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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5年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

    2015年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第二条我院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第二章学院概况第三条学院全称: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国标代码:13738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办学层次:高职(专科)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第四条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位于风景秀丽、文化浓郁的古城西安白鹿塬大学城,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国家计划内统招资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学院设立汽车工程系、机电工程系、交通工程系、经济管理系、新能源汽车系、轨道交通系、基础课教学部、中专部、成人与继续教育部等9个教学系(部)和实验实训中心、汽车新技术研究所、驾训中心等机构,开设30多个专业。其中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汽车制造与装配技术、汽车运用技术等专业为陕西省重点专业;汽车实训中心、汽车营销实训中心为陕西省示范性实训基地。学院与保时捷、捷豹路虎、奥迪、沃尔沃、东风标致雪铁龙、上海通用、一汽大众、长安福特、比亚迪、奇瑞、陕汽重卡等品牌汽车生产厂进行深度合作,分别开设“校企合作班”,实行“订单教育”,学生所学内容与企业生产实践紧密结合,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质量得以提高,毕业生对口就业渠道畅通。第五条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水安路168号邮编:710038学院网址:http://www.atc168.com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学院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和校友代表等组成。主要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对招生工作决策程序、决策执行情况和组织管理及招生工作纪律实施监督检查等。第七条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招生咨询电话:400-029-1987029-82600000029-82600888招生信息网址:http://www.atc168.com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八条学院在陕西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向社会公布。在计划执行过程中,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填报人数情况,适当调整分专业计划,尽可能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需要。第九条学院2015年招生计划及专业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向社会公布为准。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条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第十一条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第十二条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优先,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第十三条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第十四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第十五条学院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第十六条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第六章入学资格审查第十七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学院新生报到须知。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第十九条学院根据《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学生管理细则》《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第二十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专科毕业证书。第七章收费标准第二十一条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高职(专科)收费标准:文史类7800元/年理工类8000元/年住宿费(带暖气)1000元/年第八章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第二十二条学院每年奖学金覆盖率超过35%。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国家助学金:2500-3500元/年;综合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2000元/年;优秀学生干部800元/年;一等奖1500元/年;二等奖1000元/年;三等奖500元/年。第二十三条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根据工作种类、强度、时间、工作态度及完成质量情况发放报酬200-500元/月。第二十四条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第九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制定,陕西省教育厅审核通过,陕西省招办公布生效。第二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我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维护学院和考生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教育部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办学及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招生章程。  第二条我院招生工作严格实施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纪检部门和广大考生的全程监督,保障招生工作公平公正、规范有序地开展。  第二章学院概况  第三条学院全称: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  国标代码:13738  办学类型:民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院名称: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  证书种类: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条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位于风景秀丽、文化浓郁的古城西安白鹿塬大学城,是经陕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国家计划内统招资质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学院设有汽车工程系、城市轨道与铁道工程系、电子工程系、交通工程系、经济管理系、机械工程系、交通技术系、基础课教学部、思想政治课教学部等九个系部和驾训中心、职业技能鉴定站、汽车新技术研究所等教辅机构。拥有国家教改研究项目5项,国家级、省级重点专业5个,国家级、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示范实训基地2个,省级专业综合改革试点项目2项,省级精品课程1门,公开出版教材14部,自编教材32种。学院已累计培养毕业生近10万名,他们中涌现出大量创业之星、企业骨干。学院现已成为世界主流品牌车企和众多道路桥梁、轨道交通企业首选的定点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基地。  