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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5年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2015年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章程

一、学院名称: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

二、主管部门:四川省教育厅

三、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办学性质:公办

六、办学地址: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马家田路65号

七、录取规则:

1、严格执行教育部的要求,实行学校负责、招办监督体制,严格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各招生专业外语语种不限,但非英语语种的考生报考时请慎重,我院各专业仅提供英语教学。

3、身体健康要求:我院招生各专业体检标准严格执行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规定。

4、男女比例:各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

5、相关科目成绩未作要求,无加试要求。

6、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在第一志愿未满额的前提下,不拒绝非第一志愿考生,但严格按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投档原则录取。对于进档考生,根据高考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注重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当考生所有志愿均不能满足,如服从专业调剂,将调录到其它未录取满额的专业;考生无法满足所填报的专业志愿,且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7、对于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执行各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规定加分提档,各志愿均无分数级差。

8、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对进档考生,按文化分与专业分相加的总成绩,择优录取。

9、我院单独招生的录取原则按《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2015年单独招生方案》执行。

八、学费标准:按四川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费。4440元/生.年-4920元/生.年 (根据专业收费),电脑艺术设计、艺术设计专业6600元/生.年。

九、奖、助学办法:学院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蜀峰助学金”。同时,为帮助经济上特困生顺利完成学业,学校建立了勤工俭学机制。

十、毕业证书发放:凡学习期满,经考试考核合格者,颁发由教育部统一注册的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

十一、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 0812-6250530、6250212

联系部门: 四川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就业处

学院网址: http:// www.scemi.com

电子邮箱: pgzj_zrg@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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