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学费_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住宿费江苏省1.学费:文科类专业4700元/年·生、理科类专业5100元/年·生、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生、艺术类专业6800元/年·生。专业类别的划分按江苏省财政厅的有关规定执行,具体专业详细收费标准敬请登录学院招生网站查询。2.住宿费:A类1400元/年、B类1200元/年。江苏省外1.学费:文科类专业4700元/年·生、理科类专业5100元/年·生、工科类专业5300元/年·生。专业类别的划分按江苏省财政厅的规定执行,具体专业详细收费标准敬请登录学院招生网站查询。2.住宿费:A类1400元/年、B类1200元/年。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08年江苏省普通高考招生章程 高校名称: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高校代码:1296(江苏代码)、12703(全国代码) 高校性质:国家公办,隶属于江苏省交通厅,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首批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高校地址: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 一、录取规则 1、招生录取以公开、公正、公平为原则,德智体全面衡量,对进档考生按先分数后等级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中道德品质、公民素养、交流与合作三项合格时,学习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三项单项达A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若三项均为D等的考生,学校不予录取。所有专业对考生选测科目不作要求(属于兼招专业类),学业水平测试科目要求为4C,技术科目合格。 2、所有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3、对男女生比例要求:航海类专业限招男生、其余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作限制。 4、所有专业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普招体检录取标准按2003年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执行。 5、普通类专业招生遵循“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以高考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顺序录取。当投档分相同时,以高考特征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顺序录取,当特征分又相同时,以原始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顺序录取,若分数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采用“专业清”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 二、收费标准 (1)学费:普通类4140元/年/生;艺术类6800元/年?生;中外合作类14000元/年/生。 (2)住宿费:A类1200元/年(学生公寓) 三、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513-85960868、0513-85960968 学校网址:www.ntsc.edu.cn E-mail:zhaosheng@ntsc.edu.cn 邮政编码:226010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江苏省) 一、学院概况 高校名称: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高校代码:1296(江苏代码)、12703(全国代码) 高校性质:国家公办,隶属于江苏省交通厅,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首批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交通运输部交通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 高校地址: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邮编:226010) 二、普通类专业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坚持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普通类专业招生遵循“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分文理,依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顺序录取。当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按平行志愿顺序录取,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采用“专业清”方式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 3、各专业文理科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或查阅我院招生信息网招生计划栏。所有专业对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不作要求,选测科目中的一门文科要求为历史、理科要求为物理,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要求为4C,技术科目合格。 4、所有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5、对男女生比例要求: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轮机管理)、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气)等航海类专业只招男生,其余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作限制。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报考我院各专业考生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根据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海船船员体检要求》,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轮机管理)、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气)】不招收色盲(弱)者;其中航海技术专业要求身高1.65米以上,双眼裸视均在5.0或以上,或者一眼达4.9、另一眼达5.1;轮机工程技术(轮机管理)、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气)专业要求身高1.60米以上,双眼裸视均在4.8或以上,或者一眼达4.6、另一眼达4.9。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调剂到其他专业。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门类为美术类,专业考试形式为省统考。 2、艺术类专业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3、艺术类专业录取遵循“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考生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需达到江苏省艺术专科最低控制线,对进档考生按总分(专业分与文化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4、艺术类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5、对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收费标准 (1)学费:普通类4140元/年·生;艺术类6800元/年·生;中外合作类14000元/年·生。 (2)住宿费:A类1400元/年、B类1200元/年、C类700元/年。 五、其他 1.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513-85960868(兼传真)、0513-85960968 学校网址:www.ntsc.edu.cn E-mail:zhaosheng@ntsc.edu.cn 邮政编码:226010 2.考生录取结果可通过我院网站查询。 3.本章程自我院院长办公会讨论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省外) 一、办学性质及层次:省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首批江苏省示范性高职院校建设单位、交通运输部高等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国标代码12703。 二、办学地址: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邮编:226010 三、招生计划:各省招生计划以各省招办公布的信息为准或查阅我院招生网站(www.ntsc.edu.cn) 四、录取规则: 1.