学院与保时捷、捷豹路虎、沃尔沃、奥迪中国、东风标致、上海通用、一汽大众、长安福特、比亚迪、奇瑞、陕汽重卡等著名整机厂进行深度合作,开办有11个国际知名品牌的校企合作班,开展订单教育。学院还在西安、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广州等地建立了29个实习就业基地,与全国1580多家4S店(服务站)签约合作,确保了学生优质就业。  第五条办学地点:陕西省西安市灞桥区水安路168号  邮编:710038  学院网址:http://www.atc168.com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六条学院成立招生委员会。学院招生委员会是招生工作的领导机构,由院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和校友代表等组成。主要负责确定招生政策,制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项,对招生工作决策程序、决策执行情况和组织管理及招生工作纪律实施监督检查等。  第七条学院招生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招生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相关规定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组织实施学院招生委员会决定。学院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从事招生工作。  招生咨询电话:400-029-1987  029-82600000  029-82600888  招生信息网址:http://www.atc168.com  第四章招生计划  第八条学院在陕西省教育厅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根据学院发展规划,综合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等情况制定分省、分专业、分类型招生计划,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向社会公布。在计划执行过程中,根据考生专业志愿填报人数情况,适当调整分专业计划,尽可能满足考生的专业志愿需要。  第九条学院2016年招生计划及专业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向社会公布为准。  第五章录取规则  第十条学院录取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的原则,执行国家教育部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录取政策以及本章程公布的有关规定,以考生填报的志愿和高考文化课成绩为主要录取依据,德智体美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自觉接受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一条院校志愿实行顺序志愿省份,录取以志愿优先为原则,即按考生填报的院校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只有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布的同批次最低控制线上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人数少于招生计划时,才录取第二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依此类推。实行平行志愿省份,录取以所在地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录取规则为准。  第十二条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优先,即先按高分到低分排队,依次按照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录取。如考生分数未达到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分数,则看是否达到第二专业志愿录取分数,依次类推,直至最后一个专业志愿。在考生所报专业志愿均未被录取情况下,对服从专业调剂者,可调整到未录满专业;对不服从调剂者,作退档处理。  第十三条按照教育部规定的实行属地化管理的原则,执行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制定的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定。  第十四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  第十五条学院公共外语课程均为英语。  第十六条学院在接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以特快专递的方式寄发通知书。  第六章入学资格审查  第十七条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院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当向学院请假。未请假或者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具体报到要求见学院新生报到须知。  第十八条新生入学后,学院在3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合格者予以注册,取得学籍。复查不合格者,由学院区别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学院根据《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学生管理细则》《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等规章制度进行管理,按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对学生进行培养。  第二十条学生完成规定学业经审查达到毕业标准的,颁发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全日制普通高等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二十一条我院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物价局有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高职(专科)收费标准:  文史类:9360元/年  理工类:9480元/年  省级重点专业:9600元/年  住宿费8人间(带暖气):1200元/年  6人间(带暖气):1800元/年  4人间(带暖气):2400元/年  第八章奖、贷学金及困难学生资助措施  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生源地助学贷款、困难补助”等资助措施,在注册报到时开通“绿色通道”,保证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入学。  第二十二条学院每年奖学金覆盖率超过35%。  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  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  国家助学金:2500-3500元/年;  综合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兵2000元/年;优秀学生干部800元/年;一等奖1500元/年;二等奖1000元/年;三等奖500元/年。  第二十三条学院为贫困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并根据工作种类、强度、时间、工作态度及完成质量情况发放报酬200-500元/月。  第二十四条我院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可以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考生可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提供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的助学贷款。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章程经我院招生委员会制定,陕西省教育厅审核通过,陕西省招办公布生效。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有关政策规定为准,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西安汽车科技学院创建于1987年,是经国家教育部备案、具有国家计划内统招资质的全日制普通高校。  学院秉承“为中国汽车行业培养优秀的应用型高技能人才”的办学宗旨,以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汽车电子技术、汽车运用技术、汽车服务与营销4大重点专业为中心,到目前已经建成涵盖汽车制造、汽车改装、汽车检测与维修、汽车服务与营销、汽车金融与保险、汽车业工商管理、汽车电子商务、交通运输等领域的专业设置体系。