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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介绍_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

    摘要: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于2004年5月8日正式成立的普通高等学校。珠海学院座落在美丽的珠海市唐家湾,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城际铁路和广东西部沿海高速公路从学校的东北两侧通过,交通便利。校园内20万平方米的人工湖波光涟漪,自然绿化和人工绿化环境达校区总面积80%以上。 办学类型:独立学院 所在地  :  广东 性质类别:综合类 通讯地址:广东珠海唐家湾金凤路6号 邮政编码:519088 联系电话:0756-3622966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于2004年5月8日正式成立的普通高等学校。珠海学院座落在美丽的珠海市唐家湾,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城际铁路和广东西部沿海高速公路从学校的东北两侧通过,交通便利。校园内20万平方米的人工湖波光涟漪,自然绿化和人工绿化环境达校区总面积80%以上,松林、相思林、荔枝林、竹林成片分布,浅潭碧水点缀其中,宁静、典雅,是读书求学的理想场所。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设有信息科学技术学院、计算机科学技术学院、机械与车辆工程学院、化工与材料学院、管理与经济学院、文法学院、外国语学院、设计与艺术学院8个专业学院和基础部、体育部、国际学院3个公共教学部(院),现有在校生12000余人。 珠海学院以北京理工大学作为办学主体,是其办学理念和办学资源的延伸和扩展,是其发展战略的组成部分。珠海学院以北京理工大学优势专业和优质师资为依托,传承其教育理念和教学管理传统、治学严谨的校风和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精神,坚持“打牢学科基础、突出专业特色、强化实践环节、培养创造能力和拓宽就业指导”的办学思路,以社会需求为导向,培养适应时代发展的具有竞争能力的高素质应用型人才。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在继承北京理工大学的品牌学科专业优势基础上,设置优势专业、特色专业和新兴专业,体现专业的应用性、创新性和复合性,形成专业特点和优势。目前,学校设置27个本科专业,形成了以工为主,工、管、文、经、法、艺多学科协调发展的格局。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的师资队伍建设以北京理工大学为依托,海纳百川,广聚人才。教师队伍中具有高级职称的专业带头人占教师队伍的32%。形成了以校本部的专业带头人和主干课程任课教授为核心,以具有高级职称的中年教师为主力,以具有博士、硕士学位的青年教师为支撑的科学、合理的教师队伍。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已建成基础教学楼、专业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学生宿舍和学生食堂等教学和配套设施27余万平方米。教室均配备多媒体教学设备。实验室91间,包括通信技术实验室、自动化实验室、单片机实验室、软件工程实验室、计算机组成原理实验室、嵌入式系统试验室、机器视觉实验室、公差测量实验室、生物化学实验室、物理化学实验室等。体育运动场地4万余平方米。教学、服务、文化和体育设施基本完善。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高质量、一次性通过教育部专项检查。教育部专家组高度评价珠海学院的教育教学工作是名校办学的典范。2006年,学校以全国影响力排名第4、活跃度排名第7的成绩入选2006年度“网络中国•消费品牌活跃度及影响力独立院校十强”。2008年,学校以全国排名第7的成绩入选中国校友会网、《大学》杂志和21世纪人才报发布《2008中国民办高校评价研究报告》的“2008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十强”。2009年,学校以全国排名第6的成绩入选中国校友会网、《大学》杂志和21世纪人才报发布《2009中国大学评价研究报告》的“2009中国独立学院排行榜100强”。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以其崭新的办学模式、灵活的办学机制、丰富的办学资源和巨大的发展潜力,坚持质量、特色、求实、创新,努力创建“应用型名牌高校”。

  •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重点专业

        

  •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奖励资助

        第八章 资助学生政策          第三十条 国家助学贷款、奖学金、助学金等助学措施按照教育部、广东省教育厅和我校相关规定执行。          

  •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收费标准

        第七章 收费标准          第二十九条 学生学费、住宿费的收费标准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物价局有关文件执行。          学费标准:美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23000元,其他专业每生每学年18000元。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1500元。          

  •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录取规则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六条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招生录取严格遵守教育部、省招生办公室的有关政策和规定,以考生高考成绩为基本依据,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第十七条 在省招生委员会划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上,制定具体录取标准,按照文科类、理科类、美术类分类录取。    第十八条 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投档比例,投档比例一般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00%-120%以内,学校视生源情况在此比例内做适当调整。在广东省文科类、理科类本科招生实行平行志愿,投档比例不高于105%。    第十九条 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合格、统考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符合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投档要求的情况下,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择优录取。    第二十条 专业录取按“专业志愿优先”原则。根据考生所填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在第一专业志愿额满的情况下,按考生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依次类推,不设专业级差。在总分相同时,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考生所有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根据考生总成绩并兼顾单科成绩,调剂到招生计划有空额的专业录取,否则,作退档处理。    第二十二条 外语语种及相关科目要求如下:根据我校专业培养要求和教学安排,我校公共外语教学为英语,请非英语语种考生慎重报考。    会计学(国际商务会计)专业要求外语单科成绩必须达到95分及以上。    第二十三条 报考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普通本科美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美术术科考试,美术类拟录取考生必须具有美术类术科考试成绩。我校美术类专业术科考试承认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美术统考成绩,考生须参加生源地招生办组织的美术类统考。    第二十四条 美术类专业录取时,对生源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投档考生,在高考文化成绩和省术科统考成绩双上线的基础上,按考生术科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二十五条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文科类、理科类本科层次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均须获得等级成绩,且至少有两门达到C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美术类的考生,三门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至少有两门达到D级及其以上等级。当考生考试成绩(或排序)相同时,综合素质评价及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优秀的考生可优先录取。专业录取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第二十六条 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的规定加分投档录取。在高考成绩总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政策照顾加分考生和相关科目分数高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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