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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我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_工商管理论文

发布时间:2015-07-28 来源:人大经济论坛
完善我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_工商管理论文


完善我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发展基本养老保障制度的呼声日紧,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当前我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发展仍存在着覆盖面狭窄、保障水平低、管理体制差等诸多问题。建立完善我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于深化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减少社会冲突和矛盾。为我国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秩序有着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基本养老保险 养老保险制度 管理体制
一、我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概况
养老保险是国家为保障劳动者离休、退休后的基本生活而提供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养老保险由于适用人数多,基金数额庞大,因而构成了社会保险制度中的核心组成部分。养老保险适用于曾与用人单位建立过劳动法律关系,因年老而丧失劳动能力退出劳动岗位且达到退休年龄的劳动者。
基本养老保险亦称国家基本养老保险,它是按国家统一政策规定强制实施的为保障广大离退休人员基本生活需要的一种养老保险制度。在我国90年代之前,企业职工实行的是单一的养老保险制度。1991年国务院《关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中明确提出:“随着经济的发展逐步建立起基本养老保险与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职工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制度”。从此我国逐步建立起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在这种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中,基本养老保险可称为第一层次,也是最高层次。
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在世界上首创的一种新型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这个制度在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筹集上采用传统型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筹集模式,即由国家、单位和个人共同负担;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社会互济;在基本养老金的计发上采用结构式的计发办法,强调个人帐户养老金的激励因素和劳动贡献差别。因此,该制度既吸收了传统型的养老保险制度的优点,又借鉴了个人帐户模式的长处;既体现了传统意义上的社会保险的社会互济、分散风险、保障性强的特点,又强调了职工的自我保障意识和激励机制。
1、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不堪重负。
随着城镇居民对社会养老保险期望值的不断提高,没有养老保险的群体要求享有,已有的要求提高待遇,使基金有限增长与需求无限增长的矛盾日益增大,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供养负担日益沉重。由于领取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的增长速度快于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的在职职工的平均增长速度,很容易导致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扭曲,引发基太养老保险演变为普遍平均的社会福利,造成基金缺口不断膨胀,使养老保险制度不堪重负。
2、企业负担过重。
改革前社会保障费用全部由企业负担,改革后由企业和个人分担。但由于个人负担有限,而国有企业对“以支定收,略有节余”原则的责任是无限的,虽然中央政府规定企业交费率一般不超过本单位职工总工资的20%,但有些企业的养老负担已达工资总额的24%甚至更高,再加上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有的企业缴费率高达30%以上,一些企业开始用生产性资金甚至银行贷款来缴纳社会保险费。但在这么高的交费率下,养老金当期收入仍然不够当期支出,形成一种高交费率和低保费收入的矛盾。
3、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范围较窄,且不够统一。
目前我国法定的基本养老保制度,主要是在国有企业中实行,城镇区、县以上集体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参照执行,区、县以下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城镇个体劳动者基本上还没有实行法定的养老保险制度。全民和集体企业中的劳动合同制职工、临时工,以及区县以下集体与私营企业、新产生的股份制企业和个体劳动者,至今没有统一的养老保险办法。影响扩大覆盖面难的原因很多,但主要是缴费率偏高。目前,多数地区企业的单位缴费率都超过工资额的20%,一些城市甚至超过25%;个人缴费也已达到工资额的8%。过高的缴费率肯定会大大影响企业的成本及赢利水平,其结果必然是企业以各种方式逃避参保。
4、管理体制混乱的局面,影响了改革的进展。
由于历史的原因,在养老保险上形成了多头、分散、交叉管理的局面:按照国务院的分工,劳动部负责城镇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人事部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人民保险公司目前还继续办少数市县的一部分集体企业职工的养老保险业务;全国总工会与劳动部在退休人员管理上也出现了“割江而治”的形势。另外,养老保险制度的深化改革与体改委、计委、财政、银行、税收等部门关系紧密。由于各部门所处角度不同,以及利益机制的作用,随着社会保险事业的发展和在社会政治、经济中地位的提高,矛盾将会愈益尖锐。
5、完善我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
