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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海海事大学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上海海事大学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  一、学校全称上海海事大学  二、校址校本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路1550号  临港校区:上海市南汇区海港大道路1550号  三、层次■本科  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招生专业航运管理  六、招收项目和人数及有关说明招收项目:游泳、武术、龙舟;  招生计划:优秀8人,良好12人,合格20人,若考生在录取中未达到招生要求,则从同一项目中,按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七、测试项目及时间地点1.体育专项测试  凡符合报名条件(见第八条)的考生请下载、填写《上海海事大学2009年高水平运动员报名表》,经考生所在单位填写意见并盖章后,连同本人身份证、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秩序册、成绩册、成绩证明、获奖证书等材料的复印件(成绩册复印件须在本人姓名处加盖单位公章)于2009年3月2日前寄往我校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浦东大道1550号上海海事大学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200135。  学校将根据报名人数、考生学习情况、运动水平和运动队建设需要等对报名考生进行初选,并在2009年3月5日前电话通知初选合格者参加学校体育专项测试。  (1)测试内容:见附件;  (2)报名时间:2009年3月14日(星期六)上午9:00~11:30;  (3)报名地点:上海市临港新城海港大道1550号(上海海事大学临港校区体育馆A馆大厅)。考生于报到当天下午12:30在报到点集合参加体育专项测试。  (4)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高级中等教育毕业证书或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证明、运动员等级证书、秩序册、成绩册、成绩证明、获奖证书等原始材料,以备查验;二寸彩色报名照两张。  2.文化单独考试  具有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的考生,可以申请参加我校文化单独考试,文化单独考试于3月15日举行,时间如下:  语文:9:00~11:00数学:12:00~14:00  英语:14:30~16:30  八、报名资格要求年龄不超过22周岁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方可报名:  1.高级中等教育学校毕业,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游泳项目必须具有一级(含)以上证书)且高中阶段在省级(含)以上比赛中获得集体项目前六名的主力队员或个人项目前三名者;  2.具有高级中等教育毕业同等学力,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证书者或近三年内在全国(或国际)集体项目比赛中获得前八名的主力队员。凡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必须提供与高级中等教育相当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助招生学校对其资格进行认定。未经资格认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得报考。  九、选拔程序和录取办法(含文化统考类和文化单考类)根据各项目建设需要,我校依据考生的体育专项测试成绩和历年比赛成绩,及文化单独考试情况,确定体育专项测试合格人员名单和考核等级。  1.考核等级“优秀”,经考生本人申请参加我校文化单独考试,成绩合格,并经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后可免于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我校予以录取。  2.考核等级“良好”,考生第一志愿或A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65%,经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后,我校予以录取。  3.考核等级“合格”,考生第一志愿或A志愿报考我校,高考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本科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经报生源所在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准后,我校予以录取。  十、收费标准1.学费:5000元/年。  2.住宿费:1500元/年。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海事大学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海事大学本科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体育教学部:021-38282273、38282275  招生办公室:021-68536924  十三、投诉电话监察处电话:58855200-4065  十四、网址www.shmtu.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学校秉承“决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为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助学帮困理念,建立了完善的贫困生资助体系:新生入学的“绿色通道”;开设奖、贷、勤、助、补、减等资助项目;学校还积极争取和吸纳社会、团体、企业、好心人等多种校外资源来校设立奖助帮困基金。  十六、其他须知1.报考2009年我校高水平运动员的考生,必须在当地办理高考报名手续,并获取高考报名号。  2.考生若没有通过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体育统一测试者,取消体育专项测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 上海海事大学200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上海海事大学200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学校简介  上海海事大学是一所以航运技术、经济与管理为特色的具有工学、管理学、经济学、法学和文学等学科门类的多科性大学。  目前学校设有41个本科专业,12个高职专业,2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点(交通运输工程),7个二级学科博士点,28个硕士学位点,2个专业硕士学位点。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产业经济学、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国际法学、机械设计及理论、物流管理与工程、载运工具运用工程、港口机械电子工程等学科先后成为交通部和上海市的重点建设学科。海关物流、外贸经济、海商法、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港口机械)、信息工程(港口航运)等专业先后成为上海高校本科教育高地建设项目。学校在2004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并成为2006-2010年教育部高等学校物流类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主任委员单位。  占地2000亩的上海海事大学临港新校区已投入使用,学校正充分利用这一有利时机,立足航运,依托上海,服务全国,面向世界,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特色和学科优势,为建成世界高水平的海事大学而努力奋斗。  二、徐悲鸿艺术学院介绍  上海海事大学徐悲鸿艺术学院成立于2008年6月19日,廖静文女士担任名誉院长。学院设计专业于2002年成立,艺术设计专业于2008年开始招生,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齐全,现有专业教师16名,其中教授3名,副教授4名。  培养目标:  艺术设计专业培养具有国际先进设计理念,符合新经济、新思维、新时尚要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艺术设计与研究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学生入学后,通过艺术设计方面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学习,通过艺术设计思维能力的培养、艺术设计方法和设计技能的基本训练,具备本专业创新设计的基本素质。  