我校严格执行教育部及各省(市、区)制定的招生政策、规定,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对进档考生按投档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进行择优录取,学院依据“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统筹安排考生录取专业。 3.外语语种:英语 4.男女生比例:除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轮机管理)、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气)只招男生外,其他专业男女生比例不限。 5.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报考我院各专业考生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根据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海船船员体检要求》,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轮机管理)、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气)】不招收色盲(弱)者;其中航海技术专业要求身高1.65米以上,双眼裸视均在5.0或以上,或者一眼达4.9、另一眼达5.1;轮机工程技术(轮机管理)、轮机工程技术(船舶电气)专业要求身高1.60米以上,双眼裸视均在4.8或以上,或者一眼达4.6、另一眼达4.9。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调剂到其他专业。 五、收费标准 学院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各项费用,学费:普通类4140元/年·生;住宿费:A类1400元/年·生、B类1200元/年·生、C类700元/年·生,并为经济困难的学生创造了以下途径解决学习费用:1、国家奖学金、学院奖学金、订单企业奖学金;2、国家助学贷款;3、勤工助学;4、学费减免;5、困难补助和专项基金资助。 六、就业形势 学院是“江苏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先进集体”,毕业生就业率在同类高校中保持领先,就业率高、就业质量高、就业对口率高是我院就业工作的特色,2008年毕业生就业率为98.9%,2009年毕业生就业率为98.2%,航海类、运输管理类、港口机械类、船舶工程类、机电类等专业毕业生已经多年供不应求。我院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港口物流设备与自动控制、船舶工程技术等近二十个专业实施“订单式”教育,学生入学时就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订单式培养协议”,合格毕业生直接按协议就业。学院积极为学生继续深造提供条件,鼓励学生通过“专转本”、“专升本”和“专接本”等方式进入本科院校深造学习,同时学院与上海交通大学网络学院联合办学,设有上海交通大学南通远程学习中心,我院学生在校期间即可参加本科网络教育的学习,成绩合格可获得上海交通大学毕业证书。 七、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13—85960868、85960968传真:0513—85960868 E-mail:zhaosheng@ntsc.edu.cn网址:www.ntsc.edu.cn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江苏省) 一、学院概况 高校名称: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高校代码:1311(普通类、艺术类专业招生代码)、1682(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代码)、12703(全国代码) 高校性质:国家公办,隶属于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教育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优秀院校、全国交通职业教育示范院校、国家骨干高职院校建设单位。 高校地址:江苏省南通市经济技术开发区通盛大道185号(邮编:226010) 二、普通类、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规则 1.录取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按照“学校负责、省招委会监督”的原则,坚持以文化考试为主,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2.录取时依据“先分数、后等级”的排序规则,按“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即对进档考生,分文理依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志愿顺序进行录取,当总分相同时,按语文、数学两门科目分数与附加题分数之和从高到低按志愿顺序录取,如仍相同,则结合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等级和综合素质评价等指标决定考生是否录取。如考生所填第一专业已经录满,则根据填报志愿的顺序,录取其它志愿专业。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时,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随机调录到其他未满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予以退档。 3.各专业文理科招生计划以江苏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为准或查阅我院招生信息网招生计划栏。所有专业对考生选测科目等级不作要求,选测科目中的一门文科要求为历史、理科要求为物理,另一门选测科目不作要求。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要求为4C,信息技术科目合格。 4.所有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5.对男女生比例要求: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轮机管理)、船舶电气工程技术等航海类专业只招男生,其余专业对男女生比例不作限制。 6.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报考我院各专业考生应符合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相关规定。根据交通运输部行业标准《海船船员体检要求》及交通运输部海事局《关于调整有关船员健康检查要求的通知》,航海类专业【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轮机管理)、船舶电气工程技术】不招收色盲、色弱者,双眼裸视力4.6(0.4)及以上,且矫正视力均能达4.8(0.6)及以上。新生入学后将进行体检复查,对复查不合格者将调剂到其他专业。 三、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艺术类专业门类为美术类,专业考试形式为省统考。 2.艺术类专业考生七门学业水平测试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得超过三门(技术科目不合格视为D级)。 3.艺术类专业录取遵循“满足等级、按分排序、遵循志愿”的原则。考生专业成绩、文化成绩均需达到江苏省艺术专科最低控制线,对进档考生按总分(专业分与文化分之和)排序,择优录取。 4.艺术类专业对外语语种要求:英语 5.对男女生比例不作要求,考生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四、收费标准 1.学费:普通类4140元/年·生;艺术类6800元/年·生;中外合作类12800元/年·生。 2.住宿费:A类1400元/年、B类1200元/年、C类700元/年。 五、其他 1.需要说明的问题:①被录取的新生,必须按录取通知书的规定,按期到我院办理入学手续,逾期不报到又无正当理由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②新生入学后,学院按规定进行体格复查和招生条件复查,不符合录取条件者,则取消其入学资格;③学院“奖、贷、助、免、补”助学体系完备,设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学院单项奖学金等,并采取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金、特困补助、对家庭贫困的学生和品学兼优的学生提供勤工俭学、困难补助、勤工助学、订单企业与合作共建单位为贫困学生提供助学款等多项助学措施帮助贫困生完成学业。④学院积极为学生继续深造创造条件,鼓励学生通过“专转本”等形式进入本科院校学习,同时学院设有上海交通大学南通远程学习中心,学生在校期间即可参加本科网络教育的学习,成绩合格可获得上海交通大学颁发的毕业证书。 2.联系方式 招生热线:0513-85960868(兼传真)、0513-85960968 学校网址:www.ntsc.edu.cn E-mail:zhaosheng@ntsc.edu.cn 邮政编码:226010 3.考生录取结果可通过我院网站查询。 4.本章程自江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之日起生效,由学院招生办负责解释。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 二0一二年四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