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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连民族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

    大连民族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大连民族学院2006年招生章程一、院校基本信息1、院校全称:大连民族学院2、学校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3、办学性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所属的普通高等学校二、2006年招生计划及相关专业要求1、2006年招生计划2006年计划面向全国25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生2800人,面向部分省、区招收预科生240人(含为吉林大学委托培养的预科生90名)。2、相关专业招生要求(1)我校招收的本科生学制为四年。少数民族预科生入学一年后,经预科结业后,考核合格者,可直接升入本科学习,预科全部招收少数民族考生。(2)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用英语组织教学,原则上要求外语单科成绩在110分以上;日语专业只招收英、日语考生,报考以上专业的考生需要参加当地招生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试,录取时,口试成绩是否计入总分以生源所在省的要求为准。(3)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原则上要求数学单科成绩在110分以上。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4)报考土木工程、建筑学专业时,按“土建类”填报,入学后,根据个人志愿参加素描加试,按加试成绩排名,录取建筑学专业学生;未进入建筑学专业的考生,编入土木工程专业学习。(5)对体检有特殊要求的专业电子信息工程、通讯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生物工程、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土木工程、经济学等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旅游管理专业原则上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其它事宜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三、录取规则1、我校实行“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智、体条件合格的条件下,优先满足考生的志愿要求,享受降分政策的考生按投档成绩安排专业。2、为保证我校录取考生的少数民族比例,我校在部分生源省份有民族比例要求,录取时将按民族比例要求进行录取,如少数民族生源不足,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具体民族比例以各省公布为准。3、在院校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我校一般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4、艺术类专业按照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单独执行。2006年艺术类招生专业为工业设计专业和艺术设计专业,面向全国招收150名。招生计划不具体分配到省,由我校统一组织录取,专业考试合格证按照1:5比例发放。详细情况参看《大连民族学院2006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四、录取结果公布渠道(1)通过特快专递方式发放录取通知书,及时将录取结果通知考生。(2)开通招生咨询专线,考生可以通过电话查询方式咨询录取结果。(3)通过网络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五、奖学金种类为了鼓励优秀学生,学校设立各种奖学金,获得奖学金人次占学生总数50%以上,主要类别如下:1、国家奖学金:6000-4000元/人2、新生入学奖学金:4000-500元/人3、综合奖学金:6000-700元/人.年4、单项奖学金:3500-300元/人.年5、校外竞赛奖学金:20000-200元/人6、社会资助奖学金:1500-200元/人六、学费标准大连民族学院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教育厅辽价发(2003)15号文件规定,2006年新生学费标准:预科、汉语言文学专业每生3200元/年;会计学、经济学、旅游管理、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法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每生4000元/年;国际经济与贸易、新闻学、行政管理、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信息与计算科学、光电子技术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专业每生4200元/年;建筑学、电子信息工程、通讯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日语、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专业每生4800元/年;工业设计、艺术设计专业每生10000元/年。七、毕业生就业情况2001年、2002年连续两年毕业生初次就业率为91.3%,2003年、2004年、2005年的毕业生初次就业率分别达到94.62、96.55%和95%,我校毕业生普遍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八、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招生部门:大连民族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人:邵老师程老师联系电话:0411-87614119(招生咨询专线)、87656065电子信箱:zs@dlnu.edu.cn学校网址:http://www.dlnu.edu.cn通信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邮政编码:116600

  • 大连民族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

    大连民族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大连民族学院2007年招生章程一、院校基本信息1、院校全称:大连民族学院2、学校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3、办学性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二、2007年招生计划及相关专业要求1、2007年招生计划2007年计划面向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招收本科生3120人,面向部分省、区招收预科生240人(含为吉林大学委托培养的预科生90名)。2、相关专业招生要求(1)我校招收的本科生学制四年。少数民族预科生入学一年后,经预科结业考核合格者,可直接升入本科学习,少数民族预科班全部招收少数民族考生。(2)国际经济与贸易、英语、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用英语组织教学,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在110分以上;日语专业只招收英、日语考生。报考以上专业的考生需要参加当地招生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试,录取时,口试成绩是否计入总分以生源所在省的要求为准。(3)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原则上要求数学单科成绩在110分以上。