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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一、院校名称: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院校 国标代码:13122

  二、办学属性及层次:陕西省教育厅主管民办高职

  三、学院简介:

  1、设备设施完善

  学院现有位于西安市大学城的长安校区和位于西安高新区草堂科技产业基地的太平校区。长安校区与西大、师大等高校新校区毗邻,校园清一色现代建筑,宏伟壮观,各种教学设施堪称一流;太平校区与西工大、建科大等高校新校区相邻,是风景如画的生态校园,一流的教学、实践、运动设施,别墅式的师生公寓掩映于绿树丛中。

  两个校区占地面积800余亩,建筑面积28万平方米;图书馆纸质藏书60余万册,期刊1500余种,数字图书50余万种,共同营造起一个极为理想的可容纳万余人的育人环境。作为省、市、区重点工程的学院西咸校区已全面开始建设,占地1000余亩。国际化标准、与现代大型企业及著名企业家、著名工程师、科学家等直通的网络云教学辅助及就业系统等最现代的科技设施,必将开启真正意义的产、学、研一体化大学校园的先河!

  2、专业特色鲜明

  学院形成了以培养建筑类、财经类、信息类等高素质人才为主的特色鲜明、优势突出的计算机信息类学科群,学院与sony等十余家世界500强企业合作专业设计,按照世界500强企业用人标准,根据市场需求最紧缺的人才即时调整专业设置及人才培养方案。聘请一线高级技师、工程师、企业高管、企业家、专家学者为客座教授,并参与课程体系改革。学院毕业生与同类学校相比就业竞争力突出。

  3、先进实验室集群

  学院花巨资建设51个实验室组成的校内试验实习基地,并已完成各专业配套实验室建设,专业覆盖面在同类院校中优势明显。学生实践教学得到保障,动手能力强。

  4、就业竞争力突出

  学院就业指导中心构建完成了集拓展渠道、安排实习、组织实训、顶岗推荐、就业安置、跟踪服务、职业认证等为一体的完善的就业保障体系。学院与数百家世界500强企业海信集团、美的、佳能、神州电脑等签署了校企合作发展战略协议,本学年又与苏州一建、上海建工、三星股份、恒力股份、大陆股份,海博智能等30余家企业签署校企就业合作单位,进行实习就业基地建设合作、项目承担和开发合作等,为我院办学与学生就业开辟了广阔的新途径,学院毕业生就业优势明显。

  5、师资队伍一流

  学院目前已经形成理工大学教授、博士导师领衔的百余名教授和博士为核心的高学历、高职称、高水平的师资队伍。

  6、学习方法创新

  学院坚持贯彻以学习方法的创新为核心的教学理念,大量学生改进方法,创新思维,通过大学学习脱胎换骨,十余年来培养出了30000余名毕业生,其中3000多名学生在校通过专升本考试进一步深造;短短几年中,我院有百余名毕业生顺利考上研究生,李永胜等同学先后考取了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吉林大学等名校的硕士和博士研究生。

  7、完整大学生活

  学院大力开展各类舞蹈、艺术、音乐、创业大赛、创新大赛等各项文体社团及实践活动,在90%以上的学生参与的氛围中,全院学生意志品质得到提升,与人交往、待人接物、策划、组织、管理、口才、机变等综合能力得到锻炼与提高。高雅快乐的校园氛围有效地增强了学生的人文素养与学习兴趣,身心更加健康、生活更加充实舒畅。

  8、奖、贷、助学措施

  学校高度重视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为使经济困难的学生顺利完成学业,除国家划拨的专项资助资金外,学校还设立了校长专项奖励基金,形成了学校配合国家有关政策,以奖、贷、助为形式的学生奖励资助体系。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国家助学金:特困3500元/人?年、普困:2500元/人?年;贫困生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6000元/人?年。学校还大力开辟勤工助学、志强助学岗位,鼓励经济困难学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四、办学地址:

  西安市长安区大学城子午大道南段36#(长安校区)邮编:710109

  西安市高新区草堂基地西三环接西太路至太平峪(太平校区)邮编:710305

  五、招生办法:

  按照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布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的有关文件精神执行。

  六、录取规则:

  1、依据国家教育部最新颁发的当年度《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通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择优录取。

  2、考生成绩达到本省(区)专科(高职)录取分数线,填报我院志愿,即符合录取条件。从高分往低分依次录取,明确不报到者,不予录取。

  3、录取不设分数级差,当第一志愿录取未满,依次录取第二、三志愿;均不限定男女比例;对符合考生所在省(区)的照顾条件的加分考生或降分投档的考生我院予以认可;所有专业报考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

  4、录取不设专业级差,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者,则直接调剂到第二、三专业志愿;不服从调剂者,做退档处理。

  5、执行《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报考考生须体检合格。

  6、在填报高考专科志愿时,请认真查阅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在本省的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录取批次,并就近到我院在各地市县报名处或在我院网站进行登记,以便优先录取。

  7、持录取通知书及入学须知办理学籍、户籍迁移手续,按时报到。报到时西安火车站设有新生接待站。

  七、收费标准:严格按照省物价局规定标准收费。

  八、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

  九、证书种类:普通高校统招专科毕业证书

  十、本章程由西安高新科技职业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十一、通讯方式:

  邮政编码:710305

  学院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草堂基地(西三环接西太路至太平峪)(太平校区)

  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大学城子午大道南段36#(长安校区)

  招办热线:029-84959111 84959101 84959102 84959106 84959222(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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