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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南文理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计算机科学与技术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湖南文理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计算机科学与技术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本科专业代码:080605)  本专业培养具有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的高级应用型人才。开设的主要课程有:英语、高等数学、线性代数、离散数学、概率统计、电子技术、C及C++、数据结构、数据库原理、微机原理与接口技术、嵌入式系统、编译原理、操作系统、计算机体系结构、计算机网络、软件工程、人工智能、计算机图形学、Internet及网络安全、多媒体技术等。毕业后能够从事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网络工程、计算机控制工程或嵌入式系统的开发和维护、信息管理系统及电子商务系统的开发应用等工作,也可以从事计算机教学、科研与专业培训工作。

  • 湖南文理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材料科学与工程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湖南文理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材料科学与工程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材料科学与工程(本科专业代码:080205)  本专业培养具备包括无机非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等材料领域的科学与工程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能在各种材料的制备、加工成型、材料结构与性能等领域从事科学研究与教学、技术开发、工艺和设备设计、技术改造及经营管理等方面工作,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高层次、高素质全面发展的科学研究与工程技术应用性人才。主要学习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基本技能,接受材料科学与工程基础研究和应用方面的科学思维和科学实验的训练,具备运用科学知识和实验技能进行应用研究、技术开发和技术管理、经营管理的基本技能。开设的主要课程有高等数学、大学物理、无机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粉体科学与工程基础、无机非金属材料、高分子材料、聚合物成型与加工、高分子化学、高分子物理、高分子复合材料、材料测试技术、材料机械与设备等课程。毕业后能够从事材料科学与工程方面的研发和技术工作。

  • 湖南文理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湖南文理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湖南文理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一、学校全称(国标代码):湖南文理学院(10549)二、办学地点: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大道西段170号邮编:415000三、办学性质:湖南文理学院是一所经国家教育部批准的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省属多科性公办普通本科院校。四、招生计划:2006年面向全国28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共招收本科生2460人。五、录取要求:1、我院除英语、日语专业外,其他各类专业外语课程教学均为英语,因此一般不接受非英语语种考生报考。2、录取的各类专业的相关科目成绩原则上应达到及格水平;音、体、美专业考生的专业成绩须达到生源省组织的专业联考合格或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的合格标准。3、各专业录取人数不限制男女比例。4、要求考生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学习。新生入学后,学校将组织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六、录取规则:1、坚持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择优录取的原则。2、调档比例为1:1.2,对加分考生以加分后的成绩为准。3、依据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录取,对进档考生专业安排以专业清为原则。4、对有体育、文艺特长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录取。七、收费标准:学费严格按湖南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住宿费视住宿条件的不同,每年分别为700元、1000元、1200元。八、招生咨询:咨询单位:湖南文理学院招生就业处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大道西段170号邮编:415000电话:0736-71860597186060传真:0736-7186059网址:www.huaszj.cnE_mail:huaszsjyc@126.com

  • 湖南文理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湖南文理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地选拔符合培养要求的学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第二条湖南文理学院是一所多学科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专业涵盖文、理、工、农、史、法、经、管、教9大门类。第三条学校设有文史学院、外国语学院、法学院、音乐学院、美术学院、体育学院、数学与计算科学学院、物理与电子科学学院、化学化工学院、生命科学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资源环境与旅游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机械工程学院、电气与信息工程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芙蓉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8个学院和1个现代教育技术中心。第四条学校现有汉语言文学、新闻学、英语、日语、思想政治教育、历史学、法学、地理科学、旅游管理、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会计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物理学、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化学、应用化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网络工程、生物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农学、动物科学、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机械电子工程、自动化、通信工程、土木工程、城市规划、教育技术学、音乐学、舞蹈编导、美术学、艺术设计、动画、体育教育、社会体育等40个本科专业和音乐表演、服装设计、电子应用技术等3个专科专业。第五条办学性质:全日制公办。第六条学校的办学层次:本科。第七条学校办学地址:湖南省常德市洞庭大道西段170号。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职责第八条学校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成立由校领导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研究制定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细则,领导、监督招生工作的具体实施,协调处理招生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招生就业处是学校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负责协调处理学校的招生日常事务,其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教育部及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招生工作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执行学校有关招生规定和实施办法。2、制定本校招生章程和招生方案。3、开展招生宣传。4、组织省外艺术类专业考试,并按国家相关规定核发专业考试合格证。5、根据国家核准的招生计划及有关规定编制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录取考生,并负责协调和处理本校录取工作中的遗留问题。6、完成教育部、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教育考试院及其它有关省(市、自治区)招生部门安排的有关招生方面的工作。7、协助教务处、学生处等有关部门对录取的新生进行复查。8、上报有关招生数据。9、做好年度招生工作总结。第三章招生条件第九条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教育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工作通知》的规定执行。第四章招生计划第十条招生就业处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生源情况、学科发展和社会对人才的需求等因素,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招生计划,经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校长办公会议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第十一条招生就业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制定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经主管校领导审定后,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第十二条招生就业处将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生源计划按要求及时寄送有关省(市、自治区)普通高校招生办公室,并通过各种渠道向社会公布。第五章录取规则第十三条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录取。第十四条外语语种:除英语和日语专业外,其它专业外语教学只开设英语课。第十五条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第十六条学校依据各省(市、自治区)确定的录取分数线进行录取。第十七条学校按志愿先后、分数高低依次录取。第十八条专业安排按考生志愿先后、分数高低排序。若所报专业已满,又不服从调剂的,则做退档处理。第十九条凡我校单独设置艺术类专业考点的省份,其艺术类专业考生必须参加我校艺术类专业单独考试。我校根据招生计划数、报考人数和专业考试成绩,严格按国家教育部规定的比例发放湖南文理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我校未设置艺术类专业考点省份的考生,应获得所在省艺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合格证。凡获得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的考生,在符合所在省招生主管部门录取要求的前提下,按志愿先后、专业加文化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第二十条各专业录取不限男女比例。第二十一条录取模式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第二十二条录取结果通过我校的招生信息网公布,并用特快专递向新生发放录取通知书。第二十三条学校成立招生监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监察工作。第六章招生工作纪律第二十四条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六不准”的规定。第二十五条招生录取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制度,严格保守招生工作秘密。第七章其他第二十六条各专业学费标准按物价部门审定标准执行。各项标准见《招生简章》或《入学须知》。第二十七条学校建立了以奖、贷、助、补、减等方式资助贫困生完成学业的帮困工作体系。第二十八条学校各学院及专业介绍、招生来源计划等详细信息见招生简章、报考指南和学校网站。第二十九条学校网址:http://www.huas.cn;招生就业处网址:http://www.huaszj.cn;招生办公室信箱:huaszjyc@126.com;招生咨询电话:0736-7186057、0736-7186059。第八章附则第三十条本章程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有关政策为依据。学校以往有关招生工作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则以本章程为准。第三十一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归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 湖南文理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湖南文理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第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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