主要课程:  美术基础类、传统艺术与绘画类,计算机辅助设计基础类,图案、文字、色彩研究设计类,摄影类,设计史论类,计算机图形创作类,平面设计类(广告、包装、海报招贴、装饰画、印刷),企业形象类(标志、CI),新媒体设计类(网页、多媒体)等。  就业去向:  艺术设计专业毕业生就业面较广,主要培养从事艺术设计与创作、包装设计、视觉传达、广告创意、数码设计、动画设计、媒体设计、艺术策划,美术教师等方面的专门人才。  三、招生计划(上海市)  专业名称学制(年)科类计划数备注  艺术设计4理科8限招英语语种;色弱、色盲考生不宜报考  艺术设计4文科12  注:外省市具体招生计划以各省市高招办公布为准。  四、考试  艺术设计专业招生考试分为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两部分,上海市采用统一考试成绩,学校不再加试;若学校在外省市有加试专业,具体安排见学校校园网。  五、录取原则  1.专业成绩、高考文化成绩均须达到2008年当地报考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资格分数线以上。  2.录取时以合成总分(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经折算后各占50%)为录取依据,根据德智体全面考核,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英语单科成绩优秀的考生。  3.若省市高招办对艺术类投档另有规定,学校将采用该省市高招办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六、咨询  学校咨询电话:021-68536924、38284378  学校招生网址:www.shmtu.edu.cn  学校地址:上海市海港大道1550号

  • 上海海事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上海海事大学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海事大学  二、校址  临港校区:上海市南汇区海港大道1550号  高等技术学院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2600号  海华高等技术学院: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555号(200136)  备注:浦东工商管理学院: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2600号(200136)  三、层次  ■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除日语专业限招英语和日语外,其它专业限招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航海技术专业在上海、江苏、浙江三地招收部分女生(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轮机工程专业只招男生,其他专业不设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本、专科其它专业考生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体检标准。  报考我校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体检特殊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无口吃、五官端正、四肢无残缺、身高在1.65米以上,无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报考航海技术专业的考生,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报考轮机工程专业的考生,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其他要求参照交通部行业标准《海船船员体检要求》。  九、录取规则  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时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志愿顺序不设级差。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采用各省市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统一考试成绩,我校不再加试,投档后按合成总分(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经折算后各占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英语单科成绩优秀的考生。  省(区、市)高招办另有特殊政策的,遵照省级高招办政策执行。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1.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2.特殊(热门)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3.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4.高职教育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7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5.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上海海事大学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上海海事大学本科或高职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上海海事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热线:021-68536924、68536894  十三、投诉电话  上海海事大学监察处电话:58855200-4065  十四、网址  上海海事大学网址:www.shmtu.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秉承“决不让任何一个学生因为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助学帮困理念,建立了完善的贫困生资助体系:新生入学的“绿色通道”;开设奖、贷、勤、助、补、减等资助项目;学校还积极争取和吸纳社会、团体、企业、好心人等多种校外资源来校设立奖助帮困基金。  十六、其他须知  其它情况详见学校招生网站。

  • 上海海事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上海海事大学2010年招生章程  一、学校全称  上海海事大学  二、校址  临港校区: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大道1550号(201306)  高等技术学院: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2600号(200136)  海华高等技术学院: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555号(200136)  浦东工商管理学院: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550号(200135)  三、层次  ■本科□高职□专科  四、办学类型  ■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  ■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  □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  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  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  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  除日语专业限招英语和日语外,其它专业限招英语。  七、招收男女生比例  航海技术专业在上海、江苏、浙江三地招收部分女生,轮机工程、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专业只招男生,其他专业不设男女生比例。  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  本、专科其它专业考生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体检标准。  