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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学校名称: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育部代码12608)。第二条学校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育部首批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第三条学校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2003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第四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第五条毕业证书颁发:合格毕业生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普通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和相应国家认可的计算机类等级证书。第六条办学基本条件:学院占地441亩,全日制在校学生7000余人,学院现有多媒体教室、电子阅览室、语音室和软件开发项目实训室达3700余座,各类教学用计算机达3000余台,同时依托正大软件集团旗下各公司建有国内一流的、面积达30000多平方米的软件开发、动漫设计、互联网编辑和IT营销项目实训基地。第七条为保证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第二章招生专业、计划、录取第八条招生区域:学院2009年主要面向重庆、四川、河南、内蒙古、辽宁、贵州、云南、广西、广东、海南、陕西、安徽、甘肃、湖北、湖南、吉林、黑龙江、江西、新疆、青海、山西、天津、山东、河北、江苏、福建等2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第九条招生专业:2009年学院招生专业为软件技术(企业信息化、对欧美软件开发、对日软件开发、软件测试、游戏软件开发、3G手机软件开发)、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网站开发、网站维护与管理、网站编辑、网页设计与制作)、网络系统管理(网络系统集成与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信息管理与软件服务)、计算机系统维护、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通信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实施与管理)、应用电子技术(通信设备安装与维护、通信业务软件实施与软件服务)、动漫设计与制作(二维、三维动画设计、动画后期设计与制作)、多媒体设计与制作(游戏动画、建筑动画设计)、电脑艺术设计(室内装饰、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电子商务(移动商务与网络营销)、市场开发与营销、连锁经营管理、商务英语(涉外商务管理与文秘)、商务管理(呼叫中心客户服务)。第十条招生计划:学院2009年国家计划招生任务2500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布为准。第十一条基本原则: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和“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第十二条录取规则:1、我院严格按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规定和录取批次进行录取。2、我院按志愿优先(一、二志愿)和分数优先(三、四志愿)相结合的原则录取,投档比例一般按1:1.2比例投档,具体投档比例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规定为准。3、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经各省(市、自治区)招办投挡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但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无分数级差。4、填报我院志愿,如所报专业己录取满额,填报有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我院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5、我院各专业录取时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和外语语种。6、我院只面向重庆市、四川省招收艺术类(美术)、对口高职类考生。7、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学费、住宿费第十三条我院各专业严格按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教委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除“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和“动漫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为8500元/年.人,软件技术(企业信息化、对欧美软件开发、对日软件开发、软件测试、游戏软件开发、3G手机软件开发)、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网站开发、网站维护与管理、网站编辑、网页设计与制作)学费为8000元/年.人,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系统维护、计算机信息管理(信息管理与软件服务)、网络系统管理(网络系统集成与管理)、电子信息工程技术(通信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实施与管理)、应用电子技术(通信设备安装与维护、通信业务软件实施与软件服务)、电脑艺术设计(室内装饰、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学费为7500元/年.人,其它专业均为6500元/年.人。第十四条我院按不同的公寓规格收取住宿费。其标准为600-1200元/人.年。第四章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第十五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以享受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制度,具体金额如下:1、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凡被我院录取的统招贫困生,凭我院录取通知书和《重庆正大软件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向当地教委(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没试点的省市除外)。每生每年最高可贷6000元,可以贷三年;一次申请,分年发放。2、申请国家助学金:凡我院贫困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3000元/年、二等助学金2000元/年、三等助学金1000元/年。3、申请国家助学金:(1)凡在我院学习的大二及以上年级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金额为8000元/年。(2)凡在我院学习的大二及以上年级的贫困学生中品学兼优者,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金额为5000元/年。4、申请学院奖学金①凡我院成绩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学院奖学金。