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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11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类型及层次:公办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高职。

  三、办学地址: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号。 邮政编码:725000

  四、录取规则:

  1、依据考生所填志愿统一录取,凡达到所在省、市录取分数线,且电子档案已投到我院原则上我院保证录取。

  2、调档比例执行有关省市招生委员会规定控制比例,实行网上远程录取。

  3、录取时,优先满足和充分尊重考生所填志愿。

  4、专业调整:如考生对所录取专业不满意,待入学报到后,考生自愿书面申请,报学院招办,经院领导签字后同科类可适当调整专业,严格控制在2%以内。

  5、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对不服从志愿调配者,执行各省市招生委员会退档规定退档,其责任考生自负。

  6、录取时,往届生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7、对考生的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通知规定。

  8、考生符合所在省、市规定照顾条件者,加分或减分投档的,我院均予以认可,在考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9.我院不再进行其它语种加试,不进行口试面试。

  五、收费标准:严格执行陕西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和学院所在地市级物价局审核批准的标准。统招(包括单招〕,临床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均为5500元/年;统招(包括单招)护理、助产专业5000元/年;康复治疗技术、公共卫生管理4500元/年;统招,旅游英语、初等教育、酒店管理均为4000元/年;统招(包括单招),学前教育、供用电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应用电子技术、会计电算化、电脑艺术设计均为450O元/元,汽车技术服务与管理、汽车检测与维修为500O元/年;艺术类:音乐教育4500元/年,住宿费50O元/年;书费:医学类400元/年,其它类300元/年(三年后多退少补)。

  六、奖学金政策:

  l、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受奖比例由省教育厅分配。

  2、国家特困生资助:2500元/年,受奖比例由省教育厅分配。

  3、国家一般困难生资助:1500元/年,受奖比例由省教育厅分配。

  4、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受奖比例由省教育厅分配。

  七、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八、证书种类:普通高等专科毕业证书

  九、学院网址:www.akvtc.com

  十、学院招生咨询电话:0915—3112570 13509151237(凌老师)

  15929008833(陈老师)

  各专业咨询电话:

  临床医学系学工办:0915-3285002 护理系学工办:0915-3285159

  基础医学系学工办:0915-3285066 教育系学工办:0915-3117933

  信息传媒系学工办:0915-3280175 艺术系学工办:0915-3117921

  机电工程系学工办:0915-3280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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