(4)我校所有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5)对体检有特殊要求的专业电子信息工程、通讯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与计算科学、生物工程、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土木工程、经济学等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旅游管理专业原则上要求身体健康,五官端正,男生身高1.70米以上,女生身高1.60米以上。其它事宜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执行。三、录取规则1、我校实行“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即在德、智、体条件合格的条件下,优先满足考生的志愿要求,享受降分政策的考生按投档成绩安排专业。2、为保证我校录取考生的少数民族比例,我校在部分生源省份有民族比例要求,录取时将按民族比例要求进行录取,如少数民族生源不足,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适当调整。具体民族比例以各省公布为准。3、在院校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我校一般不录取第二志愿考生。4、艺术类专业按照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单独执行。2007年艺术类招生专业为艺术设计和动画专业,实行按类招生,面向全国招收150人。招生计划参照艺术类专业考试后生源分布情况分配,具体计划数以教育部批准的各省公布计划数为准。专业考试合格证按照1:4比例发放。详细情况参看《大连民族学院2007年艺术类招生简章》。四、录取结果公布渠道(1)通过特快专递方式发放录取通知书,及时将录取结果通知考生。(2)开通招生咨询专线,考生可以通过电话查询方式咨询录取结果。(3)通过网络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五、奖学金种类为了鼓励优秀学生,学校设立各种奖学金,获得奖学金人次占学生总数50%以上,主要类别如下:1、国家奖学金:4000元/人2、新生入学奖学金:4000-500元/人3、综合奖学金:6000-700元/人.年4、单项奖学金:3500-300元/人.年5、校外竞赛奖学金:2000-200元/人6、社会资助奖学金:2000-200元/人六、学费标准大连民族学院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教育厅辽价发(2003)15号文件规定,2007年新生学费标准:预科、汉语言文学专业每生3200元/年;会计学、经济学、旅游管理、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法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每生4000元/年;国际经济与贸易、新闻学、行政管理、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信息与计算科学、光电子技术科学、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市场营销、财务管理、工商管理、环境科学专业每生4200元/年;建筑学、电子信息工程、通讯工程、自动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英语、日语、软件工程、网络工程专业每生4800元/年;艺术类专业每生10000元/年。七、毕业生待遇及就业情况1、毕业学生合格者,由大连民族学院颁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我校毕业生普遍受到用人单位的欢迎,初次就业率已连续六年在90%以上。八、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招生部门:大连民族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人:邵老师程老师联系电话:0411-87614119(招生咨询专线)87656065、87656067电子信箱:zs@dlnu.edu.cn学校网址:www.dlnu.edu.cn通信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邮政编码:116600

  • 大连民族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大连民族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基本信息  1.学校全称:大连民族学院  2.国际代码:12026  3.办学性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4.学校地址:学校坐落于辽宁省大连市,有两个校区:(1)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2)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滩金石路31号。  二、2009年招生计划及相关专业要求  1.2009年招生计划  2009年计划面向全国所有省区市(包括港澳台)招收学生4143人。其中本科生3808人,预科生335人(含为吉林大学委托培养的预科生95名)。  2.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1)少数民族预科全部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入学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可直接升入本科学习。  (2)英语、朝鲜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日语专业只招收英语和日语考生,入学后统一按日语零起点组织教学;英语、日语和朝鲜语专业原则上要求外语单科成绩在110分以上,报考以上专业的考生需要参加当地招生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试,录取时口语成绩是否计入总分以生源所在地的要求为准。  (3)国际经济与贸易、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主要课程用英语组织教学,只招收英语考生;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原则上要求英语单科成绩在110分以上。  (4)同等条件下,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较高的考生。  (5)我校招生专业均无男女比例限制。  3.对体检有特殊要求的专业:  经济学、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工业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应用化学、环境工程、化学工程与工艺、生物工程、生物技术、食品质量与安全、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建筑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光电子技术科学等专业不招收色盲、色弱考生;其它事宜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录取规则  1.在没有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区市,我校实行“院校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  2.在德、智、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录取时按投档成绩安排专业,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  3.为保证我校录取考生的少数民族比例在65%左右,我校在部分省区市录取时有民族比例要求,如少数民族生源不足,将根据实际情况对计划进行适当调整。  4.艺术类专业录取按照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单独执行,详细情况参见《大连民族学院2009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四、录取结果公布渠道  1.