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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公安情报学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特色专业介绍_公安情报学_专业课程介绍_专业排名_就业方向学科:门类: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备扎实的公安情报理论基础,掌握情报收集、处理、分析、评估、判断和管理的方法与技术,具备使用现代信息技术开展公安情报活动的能力,能在公安各警种从事个情报公安收集、分析、研判和管理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主要课程:情报学导论、公安情报学、公安情报技术、公安情报管理信息系统、公安情报分析与研判、公安情报组织与利用、公安情报工作实务、公安情报政策与法规等。就业方向:从事公安情报工作,包括国内安全保卫、各类刑事犯罪侦查、社会治安管理情报的搜集、整理、分析和使用等工作。

  •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_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就业前景_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就业方向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_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就业前景_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就业方向学生毕业后到公安机关工作须参加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位竞争性录用考试,合格者择优录用。

  •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08年招生章程学院全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院代码:10175学院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办学层次:本科(提前批录取院校)办学形式:全日制办学地点及校址:侦查学专业、公安情报学专业、治安学专业、经济犯罪侦查学专业、禁毒学专业、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公安视听技术专业、信息安全专业、法医学等九个专业,办学地点设在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警犬技术专业,办学地点在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白山路4号。一、计划特别说明语种:所有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办学地点设在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校区男女生比例限制在18:1,办学地点在沈阳市于洪区白山路4号校区的警犬技术专业男女生比例限制在12:1。二、专业设置说明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030502侦查学4公安学类法学030507W经济犯罪侦查4公安学类法学030505W禁毒学4公安学类法学030501治安学4公安学类法学030511S公安情报学4公安学类法学082101刑事科学技术4公安技术类工学082106S公安视听技术4公安技术类工学071205W信息安全4电子信息科学类理学100601法医学5法医学类医学030506W警犬技术4公安学类法学三、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入学后,统一着人民警察服装,实行警务化管理,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四、就业说明毕业后,志愿到公安机关工作的须参加人事部门统一组织的职位竞争性录用公务员考试,合格者由省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择优录用。五、收、退费等说明1、学费收取标准:学费4800元/年。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3、对家庭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特困生(按在校生的5%)经学校评定可减免学费;优秀特困生经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奖学金及其他专项特困生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在校内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1、调档比例:120%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及其它条件:(1)除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还应按公安部、教育部《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符合下列条件: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不能过于肥胖或消瘦(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左、右眼单眼裸视视力,理科类专业4.9(0.8)以上,文科类专业、文理不分的省份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无文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2)招生对象限招参加2008年全国高考的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6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3)政治条件中除按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有关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外,还必须按公安部《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政治审查。要求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勇敢机警,志愿并适于做公安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其他原因不适于做人民警察的。3、志愿录取办法(1)在各省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基础上,从高分到低分按120%比例调档,择优录取。(2)原则上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个别省份如出现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第二志愿考生。(3)有文艺、体育及其他特长的考生(经有关部门认证、学校考核选拔)在投档范围内可优先录取。(4)录取时严格执行已公布的招生来源计划,如个别省份生源不足,完不成计划,经公安部审批,学校招生办公室与有关省招生委员会协调同意后,可将剩余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的省份,调整计划的录取仍按照各省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结果报教育部备案。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我校承认各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1)录取专业原则上满足高分考生第一志愿,专业方向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2)我校录取考生无专业级差要求,按分数优先录取。6、联系电话及网址:(1)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招生办公室联系人:霍玉宝联系电话:024-86982243 传真(录取期间):024-8678633986982243电子信箱:zhaosheng@ccpc.edu.cn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邮编:110035网址:http://www.ccpc.edu.cn(2)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警犬技术专业(系)联系人:李力联系电话:024-86547129传真:024-86547171电子信箱:jqjsx@163.com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白山路4号邮编:110034网址:http://www.jqxx.net七、附则1、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弄虚作假、身体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2、因学校处于教改之中,故今年所招新生学校不负责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和休学问题,因疾病等原因不能在学校学习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学院自然情况说明  学院全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办学地点及校址:侦查学专业、公安情报学专业、治安学专业、经济犯罪侦查学专业、禁毒学专业、刑事科学技术专业、公安视听技术专业、信息安全专业、法医学等九个专业,办学地点设在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警犬技术专业,办学地点在沈阳市于洪区白山路4号。