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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安康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陕西省教育厅主管、公办全日制综合性职业技术学院,主要实施专科学历教育。

  三、办学地址:

  东校区:师范、管理、语言、艺术类专业 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号,邮编725000

  南校区:医学类专业 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96号,邮编:725000

  北校区:汽车、计算机、电子类专业 安康市汉滨区安康大道 邮编:725000

  四、录取规则:

  1、依据考生所填志愿统一录取,凡达到所在省、市录取分数线,且第一志愿填报者我院保证录取。

  2、调档比例执行有关省市控制比例,实行远程网上录取。

  3、录取时,优先满足和充分尊重第一考生所填志愿。

  4、专业调整:如考生对所录取专业不满意,待入学报到后,考生自愿书面申请,经学院招办同意,主管院长签字后同科类可适当调整专业。

  5、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无分数级差要求,对不服从志愿调配者,则按退档处理。

  6、录取时,往届生应届生一视同仁,无男女生比例限制。

  7、对考生的健康状况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订并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8、考生符合所在省、市规定照顾条件者,加分或减分投档的,我院均予以认可,在考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9、我院不再进行其它语种加试,不进行口试面试。

  五、收费标准:临床医学、药学、医学检验技术、医学影像技术均为5500元/年;护理、助产、汽车检测与维修专业5000元/年;康复治疗技术、公共卫生管理、供用电技术、计算机应用技术、计算机网络技术、电脑艺术设计4500元/年;旅游管理、英语教育、学前教育、初等教育、营销与策划、酒店管理、文秘均为4000元/年;住宿费500元/年;书费300-400元/年(三年后多退少补)。

  六、奖学金政策:

  1、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年,受奖比例由省教育厅分配。

  2、国家特困生资助:2500元/年,受奖比例由省教育厅分配。

  3、国家一般困难生资助:1500元/年,受奖比例由省教育厅分配。

  4、国家奖学金:8000元/年,受奖比例由省教育厅分配。

  七、颁发学历证书的院校名称:安康职业技术学院

  八、证书种类:普通高等专科毕业证书

  通讯地址:陕西省安康市汉滨区育才路1号

  邮 编:725000

  咨询电话:0915-3112570

  传 真:0915-3112570(自动)

  学院网址:http://www.ak321.com

  电子邮箱:akpt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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