完善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对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构建和谐社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社会保障制度是现代社会的安全网和稳定器,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当前一些社会成员的收入较低,缺乏生活保障,如一些退休早、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退休人员,过去曾为国家建设做出了重要贡献,应当通过建立正常的养老金调整机制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再比如一些下岗职工就业后,收入比较低,应当通过实行社会保险补贴等办法,帮助他们参保缴费。这些人的问题解决好了,才能解决一些突出问题和矛盾,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6、完善我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要。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既体现在综合国力和经济发展速度上,也体现在政治文明和社会全面进步上,更体现在广大人民群众的实际生活水平上。社会保障是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我们要努力把从业人员纳入制度覆盖范围,让更多的人享有社会保障,实现老有所养。目前,公有制单位职工已经基本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但是大量的非公经济组织、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还没有参保,他们对养老保险的需求非常迫切。这种状况不符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必须尽快完善制度,扩大覆盖范围,切实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7、随着人口老龄化、就业方式多样化和城市化的发展,现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显现出一些与社会经济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
主要表现在:覆盖范围不够广泛,大量城镇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还没有参保;养老金计发办法不尽合理,缺乏参保缴费的激励约束机制;基本养老金调整机制还不健全,养老金总体水平还不高;统筹层次比较低,多数地区还没实行省级统筹,基金调剂能力比较弱;企业年金发展滞后,多层次的养老保障体系还没建立起来。这些都影响到制度的平稳运行和可持续发展,亟待进一步改革和完善。
二、如何进一步完善我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我国城镇养老保险制度改革,要从我国人口众多、底子薄、生产力水平和人口老龄化发展迅速的实际国情出发,兼顾国家、企业和个人三者利益,兼顾目前利益和长远利益,既要保障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又要有利于生产发展和社会安定。
1、加大资金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探索规范化的养老保险基金筹集方式。
现有养老保险制度筹资主要依托于企业。一些企业经济效益不好出现滑坡或职工下岗分流和提前退休时,养老保险筹资就遇到困难,只有靠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才能解决问题。因此建议建立中央、省、市(县)分级负担的国家养老金制度,同时通过划转国有资产等手段做大全国养老基金,增加战略储备,拓宽资金支付渠道,支持养老保险事业的发展。通过调整财政专项资金转移支付,建立完善与养老保险事业发展相匹配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长效机制,形成稳定的制度。
2、是要完善多元参与机制,调动各方积极性。
坚持多个主体共同参与的方针、多元参与机制不变,政府、企业、集体和个人都应参与到制度建设中来,并要激发所有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多元主体参与原则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的统一,是现代社会保障制度突出特点之一。政府、个人、集体与企业在制度责任分担方面所承担的责任比例是应不断发展变化的,政府应不断明确和强化在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建设中的责任和义务。
3、是要完善保险费征缴制度。
以单位职工平均工资总额和个人实际收入为基础确定缴费比例不变,多缴不限;要根据农村人口难以确定月基础收入的实际,采取设定缴费数额幅度的办法征收保险费。对拖欠养老保险费的单位和个人应采取强制性措施,保证保险费征缴到位
4、是要完善基金单一账户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严禁挤占挪用养老金,限严投资领域,确保基金保值增值,并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
5、扩大养老保险覆盖面,实行城镇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
在市场经济中,劳动力的流动要受价值规律和市场供求关系变化的影响。无论机关、事业单位还是企业招用人员和劳动者自主择业都通过市场进行选择。正是价值规律的作用和竞争机制的功能,把劳动力吸引到效益较好的单位和岗位上,从而提高了整个经济运行的效率和活力。这种以市场经济机制为基础的劳动力管理方式,可以使各类人员在不同地区、不同所有制之间,在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之间合理地流动。尤其是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重新选择职业以及劳动力的合理流动将十分普遍。这就迫切需要建立起一个覆盖城镇所有企业、事业单位和机关各类职工的统一的养老保险制度,保证城镇所有职工享受养老保险的权利,以解除职工的后顾之忧。
6、严格退休审批,建立健全社会化管理服务体系规范退休人员审批程序,严格控制提前退休。
继续推进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不断拓展服务范围,增加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加强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增加资金投入,努力做到机构、场地、人员、经费、制度、工作六到位。加快公共老年服务设施和服务网络建设,具备条件的地方可以开展老年护理服务,兴建退休人员公寓,有针对性地帮助退休人员解决因年老而带来的生活困难,不断提高退休人员的生活质量,加快健身娱乐场所的建设,使社会化服务管理工作更上台阶。
7、相关部门联合互动形成合力,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推进机关事业单位改革步伐
各级宣传、财政、经委、建设、工商、税务、工会等有关部门要积极联合,互相支持配合,采取有效措施,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努力完成企业基本养完善我国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各项目标任务,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制度的良性循环。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现机关、事业单位与城镇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合理衔接。
我国现拥有13多亿人口,加快建立健全我国城镇养老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有力保障。建立城镇基本养老制度要与现实的财力、实际情况和存在的问题相结合,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在中国人口老龄高峰到来之前切实解决好人民的养老保障问题,把社会主义建设全面推进到一个崭新的阶段。

参考文献:

1、上海财经大学公共政策研究中心.2002中国财政发展报告[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2001
2、郭士征,葛寿昌.中国社会保险的改革与探索[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1998
3、童建初.关于完善养老保险制度的思考[J].价格月刊,2006
4、李连刚:《统一养老保险制度的深圳养老保险立法》,载《改革开放论坛》,1999年5月
5、余卫明:《社会保险法若干理论问题研究》,载《中南工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1年3月
6、彭晓峰,养老保险改革:现状、困境与选择,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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