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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学费_白城职业技术学院住宿费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学费_白城职业技术学院住宿费专科专业: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数字媒体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000元;食品加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老年保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300元;药品经营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广告设计与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100元;供用电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工业机器人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学前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小学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新能源汽车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中德诺浩班)【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汽车营销与服务专业(中德诺浩班)【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建筑工程技术专业(万科班)【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工程造价专业(万科班)【学费标准待定,以吉林省物价部门最新审核标准收取】;

  •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为规范招生工作,保证我院2009年高职专科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白城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如下:  一、学院全称:白城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地址:吉林省白平公路50-34号  三、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四、院校性质:市属院校  五、办学类型:高等职业技术学院  六、在有关省分专业和专业方向招生人数:专业吉林省内蒙古山东河北安徽甘肃河南山西辽宁黑龙江贵州合计普通对口机电一体化技术552092222  2 296数控技术45207332 22 2 86电气自动化技术40 411       46建筑工程技术60204         84化学制药技术60 2         62农畜特产品加工20304         54建筑装饰工程技术75 62   3    86图形图像制作30302 2       64计算机应用技术50  2        52工商企业管理40 3   2   3250市场营销30302  32     67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70 4         74会计电算化25306 2   33  69合计6001805310107655554890  七、学校所有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  八、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九、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十、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根据考生报考人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依次录取二、三志愿及平行志愿考生。  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予以录取,即A、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B、对于进档考生,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C、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专业学制学费(元/年)机电一体化技术三年3900数控技术三年3900电气自动化三年3900建筑工程技术三年3700化学制药技术三年3700农畜特产品加工三年3300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三年3700图形图像制作三年3900计算机应用技术三年3700工商企业管理三年3300市场营销二年3300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三年3900会计电算化三年3500  十一、收费标准:执行吉林省教育厅、物价局、财政下发的吉教字[2000]68号《关于吉林省高等学校招生收费问题的若干规定》的收费标准。  十二、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白城职业技术学院。  十三、证书种类: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招生咨询方式:  联系电话:0436-3671103  联系人:焦方辉  邮政编码:137000  网址:http//www.bcvit.cn

  •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做好我校高考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关于做好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0]1号)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白城职业技术学院学校类型: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第三条学校办学层次:高职。  第四条学校地址: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白平公路50-34号。  我校现有两个校区,分别为北校区(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白平公路50-34号)、南校区(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纯阳路18号)。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我校共有高职专业15个。2010年招生高职专业15个。  第六条2010年我校计划招生1005人。  第七条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招生说明  第八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学校所有专业限招英语语种考生。  第九条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男女生比例要求。  第十条身体及健康状况的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根据考生报考人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依次录取二、三志愿及平行志愿考生。  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予以录取,即A、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B、对于进档考生,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C、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二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www.bcvit.cn  通讯地址:吉林省白城市白平公路50-34号  联系电话:0436-3671103  联系人:焦方辉  第四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十三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由白城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毕业证书。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十四条学费收取标准  高职专业:  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农畜特产品加工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化学制药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数控技术专业、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模具设计与制造专业、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图形图像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900元;会计电算化专业、市场营销专业、食品加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

  •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白城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白平公路50-34号。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白城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首页1[2][3]下一页尾页

  •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白城职业技术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白城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学校主校区地址:吉林省白城市洮北区白平公路50-34号。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白城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四章收费标准  第七条学费收取标准  专科专业:  电气自动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900元;图形图像制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90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900元;数控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900元;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900元;会计电算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食品加工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呼叫中心服务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汽车检测与维修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900元;工程造价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道路桥梁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工商企业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30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500元;建筑装饰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化学制药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建筑工程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700元。  第五章录取说明  第八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学校所有专业招英语语种考生  第九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无特别要求  第十条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十一条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新颁布的本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精神,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2、根据考生报考人数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如第一志愿未完成招生计划,依次录取二、三志愿及平行志愿考生。3、对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办法予以录取,即A、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高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B、对于进档考生,第一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按其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仍不能满足的按其第三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当某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录到录取未满计划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C、同等条件下,专业相关科目成绩高者优先录取。4、对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可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的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第十二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bcvit.cn  通讯地址:吉林省白城市白平公路50-34号  联系电话:0436-3671103  联系人:焦方辉  第十三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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