名现场确认公告_西安邮电大学考研网 根据教育部规定,网报成功后的考生要在全国规定的时间内到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未在规定时间到相应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的,报名无效。 由于选择我校作为报考点的考生人数较多,为提高现场确认期间工作效率,避免现场人员聚集,保证报考信息的准确性,更好地为广大考生服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各位考生务必仔细阅读本通知。 一、西安邮电大学(报考点代码:6107)属于社会报名点,接收符合以下条件的考生报名: 1.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社会考生; 2.报考省内非报考点招生单位的社会考生; 3.报考省外招生单位、非报考点院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4.报考省内非报考点招生单位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5.报考省外招生单位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6.报考该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社会考生; 7.推荐免试生在原推荐学校报名。 凡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在网报时选择西安邮电大学作为报考点,其网报信息无效。 特别提示:根据《关于印发2013年全国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和工作进程表的通知》(教学司〔2012〕16号)文件要求,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其他考生应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针对此要求,凡选择我校作为报名点的社会考生,户口在陕西省的,请提供户口本或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户口未在陕西省的,请提供工作地点在陕西省的有效证明(含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工作证明、近三个月的工资单,缺一不可),否则不予进行现场确认。 二、现场确认时间 2012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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