通过特快专递方式发放录取通知书,及时将录取结果通知考生。  2.开通招生咨询专线,考生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方式咨询录取结果。  3.通过网络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录取结果。  五、复查办法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弄虚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六、奖学金种类  为了鼓励优秀学生,国家和学校设立多项奖学金,获得奖学金人(次)占学生总数40%以上,主要类别如下: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3.新生入学奖学金:4000~500元/人  4.综合奖学金:4000~700元/人.年  5.单项奖学金:2000~500元/人.年  6.校外竞赛奖学金:2000~200元/人  7.社会资助奖学金:2000~1000元/人  七、学费标准  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的辽价发(2003)15号文件规定,大连民族学院2009年新生学费标准如下表:学费金额学院专业名称3200元/生.年文法学院汉语言文学预科部少数民族预科4000元/生.年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会计学、旅游管理、工商管理生命科学学院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文法学院法学、行政管理理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4200元/生.年经济管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财务管理机电信息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生命科学学院生物工程、生物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食品质量与安全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工程管理文法学院新闻学理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光电子技术科学4800元/生.年机电信息工程学院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外国语言文化学院英语、日语、朝鲜语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学10000元/生.年设计学院艺术设计、动画  八、毕业证、学位证及就业情况  我校的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管理,学生指导性计划学制四年,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相关条件的颁发学位证书。  我校毕业生普遍受到用人单位欢迎,就业率已经连续八年在90%以上。  九、2009年新生校区安排学院专业名称新生入学校区安排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工商管理、金石滩校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滩金石路31号机电信息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工业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工程管理文法学院汉语言文学、法学、新闻学、行政管理理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光电子技术科学预科部少数民族预科生命科学学院生物工程、生物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环境工程、环境科学主校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外国语言文化学院英语、日语、朝鲜语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学设计学院艺术设计、动画  十、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大连民族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袁老师祁老师  联系电话:0411-876560670411—87614119(传真)  电子信箱:zs@dlnu.edu.cn  学校网址:www.dlnu.edu.cn  通信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邮政编码:116600

  • 大连民族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大连民族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基本信息  1.学校全称:大连民族学院  2.国际代码:12026  3.办学性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所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4.学校地址:学校坐落于辽宁省大连市,有两个校区:(1)开发区校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2)金石滩校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石滩金石路31号。  二、2010年招生计划及相关专业要求  1.2010年招生计划  2010年计划面向全国所有省区市(包括港澳台)招收学生4040人。其中本科生3800人,少数民族预科生240人。  2.相关专业招生要求  (1)少数民族预科全部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少数民族预科学生入学一年后经考核合格者,直接升入本科学习。  (2)英语、日语、朝鲜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考生。原则上,要求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在110分(含110分)以上,需要参加当地招生部门组织的外语口试并取得合格以上成绩。我校录取时口语成绩是否计入总分,以当地招生部门要求为准。  (3)国际经济与贸易、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专业主要课程用英语组织教学,只招收英语考生;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原则上要求考生英语单科成绩在110分(含110分)以上。  (4)同等条件下,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较高的考生。  3.考生身体健康标准按照教育部及相关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三、录取规则  1.在没有实行平行志愿录取的省区市,我校实行“院校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  2.在德、智、体条件合格的前提下,我校录取时按考生的投档成绩安排专业,实行“专业志愿优先”的录取原则。  3.为保证我校录取的少数民族考生数量达到总录取人数的60%以上,我校在部分地区有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比例要求,如少数民族生源不足,我校将根据情况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4.同等条件下,我校实行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原则。  5.艺术类专业录取办法:  (1)录取原则:  ①文理兼招,文理科考生统一按综合分由高到低录取,综合分=专业课成绩×40%+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60%。  ②辽宁省考生在计算综合分时专业课成绩按辽宁省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计算,其它省区考生按大连民族学院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计算。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且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可破格择优录取:  ①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超过所在省区普通本科二批次录取控制线20分以上,且获得大连民族学院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或获得辽宁省专业统考合格证者。  ②辽宁省考生专业统考成绩排在全省前200名,且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者。  ③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课考试,专业课总分排在全体考生前20名,且全国普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者。  四、考生录取结果通知及考生查询方式  1.我校通过特快专递直接向考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2.开通招生咨询专线,考生可以通过电话咨询方式咨询录取结果。  3.通过网络公布录取结果,考生可登录我校招生信息网查询。  五、新生复查办法  新生入学后,学校将在三个月内对新生进行全面复查。凡发现舞弊作假者,一律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该考生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六、我校奖学金种类  为了鼓励高考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我校设有新生入学奖学金,新生入学奖学金金额:4000~500元/人。  为了鼓励在校优秀学生,国家和学校设立了多项奖学金,获得奖学金人(次)占学生总数的30%以上。主要类别如下:  1.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  2.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  3.综合奖学金:4000~700元/人.年  4.单项奖学金:2000~500元/人.年  5.校外竞赛奖学金:2000~200元/人  6.社会资助奖学金:2000~1000元/人  七、学费标准  根据辽宁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联合下发的辽价发(2003)15号文件规定,大连民族学院2010年新生学费标准如下表:学费金额学院专业名称3200元/生.年文法学院汉语言文学预科部少数民族预科4000元/生.年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会计学、旅游管理、工商管理生命科学学院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文法学院法学、行政管理理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4200元/生.年经济管理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财务管理机电信息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生命科学学院生物工程、生物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环境工程、环境科学、食品质量与安全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工程管理文法学院新闻学理学院信息与计算科学、光电子技术科学4800元/生.年机电信息工程学院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外国语言文化学院英语、日语、朝鲜语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设计学院工业设计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建筑学10000元/生.年设计学院艺术设计、动画  八、毕业证、学位证及就业情况  我校本科专业实行学分制管理,指导性学制四年。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者,颁发大连民族学院全日制普通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大连民族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者,授予学士学位。  我校毕业生普遍受到用人单位欢迎,就业率已连续九年保持在90%以上。  九、2010级学生校区安排学院专业名称校区安排经济管理学院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市场营销、会计学、财务管理、旅游管理、工商管理在校期间均在金石滩校区。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在校期间第一年和第二年在金石滩校区,第三年至毕业在开发区校区。机电信息工程学院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自动化、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工业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在校期间第一年在金石滩校区,第二年至毕业在开发区校区。生命科学学院生物工程、生物技术、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化学工程与工艺、应用化学、环境工程、环境科学外国语言文化学院英语、日语、朝鲜语设计学院工业设计、艺术设计、动画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土木工程、工程管理、建筑学文法学院汉语言文学、法学、新闻学、行政管理理学院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光电子技术科学预科部少数民族预科预科期间在金石滩校区,升入本科后按照大连民族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安排校区就读。  十、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招生部门:大连民族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人:袁老师祁老师  联系电话:0411-876560670411—87614119(传真)  电子信箱:zs@dlnu.edu.cn  学校网址:http://www.dlnu.edu.cn  通信地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邮政编码:116600