特等奖学金6000元/年;一等奖学金800元/学期;二等奖学金600元/学期;三等奖学金400元/学期;四等奖学金300元/学期;五等奖学金200元/学期。②凡当年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区)本科二批控制线以上的文(理)科新生、本科控制线以上的对口高职新生以及专业和文化考试均达到本科控制线以上的艺体新生均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奖金为1000元/生。③我院还设有专升本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术论文奖、活动竞赛奖、见义勇为奖、社会实践奖励等。第五章学院地址、联系方式第十六条咨询电话:(023)62846626,62846636;学院网址:http://www.zdsoft.com.cn招生邮箱E-mail:zdzsb@zdsoft.com.cn招生QQ咨询:337686617第十七条学院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南泉镇白鹤林15号邮编:400056 第六章其它第十八条我院未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办理我院招生考试事宜,请考生直接与学院招生办联系,否则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学院概不负责。

  • 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学校名称: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育部代码12608)。  第二条学校性质: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育部首批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  第三条学校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2003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四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五条毕业证书颁发:合格毕业生颁发教育部电子注册的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普通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和相应国家认可的计算机类等级证书。  第六条办学基本条件:学院占地441亩,全日制在校学生7000余人,学院拥有30000多平方米的软件开发、动漫设计、互联网编辑和IT营销项目实训基地;开发实训室座位达3700余座,各类教学用计算机达3000余台;数字化设施齐全,宽带网遍布校园,各种生活、娱乐设施配套完善,是学生学习、成长和成才的理想园地。  第七条为保证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招生专业、计划、录取  第八条招生区域:学院2010年主要面向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河南、内蒙古、辽宁、广西、广东、海南、陕西、安徽、甘肃、湖北、黑龙江、新疆、山西、河北、江苏等19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第九条招生专业:2010年学院招生专业为软件技术(对欧美软件外包、对日软件外包、软件测试、游戏软件开发、软件开发)、计算机应用技术(PC技术支持)、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网站建设、网络编辑、网页设计与制作)、网络系统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计算机系统维护、信息安全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应用电子技术、动漫设计与制作(三维动画设计、动画后期设计与制作、3G手机动画设计)、多媒体设计与制作(游戏动画设计、建筑动画设计)、电脑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电子商务(移动商务与网络营销)、市场开发与营销、连锁经营管理、商务英语(国际商务服务)、商务管理(客户服务管理)。  第十条招生计划:学院2010年国家计划招生任务2400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布为准。  第十一条基本原则: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和“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1、我院严格按各有关省(直辖市、自治区)招办规定和录取批次进行录取。  2、我院按志愿优先(一、二志愿)和分数优先(三、四志愿)相结合的原则录取,投档比例一般按1:1.2比例投档,具体投档比例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办规定为准。  3、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经各省(市、自治区)招办投挡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进行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但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无分数级差。  4、填报我院志愿,如所报专业己录取满额,填报有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我院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5、我院各专业录取时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和外语语种。  6、我院只面向重庆市、四川省招收艺术类(美术)、对口高职类考生。  7、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  第三章学费、住宿费  第十三条我院各专业严格按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教委规定的标准收取学费,除“软件技术”、“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和“电脑艺术设计”专业学费为9000元/年.人,计算机应用技术(PC技术支持)、计算机系统维护学费为8500元/年.人,计算机网络技术、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网站建设、网络编辑、网页设计与制作)、计算机信息管理、信息安全技术学费为8000元/年.人,其它专业均为7500元/年.人。  第十四条我院按不同的公寓规格收取住宿费。分为600元/年.生(学生公寓10人间)、800元/年.生(学生公寓8人间)、1000元/年.生(学生公寓7人间)、1200元/年.生(学生公寓5人间)。  第四章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和学院奖学金  第十五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申请获得由中央和重庆市政府资助的“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也可享受学院奖学金制度,具体金额如下:  1、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凡被我院录取的统招贫困生,凭我院录取通知书和《重庆正大软件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向当地教委(教育局)资助中心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没试点的省市除外)。