报考我校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体检特殊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无口吃、五官端正、四肢无残缺、身高在1.65米以上。报考航海技术专业的考生,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5.0;报考轮机工程、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专业的考生,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8。其他要求参照交通部行业标准《海船船员体检要求》。  九、录取规则  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时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按考生专业志愿顺序录取,专业志愿顺序不设级差。  艺术类专业录取时采用各省市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统一考试成绩,我校不再加试,投档后按合成总分(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测试成绩经折算后各占5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英语单科成绩优秀的考生。  省(区、市)高招办另有特殊政策的,遵照省级高招办政策执行  十、收费标准  学费标准1.一般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5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2.特殊(热门)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6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3.艺术类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00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4.高职教育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7500元(沪价行【2000】第120号);  5.中外合作专业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0元(沪教委财【2005】34号)。  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5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  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学校名称:上海海事大学  证书种类: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海事大学本科或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十二、联系电话  上海海事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1-38284395、38284396  十三、投诉电话  上海海事大学监察处电话:38284080  十四、网址  上海海事大学网址:www.shmtu.edu.cn  十五、资助学生政策  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积极争取和吸纳社会、团体、企业、好心人等多种校外资源来校设立奖助帮困基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十六、其他须知  其它情况详见学校招生网站。

  • 上海海事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上海海事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2013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全国统考)一、学校全称上海海事大学二、就读地址校本部:上海市浦东新区海港大道1550号(201306)高等技术学院: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2600号(200136)海华高等技术学院: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桥路555号(200136)三、层次■本科□高职□专科四、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公办高等学校□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技术学校五、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高招办公布的招生计划。六、专业培养对入学外语考试语种的要求入学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教学外语语种为英语。七、招收男女生比例航海技术专业在上海、江苏、浙江三地招收部分女生,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只招男生(行业用工限制)。其他专业不设男女生比例。八、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考生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体检标准。报考我校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体检特殊要求:考生无色盲色弱、无口吃、五官端正、四肢无残缺、身高在1.65米以上。报考航海技术专业的考生,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7;报考轮机工程、船舶电子电气工程专业的考生,每眼裸眼视力不低于4.6。其他要求参照交通部行业标准《海船船员体检要求》。九、录取规则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公平、公正、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时按照专业招生计划数,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专业志愿顺序不设级差。同分条件下,文科按照:语文、外语、数学的顺序;理科按照数学、外语、语文的顺序,录取单科成绩优秀的考生。艺术类专业录取时采用各省(区、市)专业考试和文化考试统一考试成绩,我校不再加试,投档后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考试成绩+专业考试成绩×(高考总分/专业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省(区、市)高招办另有特殊政策的,遵照省级高招办政策执行。十、收费标准学费标准1.一般专业5000元/学年(沪价行【2000】第120号);2.特殊(热门)专业6000元/学年(沪价行【2000】第120号);3.艺术类专业10000元/学年(沪价行【2000】第120号);4.中外合作办学学费(中荷合作专业)15000元/学年(沪教委财【2005】34号);5.高职学费7500元/学年(沪价行【2000】第120号);住宿费标准每生每学年最高不超过1200元(沪价费【2003】56号、沪财预【2003】93号、沪教委财【2012】118号)。十一、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学校名称上海海事大学证书种类修学期满,达到毕业要求,颁发上海海事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证书。十二、联系电话上海海事大学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21-38284395、38284396十三、录取监督电话上海海事大学监察处电话:021-38284080十四、网址上海海事大学网址:www.shmtu.edu.cn十五、资助学生政策学校认真执行国家和本市相关学生资助规定,被本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通过“绿色通道”申请入学,入学后可按规定申请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上海市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岗位、特殊困难补助和学费减免等。同时,学校还积极争取和吸纳社会、团体、企业、个人等多种校外资源来校设立奖助帮困基金。学校承诺:确保被本校录取的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十六、其他须知详见学校招生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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