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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重点专业

        

  •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奖励资助

          学院对品学兼优且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行一系列奖励和资助政策,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助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和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政策,为你完成学业保驾护航。  奖——为鼓励学生勤奋好学、刻苦钻研、立志成才、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建立了各种形式的奖学金,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学院奖学金等。另外,还有数家企业在学院设立奖学金。  贷——积极推行国家助学贷款制度,学院学生资助办公室协助学生向银行申请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帮助部分贫困学生解决在校期间的学费。  助——对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设立国家、学院助学金给予资助。  勤——广开勤工助学渠道,组织学生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培养学生的自立能力和劳动观念,通过参加劳动获得相应报酬。  减、免——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和烈士子女、孤儿区别情况给予学费减免。

  •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收费标准

          二、收费标准:5000元/生·年

  •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录取规则

          第三章:录取规则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落实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考生和家长放心。具体录取规则是:  一、学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相关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二、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市、区),执行相关省(市、区)的录取规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三、“商务英语”专业录取时,需加试外语口试,限英语语种。  四、“人物形象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录取时按艺术类招生,不招色弱色盲者。  五、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执行各省(市、区)的相关政策规定。  六、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并按招生有关规定对考生身体例行复检。

  •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生简章

        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校名、校址、办学层次、办学性质和颁发证书  一、学院全称: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  二、学院代码:12357  三、校址:  1、昆明市五华区昆沙路35号  2、昆明市呈贡新校区  四、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五、办学类型:国家举办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  六、颁发证书:合格毕业生由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统一网上电子注册)。  第二章:招生专业、招生计划、收费标准  一、招生专业、招生计划:见各省(市、区)招生办公室公布的招生计划。  二、收费标准:5000元/生·年  第三章:录取规则  在招生录取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的招生政策,落实招生工作“阳光工程”,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让考生和家长放心。具体录取规则是:  一、学校实行计算机网上远程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第一志愿不满时,再考虑第二志愿考生。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不设分数级差。对于进档考生,根据考生考试成绩按照专业志愿先后,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不能满足的考生,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相关专业,不服从调剂者,予以退档。  二、对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录取的省(市、区),执行相关省(市、区)的录取规定,实行“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三、“商务英语”专业录取时,需加试外语口试,限英语语种。  四、“人物形象设计”“环境艺术设计”专业录取时按艺术类招生,不招色弱色盲者。  五、对加分或降低分数要求投档考生的处理:执行各省(市、区)的相关政策规定。  六、身体健康状况要求:按教育部和有关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并按招生有关规定对考生身体例行复检。  第四章:招生办公室和联系方式  一、学院招生办公室地址:昆明市五华区昆沙路35号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就处  二、邮编:650101  三、联系电话:0871—5529048(兼传真) 5524007  四、网址:www.yncs.edu.cn www.ynjtc.com  五、Email: yncszhjb@yahoo.com.cn  第五章:其他  一、本章程若与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为准。  二、本章程由云南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招就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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