每生每年最高可贷6000元,可以贷三年;一次申请,分年发放。  2、申请国家助学金:凡我院贫困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申请国家助学金。一等助学金3000元/年、二等助学金2000元/年、三等助学金1000元/年。  3、申请国家奖学金:  (1)凡在我院学习的大二及以上年级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金额为8000元/年。  (2)凡在我院学习的大二及以上年级的贫困学生中品学兼优者,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金额为5000元/年。  4、申请学院奖学金  ①优秀学生奖学金。凡我院成绩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学院奖学金。特等奖学金6000元/年;一等奖学金800元/学期;二等奖学金600元/学期;三等奖学金400元/学期;四等奖学金300元/学期;五等奖学金200元/学期。  ②新生入学奖学金。凡当年考生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区)本科二批控制线以上的文(理)科新生、本科控制线以上的对口高职新生以及专业和文化考试均达到本科控制线以上的艺体新生均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奖金为1000元/生。  ③我院还设有专升本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术论文奖、活动竞赛奖、见义勇为奖、社会实践奖励等。  第五章学院地址、联系方式  第十六条咨询电话:(023)62846626,62846636;  学院网址:http://www.zdsoft.com.cn  招生邮箱E-mail:zdzsb@zdsoft.com.cn  第十七条学院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南泉镇白鹤林15号  邮编:400056  第六章其它  第十八条我院未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办理我院招生考试事宜,请考生直接与学院招生办联系,否则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学院概不负责。

  • 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我院2011年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委和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2011年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名称  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育部代码12608)。  第四条学院性质  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育部首批35所国家级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之一。  第五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六条学院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  我院是2003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七条毕业证书颁发  合格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全国通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八条办学基本条件  学院占地面积503亩,全日制在校学生7000余人。校园建有现代化的实验大楼、实训大楼、教学大楼、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和先进的多媒体教室、电子阅览室、语音室、计算机网络中心、高档学生公寓和标准运动场,同时依托重庆正大软件集团旗下各公司建有国内一流的、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的软件开发、动漫设计、互联网技术、BPO和IT营销项目实训基地。开发实训室座位3700余座,各类教学用计算机3000余台,高速无线校园宽带网络遍布校园。是学生学习、成长和成才的理想园地。  第三章招生专业、计划及录取  第九条招生区域  2011年,我院主要面向重庆、四川、贵州、云南、河南、内蒙古、广西、广东、海南、陕西、甘肃、湖北、安徽、新疆、山西、江苏、青海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  第十条招生计划  2011年,我院国家计划招生任务为2950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布的为准。  第十一条招生专业  2011年,我院共开设59个专业方向面向全国招生。软件技术(对欧美软件开发、对日软件开发、软件测试、软件开发(惠普项目班)、软件开发)、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站系统开发、应用系统开发)、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络工程技术、智能楼宇网络设计与监控)、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网站策划与编辑、网页设计与制作)、网络系统管理(网络系统维护与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会计电算化与财务信息管理、工程造价与项目管理)、计算机系统维护(笔记本检测技术(联想定向班)、笔记本检测技术)、信息安全技术(数据容灾与备份技术、云计算平台管理技术、网络安全与监管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3G通信工程、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电气自动化技术、物联网技术与应用)、应用电子技术(电子工艺与管理、电子工艺与管理(英业达项目班)、汽车电子技术、电子组装技术与设备)、动漫设计与制作(影视动画设计与制作、影视动画后期合成、3G手机动画设计与制作、影视动画衍生产品设计、广播电视编辑)、多媒体设计与制作(游戏美术设计与制作、游戏玩偶设计与制作、游戏策划与推广、3G手机游戏开发、网络游戏开发)、电脑艺术设计(平面广告设计、印刷与包装设计、家具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建筑表现与动画、景观建筑设计、室内装饰设计、园林景观设计)、电子商务(互联网营销与推广、网店策划与运营)、市场开发与营销(商务策划与营销管理、国际金融结算与国际贸易、云计算数字商务、汽车营销、房地产营销、旅游服务与管理、酒店服务与管理)、连锁经营管理(报关与国际货运、连锁经营管理)、商务英语(国际贸易与国际商务服务)、商务管理(电信服务外包、物流服务外包、金融服务外包)。  第十二条录取原则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和“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三条录取规则  1.我院严格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规定和录取批次进行录取。  2.我院按志愿优先和分数优先相结合的原则录取,投档比例一般按1:1.2比例投档,具体投档比例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为准。  3.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投挡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但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无分数级差。  