学院自成立以来,在全国,尤其是中西部地区职业汽车教育领域享有良好声誉。  学院位于文化氛围浓郁的古城西安,校舍建筑面积18.7万平方米,全日制在校生12000人。学院下设汽车检测系、机械制造系、电子工程系、汽车运用系、经济管理系、基础课教学部、成人教育部、中专部、继续教育部等9个系(部)和实训中心、驾训中心、国际交流中心、汽车新技术研究所、职业资格鉴定所等教育科研机构。现有4个本科专业、31个专科专业。  学院师资力量雄厚,科研成果丰硕。现有专职教师728人,其中,具有中高级技术职称的占到60%以上。在加强基础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的同时,重视与国际教育接轨,实现了集产、教、研于一体的多元化办学模式。先后与美、加、澳、德、日、韩等国多所汽车高等院校和教育科研机构建立了良好的学术交流与校际合作项目,互派留学生工作已开展三届。为学院迈向专业化、国际化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08年11月,教育部专家组对我院进行了全面考察评估。充分肯定了我院人才培养工作取得的成绩和已经形成的办学特色。认为我院办学指导思想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主体专业设置合理,特色鲜明;领导班子团结进取,积极向上;重视实训基地建设,实践教学已奠定较好基础;校园安全稳定,招生就业情况良好。  阵容强大的教学设施,铸就一流的汽车教育平台  学院致力于为中国汽车行业培育优秀的用型高技能专门人才,在建立“中国汽车科技示范院校”、“示范实训中心”目标的指引下,学院享受国家专项财政大力支持,投资近亿元,建立了目前国内一流的教学实训中心。  实训中心建筑面积20000平米,拥有集汽车构造、检测、试验、电气、电控、售后服务、改装、钣金喷涂于一体的16类29个现代化实训室,能容纳3000多名学生同时实训实习。为学生真正掌握专业知识和实用技能提供了坚实保障。  为方便学生实训实习,学院组织教师自主研发了12大类近百种集声、光、电、液、力、图、数七位一体的人机对话教学设备2000多台(套),填补了国内汽车科技教育领域的空白。同时,学院不断投资购置与市场紧密结合的教学实训车辆,包括奔驰S320、奔驰SEL560、宝马750、奥迪A4、奥迪A6、马自达RX-8(装配国际领先技术三角活塞转子发动机)等在内的欧、美、日、韩车系代表车型近百余辆。2009年6月,一次性为实训中心购置12辆北京现代伊兰特实训整车。  加强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对接国际汽车行业前沿科技  为加强对外学术交流与合作,学院成立了对外交流中心。对外交流中心承担着国际交流、外事保障、留学生出国三大任务。  学院目前与美、加、俄、澳、德、日、韩等国多所汽车高等院校和教育科研机构建立了学术交流、校际合作和互派留学生项目,并与韩国大邱未来大学、安东科技大学成功签订了《友好合作协议》;与美国密西根州立大学、签订了《联合办学协议》;与加拿大百年大学建立、俄罗斯图拉国立大学和莫斯科汽车公路大学友好合作伙伴关系;与日本阿部自动车工业公司就合作创建汽车装备实验室及双方定期交流学习等事宜达成了合作意向。为学院充分掌握国际汽车行业科技动态,利用科技信息,调整教学科研方向,迈向专业化、国际化专业院校奠定了坚实基础。  学院积极广泛的开展对外交流合作。2006年12月成功学院成功举办了“第二届中国汽车人才论坛”。2007年3月了“汽车消费维权”新闻发布会在学院举行,受到了社会各界广泛好评。  中韩合作  韩国大邱未来大学始创于1980年,是韩国国内开办较早的一所专注培养专业技术人才为目标的私立大学,该校拥有优秀的教师队伍资源及国际尖端的实验实习器材。以实施品牌技术教育著称,是韩国教育部认定为特性化事业支援大学之一。尤其是该院汽车系致力培养未来型汽车的尖端整备技术专业人才一跃成为韩国专科类大学的技术型教育典范。  2007年9月1日,学院召开了首批赴韩留学生欢送大会,22名优秀学生被选派前往韩国大邱未来大学进行为期一年半的学习深造。2008年9月,又派出30名留学生赴韩国学习。  校园文化  西安汽车科技学院是展现自我风采,张扬青春的舞台,是培养职业汽车人才人才的摇篮,是充满关爱与温馨的家,是放飞理想、实现自我价值的地方!  学院重视理工科学生人文素质的培养与综合素质的提高。为此,学院成立了汽车爱好者协会、汽车俱乐部、记者站、白鹿文学社、艺术社、足篮球协会、跆拳道俱乐部、武术协会等十多个学生社团。  汽车检测一系创立了学生自办刊物《同心圆》,汽车检测二系创立《轨迹》,电子工程系创立《成长》等学生刊物。这些学生自办杂志从创刊起就受到学生广泛的参与,为汽车学院带来新鲜、活泼的空气。既丰富了课外生活,又锻炼了团结精神。  学院定期举办讲座,邀请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汽车、机械、交通等相关行业专家学者进校园办讲座。邀请知名人文学者来学院讲学。  学院学院团委、学生团体组织定期举办“汽车模型大赛”、“英语演讲比赛”、“辩论赛”、“酷车节”汽车表演比赛以及“汽车技能大赛”等各类形式多样的“第二课堂”活动,帮助学生树立健康向上的理想,激发学生学习兴趣,锻炼学生的交际与动手能力。  学院荣誉  学院自成立22年来,获得“中国一流民办大学”、“中国汽车科技示范院校”、“全国高校就业力20强”、“中国十大专业特色民办高校”、“国家汽车人才定点培养院校”等几十项殊荣,在前进的道路上,这些荣誉将化为发展的动力,激励我们不断进取!

  • 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_专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

    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_专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院校类型:理工类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所在地:陕西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学历层次:专科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招办电话:029-82600000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通讯地址:西安市灞桥区水安路168号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电子邮箱: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招生网址:http://www.atc168.com/zhaosheng/index.asp

  • 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三年)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技术(三年)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掌握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基本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较强实践技能、良好职业道德,具备地下铁道、高架结构、轨道工程的施工、管理、质量检测及养护维修等工作能力,适应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管理一线需要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专业核心课程与主要实践环节1、专业核心课程:工程识图与CAD、工程力学应用、工程测量基础应用、土木工程材料试验与检测、工程地质鉴别与分析、轨道交通工程概论、地基基础土工试验与检测、混凝土结构、地基基础施工与处理、地下铁道施工、盾构施工技术施工测量、高架结构施工、轨道交通工程监控量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养护与维修等课程。2、主要实践环节:专业认识实习、工程测量技术与应用实训、工程识图与CADⅡ实训、道路工程试验与检测训练、线路探伤实训、线路监控量测实训、轨道养护实训、顶岗实习等。专业能力与就业方向1、专业能力:识图和绘图能力;土工及建材试验的能力;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施工技术工作能力;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检测与评定能力;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施工组织管理能力;城市轨道交通工程概、预算的编制能力;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养护维修的能力。获取的职业技能证书:施工员、线路维修技工、测量员、试验员等职业资格证书。2、就业方向:本专业主要面向中国中铁、中国铁建、中国水电等施工企业从事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施工、管理、质量检测等工作及各地铁公司等运营管理部门从事城市轨道交通的养护维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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