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办学层次:本科  学习年限:学制为四年专业,学习年限为四年  办学形式:全日制  主要办学条件:办学地点设在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校区,校园占地面积35.2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8.7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值5014万元,图书54.2万册。  教职工700余人,有教授80人、副教授98人,公安部特聘专家1人,享受国家政府特殊贡献津贴的专家16人,享受部级津贴的专家15人。另外还拥有一批理论造诣较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外聘教授教官。  警犬技术专业,办学地点在沈阳市于洪区白山路4号校区,校园占地面积6万平方米,教学行政用房面积1.9万平方米,专任教师47,其中副高级职称24人,教学仪器设备值348万元,图书7.3万册。  二、计划特别说明  语种:所有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  有男女生比例要求的专业及限制比例:办学地点设在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校区男女生比例限制在18:1,办学地点在沈阳市于洪区白山路4号校区的警犬技术专业男女生比例限制在12:1。  三、专业设置说明专业代码专业名称学制科类授予学位门类030502侦查学4公安学类法学030507W经济犯罪侦查4公安学类法学030505W禁毒学4公安学类法学030501治安学4公安学类法学030511S公安情报学4公安学类法学082101刑事科学技术4公安技术类工学082106S公安视听技术4公安技术类工学071205W信息安全4电子信息科学类理学100601法医学5法医学类医学030506W警犬技术4公安学类法学  四、就业说明  毕业后,志愿到公安机关工作的须参加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位竞争性录用公务员考试,合格者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择优录用。  五、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六、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收取标准:学费4800元/年。  2、学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院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  3、对家庭困难学生的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特困生(按在校生的5%)经学院评定可减免学费;优秀特困生经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及其他专项特困生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在校内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七、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调档比例:在面试、体检、政审合格的基础上,按120%比例调档。  2、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及其它条件:  (1)除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还应按公安部、教育部《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符合下列条件: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体重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身体匀称,不能过于肥胖或消瘦(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左、右眼单眼裸视视力,理科类专业4.9(0.8)以上,文科类专业、文理不分的省份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无文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2)招生对象限招参加2009年全国高考的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7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  (3)政治条件中除按教育部《2009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有关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外,还必须按公安部《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政治审查。要求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勇敢机警,志愿并适于做公安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  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外、国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其他原因不适于做人民警察的。  3、院校志愿录取  (1)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不足计划招生数时:在同批录取学校控制分数线以上,按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多于计划招生数时:不再调阅第二志愿及其他志愿考生档案。  (2)有文艺、体育及其他特长的考生(经有关部门认证、学院考核选拔)在投档范围内可优先录取。  (3)录取时严格执行已公布的招生来源计划,如个别省份生源不足,完不成计划,经公安部审批,学院招生办公室与有关省招生委员会协调同意后,可将剩余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的省份,调整计划的录取仍按照各省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结果报教育部备案。  4、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我院承认辽宁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等的照顾录取规定。  5、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我院按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专业方向由学院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6、联系电话及网址:  (1)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6982243   传真(录取期间):024-86786339  电子信箱:zhaosheng@ccpc.edu.cn  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邮编:110035  网址:http://www.ccpc.edu.cn  (2)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警犬技术专业(系)  联系电话:024-86547129  传真:024-86547171电子信箱:jqjsx@163.com  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白山路4号  邮编:110034  网址:http://www.jqxx.net  八、附则  1、新生入学后,学院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弄虚作假、身体复查不合格者,学院将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2、因学院处于办学模式改革之中,故对今年所招新生不负责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和休学问题,因疾病等原因不能在学校学习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10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2010年本科生招生章程  一、学校自然情况说明  1.