4.填报我院志愿,如所报专业己录取满额,我院将填报有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5.我院各专业录取时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外语语种除软件技术(对日软件开发方向)不限语种外,其余专业均为英语。  6.我院只面向重庆市、四川省、贵州省招收艺术类(美术)考生;同时只面向重庆市招收三校生和四川省招收对口高职类考生。  7.录取新生身体条件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学费及住宿费  第十四条我院各专业严格按重庆市物价局、财政局、教委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  “软件技术(软件开发(惠普项目班)”专业学费为10800元/年.人;“软件技术(对日软件开发、对欧美软件开发、软件开发、软件测试)、多媒体设计与制作(游戏美术设计与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影视动画设计与制作、3G手机动画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为9000元/年.人;“计算机应用技术(网站系统开发、应用系统开发)、计算机多媒体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信息安全技术、计算机系统维护(笔记本检测技术(联想定向班)、多媒体设计与制作(游戏玩偶设计与制作、3G手机游戏开发、网络游戏开发)、动漫设计与制作(影视动画后期合成、影视动画衍生产品设计)”专业学费为8000元/年.人;“网络系统管理、应用电子技术(电子工艺与管理、电子工艺与管理(英业达项目班)、电子组装技术与设备)、电子信息工程技术(电子测量技术与仪器、电气自动化技术、物联网技术与应用)、多媒体设计与制作(游戏策划与推广)、动漫设计与制作(广播电视编导)、环境艺术设计、连锁经营管理(连锁营运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工程造价与项目管理)”专业学费为7500元/年.人;“电子商务、应用电子技术(汽车电子技术)、电子信息工程技术(3G手机通信工程)、电脑艺术设计、市场开发与营销(商务策划与营销管理、国际金融结算与国际贸易、云计算数字商务)”专业学费为7000元/年.人;其它专业学费均为6500元/年.人。  第十五条我院按不同的公寓规格收取住宿费。分为650元/年.生(学生公寓10人间)、800元/年.生(学生公寓8人间)、1000元/年.生(学生公寓7人间)、1200元/年.生(学生公寓5人间)。学生寝室配有空调、热水器、饮水机、衣物柜、独立卫生间、电话、宽带网、电脑桌等设施,部分寝室配有彩电。  第五章学生资助  第十六条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申请获得由中央和重庆市政府资助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也可申请学院奖学金。具体标准如下:  1.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凡被我院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持我院录取通知书和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在当地教委(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贷6000元,可以贷三年。  2.国家奖学金。在我院学习的大二及以上年级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奖金标准为8000元/年。  3.国家励志奖学金:在我院学习的大二及以上年级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奖金标准为5000元/年。  4.国家助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其标准为:一等助学金4000元/年、二等助学金3000元/年、三等助学金2000元/年。  5.学院奖学金  (1)优秀学生奖学金。成绩优秀的学生,可申请学院奖学金。特等奖学金6000元/年;一等奖学金800元/学期;二等奖学金600元/学期;三等奖学金400元/学期;四等奖学金300元/学期;五等奖学金200元/学期。  (2)新生入学奖学金。入学新生高考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控制线以上的文(理)科新生、本科控制线以上的对口高职新生以及专业和文化考试均达到本科控制线以上的艺体新生均可申请新生入学奖学金,奖金为1000元/生。  (3)我院还设有专升本奖学金、科技创新奖、学术论文奖、活动竞赛奖、见义勇为奖、社会实践奖励等。  第十七条勤工助学  学院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设有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校内校外勤工助学岗位,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与此同时,学院还通过校企合作等多种渠道,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寒(暑)期企业“学工”实习岗位,帮助困难学生解决学费及生活费难题。  第六章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第十八条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学院地址:重庆市巴南区南泉街道白鹤林16号  邮编:400056咨询电话:023-6284662662846636  传真:62848649(传真)  学院网址:http://www.zdsoft.com.cn(网络实名:正大软件)  电子邮件:zsb@zdsoft.cn  第七章其它  第十九条我院未委托任何社会中介机构办理我院招生考试事宜,关于招生相关事宜请考生直接与学院招生办联系,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负责。  第二十条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 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我院2012年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2012年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名称  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育部代码12608)。  第四条学院性质  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主管部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学院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  我院是2003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条办学水平  教育部首批35所国家级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之一、教育部单独招生试点高职院校、全国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领域紧缺型人才培养基地、国家游戏动漫产业人才培养基地、全国物联网技术应用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软件产业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  第九条毕业证书颁发  合格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全国通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条办学基本条件  学院占地面积503亩(其中自有产权341.2亩),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7000余人。