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经管之家 [登录] [注册]

设为首页 | 经管之家首页 | 收藏本站

黑龙江工程学院昆仑旅游学院奖励资助

      第十七条 奖学金:我院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在校学生当中,按一定比例,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国家助学金;同时按一定比例评选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推荐阅读
经济学相关文章
标签云
经管之家精彩文章推荐
院校老师推荐 一对一咨询 帮你科学报考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