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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警官职业学院2007招生简章

武汉警官职业学院2007招生简章

  我院是在原湖北省警官学校基础上,于2000年4月经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建立的高等职业学院。位于武汉市东西湖经济开发区。在编教职工300多人,在校学生6000多人。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党委成员6人,办学二十多年来,全体师生员工在院党委领导下,由干训到中专再到大专,由几十人到几百人再到几千人,办学水平上了几个台阶,办学规模实现了质的飞跃。近几年,学院连续三年被评为"五好领导班子",被省教育厅授予"园林式学校",2000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

  学院管理体制

  领导体制:学院实行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

  行政机构有:政治处、办公室、教务处、学工处、招毕办、总务处、计财处

  学院教学科研机构有:教务处、科研处、法律实务系、警察管理系、司法侦查系、信息工程系、旅游管理系、基础部、警体部,图书馆。

  师资队伍

  学院现有专任教师155人,其中本科学历80%以上,副高职称56人,占40%,硕士研究生(含在职)6人,"双师型"教师12人,占7.7%,70%的教师拥有专业实践、工作经历。师资队伍状况良好。

  教学设备

  学院教学设备总值1200多万元,藏书20余万册。设有模拟法庭、刑事摄影暗室、痕迹实验室、模拟犯罪现场、心理测验室、心理咨询室、测谎室等15个侦查实验室,500多台电脑的微机教学实验室,270座多媒体教室,电教演播室,语音室,调频广播电台,电子阅览室, 30多台车辆的汽车摩托车驾驶训练中心、障碍训练场,以及电子监控技术、实弹射击训练等校外实践教学基地等。计算机、多媒体、闭路电视、录音录像等各种现代化教育技术手段运用于各学科教学。学院建有校园网,并与国际互联网相连,学生可便捷地与外界交流。6000平方米的刑侦实验楼和5500平方米的警体馆在建。

  校舍情况

  教室三栋约1万平米,学生宿舍5栋约3万平米,行政楼1栋2千平米,实验楼1千5百平米,图书馆5千平米,食堂8千平米,其他用房约3万平米,建筑面积约9.4万平米,运动场约2.5万平米,固定资产1.5亿。

  专业建设

  中专专业有:法律、监所管理、心理矫治、警察管理、计算机技术、治安管理等。

  高等职业教育专业8个,即监所管理、心理矫治、司法侦查、安全防卫、经济法律实务、计算机网络技术、司法影像、司法痕迹检验。

  学制

  学院面向全国22个省市招生。

  应届初中毕业生学制三年,发中专文凭。应届初中毕业生进校后可报考"3+2"学制,毕业发大专文凭。应届高中毕业生学制三年,成绩合格,发统招大专文凭。

  办学特点

  学院对学生实行封闭式管理,注重思想和德育培养与行为举止的养成教育。注重专业技能教学,85%以上的毕业生可同时获得学历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学院发展目标

  学院立足政法,面向社会,拟在五年内办成全国一流专科高职学院,拟在十年内办成本科高职学院,为社会培养更多的各类高级应用人才。

  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主要招收应届初中、高中、中专毕业生,及少数往届毕业生。要求考生思想品德好、无违法违纪行为;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生理缺陷;身高男生不低于1.65米,女生不低于1.58米,左右裸眼视力不低于0.8,无色盲、色弱者。

  专业及招生计划

  高职招生

  学院面向全省招生,培养高级应用型专业人才。

  2006年学院计划招收普通大专生1500名,警察管理系:监所管理专业100人;罪犯心理矫治专业100人;

  法律实务系:经济法律实务专业200人;

  公共安全系:安全防卫专业200人;

  信息工程系:计算机网络与安全专业250人;

  司法侦查系:司法侦查专业250人,司法影像技术专业100人,司法鉴定专业100人;

  旅游管理系:旅游管理专业200人。

  中 专 招 生

  该院主体是高等职业教育,同时承担部分中专教育任务。中专与本院高职建立了"3+2"分段制教育。计划招收普通中专生800名,其专业有:治安管理、司法侦查、计算机网络技术、治安管理、法律等五个专业。

  学院在中专生中还与有关大学联合开办4年制本科教育及自考形式的大专教育。

  报名时间、录取及收费办法

  招收普通中专生,请学生凭毕业证到我院招生办直接办理报名手续。中考以后开始报名。

  招收高职专科学生,从参加高考的学生中录取。学生直接填报我院志愿,或凭准考证原件到我院招生办报名。学院实行自主招生。

  录取和收费办法:学校择优录取;新生录取后,凭学院发给的录取通知书,按规定时间到武汉市东西湖区吴家山学院内报到入学。学费按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并可分年缴纳。

  学习期间及毕业后待遇

  学生在校期间实行严格的军事化管理,统一着人民警察制式服装。学院实行奖学金、助学金制度,尽力帮助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省教育厅验印的普通中专或普通大专毕业证书。3+2大专班颁发普通大专毕业证书,其他"双学历"套读班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大专或成人本科毕业证书。对学生还开展微机、武术、散打、汽车、摩托车驾驶等技能培训,使其拿到相应的职业技术资格(等级)证书。

  学生毕业后自主择业,并由"湖北省高等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出具就业"报到证(派遣证)";我院出具"就业推荐书",择优推荐就业,计划在高职毕业生中择优录用人民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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