  • 大连民族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大连民族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基本信息  1.学校名称:大连民族学院(DalianNationalitiesUniversity)  2.国际代码:12026  3.办学性质: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隶属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  4.学校地址:开发区校区: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金石滩校区:大连金石滩旅游渡假区金石路31号  二、招生计划  面向全国31个省(区、市)和港、澳、台地区招生。  1.全国31个省(区、市)招生计划为4280人,其中本科生4040人,少数民族预科生240人。  2.港澳台地区招生计划根据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招生考试”成绩及报考专业另行确定。  三、录取原则  1.普通本科招收少数民族考生约占招生总数的65%。  2.普通类本科专业录取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辽宁省设专业级差,级差为10分。  3.各省(区、市)调档比例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实行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区、市)按测算情况进行调档。  4.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5.少数民族预科只招收少数民族考生,依据招生省区投档政策及考生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6.内地西藏班、新疆高中班招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执行。  7.英语、日语、朝鲜语、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只招收英语单科成绩在100分以上的英语考生。报考会计学、财务管理专业英语考生的英语单科成绩要求在100分以上。  8.同等条件下,数学与应用数学、信息与计算科学专业优先录取数学成绩较高的考生。  9.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等部门联合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10.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原则:  (1)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的40%与高考文化课成绩的60%两项合计为考生综合分,各省(区、市)根据文理科专业计划数,按照“专业志愿优先”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和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缺任何一科成绩者不予录取。  (3)同等条件下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  (4)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破格择优录取:  ①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超过所在省(区、市)普通本科二批次录取控制线20分以上。  ②辽宁省、湖南省考生专业统考成绩排在全省前200名,且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者。  ③校考专业课考试成绩排在全部考生前20名,且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控制线者。  四、吸引优质生源政策  1.高考成绩超出所在省(区、市)一批次控制线20分以上的考生,确保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2.符合学校规定的普通类本科文体特长生条件的考生,入学后经本人申请和学校审核,确保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3.学校为普通类本科专业学生在大学第二、第四学期提供转专业机会(详见《大连民族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  4.设立新生入学奖学金,奖励额度为1000元至5000元。  五、学费标准  各专业学费按辽宁省物价局审定标准执行,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根据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学费。学费金额专业名称3200元/生·年汉语言文学、少数民族预科3500元/生·年对外汉语4000元/生·年经济学、旅游管理、工商管理、行政管理、应用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法学、数学与应用数学、会计学4200元/生·年市场营销、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工业工程、测控技术与仪器、车辆工程、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制药工程、土木工程、工程管理、新闻学、信息与计算科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财务管理、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生物技术(植物)、光电子技术科学4800元/生·年自动化、英语、日语(零起点)、朝鲜语(零起点)、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网络工程、软件工程、工业设计、建筑学、电子信息工程、通信工程、光电子材料与器件、功能材料10000元/生·年艺术设计、动画  注:对外汉语专业、功能材料专业的学费为暂定标准,最终以省物价局批复为准。  六、新生复查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七、毕业证、学位证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大连民族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大连民族学院学士学位授予管理办法》者,授予大连民族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八、毕业生就业状况  学校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首批50所毕业生就业典型经验高校,连续多年被国家民委和辽宁省评为就业工作先进单位。毕业生受到社会和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连续11年毕业生就业率超过90%,每年进校招聘毕业生的用人单位超过千家,生均就业岗位信息数约为18个。  九、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措施  学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坚持学生资助工作与励志教育、提升学生科技创新实践能力和就业能力相结合,坚持学生资助工作与建设和谐校园相结合。建立健全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渠道,以奖、助学金和勤工助学为辅助,社会捐资助学和临时困难补助、减免学费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资助体系,资助工作被教育部评为全国首批38所学生资助工作先进单位。  十、新生校区安排学院名称校区安排经济管理学院在金石滩校区报到、就读。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土木建筑工程学院国际商学院设计学院在开发区校区报到、就读。理学院机电信息工程学院在金石滩校区报到、就读,第二学年转至开发区校区就读。生命科学学院外国语言文化学院文法学院信息与通信工程学院环境与资源学院物理与材料学院预科部在开发区校区报到及就读,升入本科后按2013年招生章程安排校区就读。  十一、招生咨询及联系方式  考生登录大连民族学院招生网查询相关招生信息和录取结果。  咨询电话:0411-8765606787656070  传真:0411-87656638  学校网址:http://www.dlnu.edu.cn  招生网址:http://zs.dlnu.edu.cn  招生信箱:zs@dlnu.edu.cn  通信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辽河西路18号  邮政编码:116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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