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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东北电力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东北电力大学2016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今年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我校今年普通高等教育的本科、专科层次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全称:东北电力大学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本科、专科  第四条学校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街(路)169号。  第二章招生计划  第五条在有关省(区、市)分专业招生人数及有关说明,详见各省(区、市)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第三章学历证书颁发  第六条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本科毕业生由东北电力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本科毕业证书。专科毕业生由东北电力大学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毕业证书。  第四章学位授予  第七条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东北电力大学授予相应学科门类的学士学位证书;  1、文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英语、日语;  2、理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信息与计算科学、数学与应用数学;  3、管理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会计学、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市场营销、工商管理;  4、法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社会工作;  5、教育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  6、工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能源与动力工程、自动化、土木工程(输电工程、电厂建筑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应用化学、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给排水科学与工程、工程管理、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轻化工程、环境工程、生物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软件工程、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通信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能源化学工程、智能科学与技术,智能电网信息工程、新能源材料与器件;  7、经济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  8、艺术学学士学位授予专业: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广播电视编导、动画、数字媒体艺术;  第五章收费标准  第八条学费收取标准  本科专业:  英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日语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6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通信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电子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软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土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给排水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建筑环境与能源应用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会计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工商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环境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生物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核工程与核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新能源科学与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应用化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测控技术与仪器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能源与动力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轻化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00元;社会工作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工程管理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8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620元;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动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820元;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环境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能源化学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400元;智能科学与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智能电网信息工程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840元;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900元;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850元;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5000元;  专科专业:  发电厂及电力系统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元;供用电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机电一体化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高压输配电线路施工运行与维护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100元;火电厂集控运行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3630元;  第六章录取说明  第九条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1、我校英语专业限英语考生报考;  2、我校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主干课用英语授课,宜英语考生报考;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电子信息工程、软件工程专业因课程教学需要,非英语考生不宜报考。  第十条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一条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制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其中应用化学、能源化学工程、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对辨色力有较高要求,辨色能力异常(色盲、色弱)的考生均不能填报,否则将不予录取;以下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能源与动力工程、自动化、土木工程、核工程与核技术、新能源科学与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等专业就业时用人单位对辨色能力有较高要求,辨色能力异常(色盲、色弱)的考生慎重报考。  第十二条录取规则  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录取体制,在教育主管部门领导下,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统一组织录取。  1、投档比例:我校根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确定调档比例,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如生源省份投档比例有特殊要求,按照生源省份投档比例要求执行。  2、院校志愿:按志愿投档的省、市,首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当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其他志愿考生。按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首先录取先投档的考生,按未录满的专业计划补缺录取后投档的考生。  3、加减分优惠政策:在录取专业时以各省实际投档成绩为准,学校认可教育部和相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各种增加分数投档优惠政策和降低分数投档照顾政策。  4、专业级差:录取专业时(内蒙古自治区考生除外),按考生的投档成绩和专业志愿顺序,由高到低按“专业级差”方式依次录取。专业间分数级差依次为:3、2、1、0、0。我校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录取规则。  5、优先级别:极差后如考生分数相同按相关科目排队择优录取,其中文史类考生依次比较语文、文综、外语、数学;理工类考生依次比较数学、理综、外语、语文。  6、专业调剂: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考生服从专业调剂,体检合格,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将其调剂到未录取满额的其他专业。  7、江苏省:对实行高考科目改革的江苏省考生选测科目等级要求为“BB”(含B)以上,必测科目成绩均为“C”(含C)以上;对进档考生采用“先分数后等级”的录取原则。  8、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原则:国际经济与贸易(中外合作办学)和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中外合作办学)只录取有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专业志愿的考生。  9、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A、吉林省艺术类考生录取原则(不含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60%+专业课考试成绩×10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也相同,以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B、吉林省外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动画4个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20%+专业课考试成绩×8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也相同,以素描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C、吉林省外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70%+专业课考试成绩×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专业课成绩也相同,以统考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D、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考生录取原则:按照“文化课考试成绩×70%+专业课考试成绩×3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在录取过程中,如考生的总成绩相同,以专业课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如考生的专业课考试成绩也相同,以面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我校录取艺术类考生时对考生的英语、数学成绩没有特殊要求。  