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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势专业排名及最好的专业有哪些

    管理部门:山东省教育厅 所 在 地:山东 学校地址:山东省淄博市淄川经济开发区 咨询电话:0533-38200003821888 学校网站:http://www.zbnc.edu.cn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前身为淄博师范学校)是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的公办普通全日制高等专科学校,也是山东省目前唯一一所专门以培养、培训专科层次小学、幼儿教师为主的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学校座落在世界短篇小说之王蒲松龄的故乡——淄川。新校区在淄川经济开发区,位于滨博高速公路淄川下路口东侧500米处,南靠胶王路,占地2000余亩。一期工程建筑36个单体楼,面积23万平方米,2006年9月已交付使用,配套齐全,设施一流,能完全满足学校的教育教学需要。学校现有藏书30万册,中外报刊800余种。拥有各类实验室及微机室、多功能教室50余个。教学... 与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最好的专业相关的文章还有(来源网站https://bbs.pinggu.org/jg/daxue.html)

  •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重点专业

        

  •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奖励资助

          第二十二条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政策:  学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执行国家有关政策,通过奖、贷、助、补、减等办法进行资助。 

  •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收费标准

          第二十条  学费和住宿费的收取,执行山东省物价局统一的标准。  各专业收费标准:文史类:3400元/年;理工类:3600元/年;外语类:4800元/年,艺术类:6000元/年,对口高职类:幼教类4800元/年,计算机类5000元/年。经省教育厅批准的热门专业,学费在相应基础上上浮10%。住宿费按山东省物价局统一制定的标准执行。  第二十一条  退学学费规定:执行鲁政办发〔2008〕65号文件规定:学校根据学生实际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的学费和住宿费。代收费用也在学生退学时一并结清。学生学习时间按每年10个月计算。

  •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录取规则

          第四章 录取  第十二条  淄博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十三条  在高考成绩达到同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中,学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规定的投档比例调阅考生档案,具体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  按教育部要求,实行学校负责,纪检部门监督体制,按考生德、智、体三方面公平、公正、择优录取。  第十五条  外语语种要求:专业语种不限。  第十六条  男女比例:报考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七条  对考生体检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文件规定。  第十八条  录取原则:  凡达到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考生以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学校将优先录取;计划未完成时,再录取第二志愿的考生,依次类推。  ⑴采取按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  对同一专业志愿顺序的考生,根据专业计划总数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同一专业志愿考生未被录取,不得录取下一专业志愿考生;同一专业志愿考生录取后,若专业计划未满有缺额,按下一专业志愿顺序,根据成绩从高到底录取,依次类推。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又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参照考生所填报的相关专业志愿顺序,根据成绩从高分到底分择优调剂录取,对不同意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不予录取,退档。  ⑵艺术类专业录取:取得任何艺术类本、专科专业测试合格证的考生均可报考我校,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⑶ 对口高职考生按专业类别分专业进行录取。  ⑷志愿间不采用分数级差,无相关科目的成绩要求。  ⑸ 在确定录取资格时,考生的各种加分、降分情况均计入总分,无单科成绩要求。  ⑹ 录取结果的公布渠道:招生咨询电话,学校招生信息网,录取通知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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