学院建有现代化的教学大楼、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多媒体教室、电子阅览室、语音室、计算机网络中心和国内一流、功能完善、中央财政支持、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的软件外包实习实训及大学生创业中心、互联网技术实习实训中心、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实习实训中心、数字创意产业实习实训中心和服务外包实习实训中心。中心下设软件开发、游戏开发、动漫设计、互联网编辑、电子信息技术、BPO(业务流程外包)、IT营销项目等7个实习实训基地,拥有118个实习实训室(其中微软实验室、思科实验室、联想实验室等为校企联建实验室)。实习实训室座位5000余座,各类教学用计算机4000余台,高速无线校园宽带网络遍布校园。首页1[2][3][4]下一页尾页

  • 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我院2013年招生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教育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2013年招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工作。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名称  重庆正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教育部代码12608)。  第四条学院性质  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主管部门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第六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七条学院批准成立时间和批准单位  我院是2003年,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第八条办学水平  教育部首批35所国家级示范性软件职业技术学院之一、重庆市高职单独招生试点院校、全国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专业领域紧缺型人才培养基地、国家游戏动漫产业人才培养基地、全国物联网技术应用人才培养基地、全国网络及信息安全人才培养基地和重庆市软件产业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网络及信息安全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创意产业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服务外包人才培养基地、重庆市笔记本电脑基地人才培养基地。  第九条毕业证书颁发  合格毕业生颁发经教育部网上电子注册、全国通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十条办学基本条件  学院占地面积707亩(其中自有产权338亩),现有全日制在校学生7000余人。学院建有现代化的教学大楼、图书馆、学术报告厅、多媒体教室、电子阅览室、语音室、计算机网络中心,拥有国内一流、功能完善、中央财政支持的建筑面积35000平方米的软件外包实习实训及大学生创业中心、互联网技术实习实训中心、电子信息工程技术实习实训中心、数字创意产业实习实训中心和服务外包实习实训中心。中心下设软件开发、游戏开发、动漫设计、互联网编辑、电子信息技术、BPO(业务流程外包)、IT营销项目等7个实习实训基地,拥有微软实验室、思科实验室、联想实验室等118个实习实训室,实习实训室座位5000余座,各类教学用计算机5000余台,高速无线校园宽带网络遍布校园。  第三章招生专业、计划及录取  第十一条招生区域  2013年,我院主要面向重庆、四川、贵州3个省(直辖市)招生。  第十二条招生计划  2013年,我院招生计划为3000人,各省(直辖市)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直辖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为准。  第十三条招生专业  2013年,我院共开设38个专业方向面向全国招生。软件技术(软件开发)、软件技术(对日软件开发)、软件技术(手机游戏软件开发)、软件技术(联想安卓(Android)软件工程师)、软件测试技术(软件测试)、计算机应用技术(应用软件开发)、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网页设计与制作)、计算机多媒体技术(移动互联网应用设计与制作)、计算机网络技术(华三(H3C)网络工程师、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开发与设计(PHP工程师))、信息安全技术(联想云安全工程师)、信息安全技术(云计算与云安全)、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与监管)、电子商务(互联网内容策划与编辑)、电子商务(互联网推广技术)、物联网应用技术(物联网应用工程师(教育部IOTT))、电子信息工程技术(3G通信工程)、应用电子技术(英业达电子工程师)、电气自动化技术(智能控制技术)、计算机系统维护(联想笔记本工程师)、动漫设计与制作(游戏设计与制作)、动漫设计与制作(动画设计与制作)、影视动画(影视后期制作)、多媒体设计与制作(建筑设计与动画表现)、装潢艺术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室内空间设计)、环境艺术设计(园林景观设计)、商务管理(电信服务外包管理)、商务管理(金融服务外包管理)、商务管理(物流服务外包管理)、计算机信息管理(客户信息管理)、电子商务(互联网营销与运营管理)、市场开发与营销(营销策划与品牌管理)、市场开发与营销(市场开发与客户管理)、连锁经营管理(连锁企业运营与信息管理)、财务管理(会计电算化与财务管理)、工程造价(工程预决算与项目管理)、商务英语(报关与国际商务)。  第十四条录取原则  我院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和“参考相关科目成绩、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十五条录取规则  1.我院严格按各省(直辖市)教育考试院规定和录取批次进行录取。  2.我院按志愿优先和分数优先相结合的原则录取,投档比例一般按1:1.2比例投档,具体投档比例以考生所在省(直辖市)教育考试院的规定为准。  3.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经各省(直辖市)教育考试院投挡的考生,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在第一志愿生源不足的情况下,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但非第一志愿考生录取无分数级差。  4.填报我院志愿,如所报专业己录取满额,则将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未填报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5.我院各专业录取时均不限制男女生比例,外语语种除“商务英语”专业为英语外,其余各专业语种均不限。但新生入学后公共外语除“软件技术(对日软件开发)”专业为日语外,其余各专业均为“英语”。首页1[2]下一页尾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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