学院全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  2.学院代码:10175  3.学院隶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4.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公办)  5.办学层次:本科(提前批录取院校)  6.办学形式:全日制  7.办学地点及校址:侦查学、公安情报学、治安学、经济犯罪侦查、禁毒学、刑事科学技术、公安视听技术、信息安全、法医学等九个专业的办学地点设在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警犬技术专业的办学地点设在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白山路4号。  二、计划特别说明  1.语种:所有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  2.男女生比例要求:办学地点设在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校区男女生比例限制在19:1。办学地点设在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白山路4号校区的警犬技术专业男女生比例限制在12:1。  三、毕业证书与学位证书说明  入学后,统一着人民警察服装,实行警务化管理,本科学习期满,成绩合格颁发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本科毕业证书,达到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位授予标准的颁发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四、就业说明  毕业后,志愿到公安机关工作的须参加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的职位竞争性录用公务员考试,合格者由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择优录用。  五、收、退费等说明  1.学费、住宿费收取标准:学费4800元/年,住宿费1000元/年。  2.学费、住宿费的退费办法:学生因故退学或提前结束学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学费。  3.对家庭困难学生扶困助学的具体措施:经济困难的学生在校期间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特困生(按在校生的5%)经学校评定可减免学费;优秀特困生经评定可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奖学金及其他专项特困生奖学金;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在校内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六、招生录取规则说明  1.身体健康状况要求及其它条件:  (1)除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外,还应按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的要求符合下列条件:男生身高不低于1.70米,女生身高不低于1.60米;身体匀称,不能过于肥胖或消瘦(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110,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消瘦);左、右眼单眼裸视视力,理科类专业4.9(0.8)以上,文科类专业、文理不分的省份4.8(0.6)以上,无色盲、色弱;两耳无重听;无口吃;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特征和缺陷(如唇裂、对眼、斜眼、斜颈、各种疤麻等),嗅觉不迟钝,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重度平跖足(平脚),无文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直系亲属无精神病史;无传染病,肝功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2)招生对象限招参加2010年全国高考的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的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1988年9月1日后出生),未婚。  (3)政治条件中除按教育部《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有关政治思想品德考核标准进行考核外,还必须按公安部《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暂行规定》进行政治审查。要求考生本人思想进步,品德优良,作风正派,组织纪律性和法制观念强,勇敢机警,志愿并适于做公安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取: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的言行或参加邪教组织的;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道德品质不好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直系血亲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国内外从事危害我国国家安全活动,本人与其划不清界限的;直系血亲中或对本人有较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其他原因不适于做人民警察的。  (4)体能条件要求:  凡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能测试,成绩合格(合格标准所称以上、以内,均含标准本数)。具体见下表:  体能测试项目及合格标准性别测试项目合格标准男子50米7″1以内1000米3′55″以内俯卧撑10秒内完成6次以上立定跳远2.3米以上女子50米8″6以内800米3′50″以内仰卧起坐10秒内完成5次以上立定跳远1.6米以上  2.志愿录取办法:  (1)在各省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合格的基础上,从高分到低分按120%比例调档,择优录取。  (2)原则上录取第一志愿考生。个别省份如出现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按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第二志愿考生。  (3)有文艺、体育及其他特长的考生(经有关部门认证、学校考核选拔)在投档范围内可优先录取。  (4)录取时严格执行已公布的招生来源计划,如个别省份生源不足,完不成计划,经公安部审批,学校招生办公室与有关省招生委员会协调同意后,可将剩余计划调整到生源充足的省份,调整计划的录取仍按照各省从高分到低分录取的原则,录取结果报教育部备案。  3.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  我校承认各省招考委关于加降分的规定。  4.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办法:  (1)录取专业原则上满足高分考生第一志愿,专业方向由学校招生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2)我校录取考生无专业级差要求,按分数优先录取。  5.联系电话及网址:  (1)中国刑事警察学院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24-86982243   传真(录取期间):024-8678633986982677  电子信箱:zhaosheng@ccpc.edu.cn  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塔湾街83号  邮编:110035  网址:http://www.ccpc.edu.cn  (2)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警犬技术专业(系)  联系电话:024-86547129  传真:024-86547171  电子信箱:jqjsx@163.com  通信地址:辽宁省沈阳市于洪区白山路4号  邮编:110034  网址:http://www.jqxx.net  七、附则  1.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入学资格审查和身体复查,对弄虚作假、身体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按照教育部、公安部有关规定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2.因学校处于办学模式改革之中,故学校对今年所招新生不负责办理保留入学资格和休学问题,因疾病等原因不能在学校学习的,一律取消入学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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