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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也谈诺斯第二悖论 [推广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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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文是《摩擦力与润滑剂:不同交易费用解读》的第三段)

   三:诺斯第二悖论

    由于该悖论最早见于诺斯的文献中,因此人们习惯称之为“诺斯悖论”,相对于“诺斯第一悖论”人们又称之为“诺斯第二悖论”,“但它决不仅仅是诺斯的悖论,而是整个交易费用经济学的悖论。”[8]
    对于该悖论,诺斯希望通过引入:单笔交易费用与整体交易费用的不统一,在悖论内自圆其说。如诺斯在《经济学一场革命》中一方面写道:“为什么我们从一开始就讨论交易成本的度量,因为通过它我们可以区分高收入国家和低收入国家:每一笔交易需要较少成本的国家是高收入国家,而每一笔交易需要非常高成本的国家是低收入国家”。而另一方面又认为:“在任何经济体中,交易成本在总体上不可能降低。”[9]该悖论有人转述为“一方面,从边际意义上的短期来看,交易费用总是在下降;另一方面,每一个时期的下降最后带来的是长期交易费用的增长!”[10]但诺斯的上述解释存在以下几个问题:
    1.混淆了总和交易费用与单笔交易费用的关系
    单纯从量上看:单笔交易费用阻碍单笔交易,而总和交易费用阻碍整体经济。无论你单笔交易费用多大或多小,对国民经济发展的阻碍最终要算到总帐上,最终要归结到总和交易费用的大小。毋庸置疑,单笔交易费用虽小累积多,可以导致总和交易费用大;但关键的是诺斯的该统计数字不只是总量增加,而是所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增加,该增加显然不同于总量增加。总量增加所占比重可大可小,既可以是60%,也可以是10%,但如果比重增加就不存在这种情况了,如果比重增加,建立在每笔交易中的交易费用也必然相对增加。虽然偶尔的“短期的交易费用的下降并不一定代表长期的下降”,但长期的交易费用上升必定建立在大多数短期交易费用上升的基础上,没有大部分“每一个时点上”的交易费用上升,必不存在长期交易费用的上升。
    其实,任何交易都是为了交易收益而进行,收益的大小与交易费用所占比重直接相关。因此,如果把电话费作为交易费用的话,我们就不应当只看单笔电话费的贵与贱,而应当看单笔电话费的支出与收益之比。某一分钟电话决定一场战争的胜败,而另一小时电话用于聊天,谁的收支比重大,谁的收支比重小。自然一目了然,拿单笔交易费用在单笔交易收益中所占比重,与总和交易费用在国民总收入中比重比较,更容易明确单笔交易费用与总和交易费用的关系。任何时候,总和交易费用所占总和收入比重与所有单笔交易费用所占单笔收入比重的平均数是同一的。单笔交易费用所占单笔交易收入比重与总和交易费用所占整体收入比重呈正相关。不可能出现所有单笔交易费用在收入中所占比重小(大),而总交易费用在国民收入中所占比重大(小)的现象。否则不可能出现总交易费用比重高而单笔交易费用比重低的局面。
    2.现实、需要与逻辑
    如果交易费用是“摩擦力”的话,诺斯对“交易成本在总体上不可能降低”的解释理由也不充分。“因为作为国民财富的源泉,我们必须极大地提高生产和劳动的专业化,而为了做到这一点,我们必须进行越来越多的交换活动,而每一交换过程都需要花费资源来界定交换的内容和条件,因而,我们希望在社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个重要现象是越来越多的资源用于交易活动并构成交易成本。”[11]我们虽然需要“极大地提高生产和劳动的专业化”,但我们就那么需要设置障碍和约束吗?难道没有约束和障碍,我们的交易与分工就不能够进行了呢?难道“摩擦力”低的话,我们的国民经济就不能够正常运行吗?其实,这是逻辑的倒置,关键的原因在于我们不可能生活在真空中,交易中必然存在“摩擦力”,因而,降低“摩擦力”才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3.什么样的性质不同
    有人可能发现了上述问题,从而强调:“‘社会总和交易费用’还不是‘每一笔交易的交易费用’的简单相加,而出现了性质上的不同”。[12]但总和交易费用与单笔交易费用存在什么“性质上的不同”、以及单笔交易费用与总和交易费用什么关系,诺斯及其追随者一直也没有说清楚。但简单的问题是,总和交易费用都应当是、且必须是单笔交易费用的总和,而不是另外的什么东西,最多只能是不同交易费用或部分交易费用的总和。即便诺斯将交易费用分解成两部分:“即界定产权的成本以及履约即实施的成本”,但总和交易费用是哪部分交易费用的总和诺斯也没有解释清楚,性质也没有确定。把交易费用分为内生交易费用和外生交易费用,也只不过是说明了交易费用的不同来源而已,也没有给其定性。有人说总和交易费用指的是外生交易费用的总和,那么,外生交易费用是指什么,也需要进一步定性。如果外生交易费用仍然是“摩擦力”,那么,悖论同样存在。


    显然,诺斯及其追随者在其交易费用作为“摩擦力”的框架内仍不能够走出悖论的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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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诺斯第二悖论 高收入国家 低收入国家 交易费用 交易成本 成本 高收入国家 window 经济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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