10、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录取原则:具有体育文化综合成绩的省份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如考生的综合成绩相同,以考生的体育考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体育和文化课单独计算的省份,高考文化课须达到考生所在省份的体育类专业文化课控制线,然后按照体育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如体育考试成绩相同,以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11、高水平运动员录取原则:根据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关于特殊类型招生相关政策和我校高水平运动员招生简章,按规定录取经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平台公示且通过高水平运动员考生。  第十三条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nedu.edu.cn/  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长春路169号东北电力大学招生就业处,邮编:132012  联系电话:0432-6480674964806760  联系人:李老师  第十四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招生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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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电力大学怎么样_好不好_是几本  东北电力大学是吉林省重点大学,坐落在依山傍水、景色宜人的著名旅游城市--吉林省吉林市,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理、工、文、管、法、经、教育等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在长期办学过程中,学校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改革促发展,形成了“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良好校风和突出“一实两创”(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创业精神)的人才培养特色,为国家电力工业和吉林省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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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电力大学_本科_地址_招办电话_网址东北电力大学院校类型:理工类东北电力大学所在地:吉林东北电力大学学历层次:本科东北电力大学招办电话:0432-4806749东北电力大学通讯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长春路169号东北电力大学电子邮箱:hongdou@mail.nedu.edu.cn东北电力大学招生网址:http://www.ned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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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电力大学怎么样_是几本_排名_分数线_专业_图书馆_招生网东北电力大学:最近许多高考的小伙伴们分数出来了,家长和考生都在积极的寻找东北电力大学的相关院校信息,比如说东北电力大学学么样怎么样啦,东北电力大学怎么样是几本,东北电力大学怎么样排名是多少,以及东北电力大学怎么样历年高考分数线是多少,东北电力大学怎么样什么专业好呢。让我们来看看东北电力大学怎么样的有关信息吧~东北电力大学怎么样东北电力大学是吉林省重点大学,坐落在依山傍水、景色宜人的著名旅游城市--吉林省吉林市,是一所以工科为主,理、工、文、管、法、经、教育等学科门类协调发展的多科性大学。在长期办学过程中,学校坚持以质量求生存,以改革促发展,形成了“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良好校风和突出“一实两创”(实践能力、创新意识、创业精神)的人才培养特色,为国家电力工业和吉林省的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东北电力大学是几本在一些省份是一本,大部分省份都是二本东北电力大学排名2015年东北电力大学全国高校综合排名为170位东北电力大学往年录取分数线年份最高分最低分平均分省控线线差录取批次2014--53846276本科二批2013532-49744057本科二批2012547-53347657本科二批2011596-57352053本科二批2010570-53849147本科二批东北电力大学专业推荐及批次专业大类具体专业平均分最高分批次工学类计算机科学与技术545-本科二批工学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544-本科一批工学类软件工程543-本科二批工学类轻化工程540-本科二批工学类通信工程556-本科二批工学类核工程与核技术554-本科二批工学类测控技术与仪器552-本科二批工学类土木工程551-本科二批工学类电子信息工程550-本科二批工学类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548-本科二批工学类土木工程537-本科一批工学类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606-本科二批工学类自动化534-本科一批工学类环境工程536-本科二批工学类生物工程535-本科二批工学类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566-本科二批工学类自动化562-本科二批理学类电子信息科学与技术542-本科二批理学类信息与计算科学541-本科二批理学类应用化学548-本科二批理学类数学与应用数学547-本科二批管理学类工程管理542-本科二批管理学类会计学556-本科二批管理学类工商管理537-本科二批管理学类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537-本科二批经济学类国际经济与贸易551-本科二批

  • 东北电力大学2014年招收外校推免生招生简章_东北电力大学考研网

    东北电力大学2014年招收外校推免生招生简章_东北电力大学考研网 东北电力大学2014年招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招生简章 2013-09-24为贯彻《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育厅〔2013〕8号)文件精神,优化生源结构,深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2014年我校拟接收外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学术硕士学位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学位研究生。 一、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道德品质良好,遵纪守法。 2.取得所在学校2014年推免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招生专业 《东北电力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专业(不含项目管理) 三、申请者须提交的材料 1.《东北电力大学2014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批表》2份; 2.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1份,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后,装入信封密封,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教务处公章; 3、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 4、大学英语六级(或四级)考试证书复印件1份; 5、如申请免试攻读我校硕士研究生,须由所在学校提供推荐指标,并提供申请人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的证明信,须加盖学校负责推免工作部门的公章,否则申请无效。 此外,申请人还可提交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 四、接收程序与日程安排 1、9月28日前:申请人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寄(或送)达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过期不再接受申请。全部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2、9月30日前:研究生部对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初审,将初审合格名单及其相关材料交各招生学院。 3、10月9日前:招生学院对申请材料组织复审和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者发出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10月17日,研究生部组织复试及体检(复试时需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件)。 4、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的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持我校的接收函,到所在学校教务处(或学生处)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签发(加盖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5、考生在规定的时间(教育部网报规定时间内)凭验证码进行网上报名,并到指定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的同学不能录龋6、11月6日前:被接收推免生在我校指定时间内将《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寄(送)至东北电力大学大学研究生部研招办。 五、资格复审及录取 在发出录取通知书之前,将对获得初试录取资格的免试生,按以下要求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者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由学生所在学校本科教务部门按本科学籍管理规定办理相应手续。 1、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的要求; 2、毕业论文(设计)应在“良”以上; 3、取得初试录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 4、自取得初试录取资格至发放录取通知书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六、其他 1.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列入2012年派遣计划,不得再参加全国统考。 2.未经复试的申请者不得录龋入学前未取得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无《推免生登记表》或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以及未进行过现场确认的申请者,取消录取资格。 3.申请者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材料真实,一旦发现申请者弄虚作假,即取消其申请资格、录取资格。 七、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东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地址:吉林省吉林市船营区长春路169号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东北电力大学 东石头楼 313 联系电话(传真):0432-64806432 邮编:13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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