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经管之家 [登录] [注册]

设为首页 | 经管之家首页 | 收藏本站

2011年武汉长江工商学院招生章程

2011年武汉长江工商学院招生章程

  2011年武汉长江工商学院招生章程

  国家院校代码:13242 湖北招生代码:228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原中南民族大学工商学院),创建于2002年,是一所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2011年4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更名为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学院国际代码为13242,湖北省代码为2287,外省区考生以当地公布的我院学校代码为准。

  第二章 录取规则

  第二条 根据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有关政策,2011年我院面向全国招生,普通本科、专科招生不受民族成份限制。少数民族预科班(以下简称预科班)面向全国招收少数民族考生,其中湖北省只招收恩施州、宜昌市的五峰县、长阳县办理了少数民族优录证明的考生;民族班面向湖北省招收办理了少数民族优录证明的考生。

  第三条 2011年我院部分本科专业实施大类招生,通过大类招生入校的本科生在前三学期统一学习大类基础课,第四学期根据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专业分流。

  第四条 我院招生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学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按志愿优先原则录取非第一志愿的考生。

  第五条 湖北省艺术类考生按照湖北省高考和专业联考相应本、专科分数线线上录取,根据考生志愿按(高考文化分成绩*40%+联考成绩*60%)*2作为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外省艺术类考生在取得当地省级专业联考合格证后, 文化成绩在该省区划定资格线以上者均可填报我院,凡填报我院艺术类专业志愿的考生,按(高考文化分成绩*40%+联考成绩*60%)作为考生的投档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六条 预科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所在省区本科相应批次投档分数线以下80分(不含民族照顾分)。预科班的志愿填报与录取均与本科层次同批次进行。

  第七条 民族班录取分数线不得低于所在省区本科相应批次投档分数线以下4分(不含民族照顾分)。民族班的志愿填报与录取均与本科层次同批次进行。

  第八条 本科、预科班、民族班、专科招生的投档比例要求是:1∶1.2。艺术类招生的投档比例要求是:1∶1.5。

  第九条 本科、预科班、民族班、专科招生工作由我院网上集中录取,拒绝无网上录取信息的考生报到。

  第十条 学院录取考生无外语语种要求,但新生进校后学院只提供英语语种教学。

  第十一条 报考英语专业,专科英语高考成绩要求达90分及以上,本科英语高考成绩要求达100分及以上。

  第十二条 学院录取新生无男女比例和应届、往届生限制。

  第十三条 录取新生的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第三章 毕业证发放和学位授予

  第十四条 我院2011年秋季入学的新生,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武汉长江工商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颁发武汉长江工商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第四章 收费标准

  第十五条 我院学费及住宿费等费用按湖北省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执行。

  第十六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学院招生办公室。

  第五章 学院地址与联系电话

  学院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黄家湖西路8号(黄家湖大学城)

  邮政编码:430065

  招生咨询电话:027 - 88147355 88147227 59907550

  传 真:027 - 88147393

  招生咨询QQ群号:77586832 100540115

  武汉长江工商学院网址: http://www.wybu.cn

推荐阅读
经济学相关文章
标签云
经管之家精彩文章推荐
院校老师推荐 一对一咨询 帮你科学报考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