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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学费_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住宿费

    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学费_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住宿费第九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每生5000元/年。

  • 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09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学院全称: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国家代码:12985  第二条 校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野芷湖一号   第三条 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高等职业学院  第六条 招生对象: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参加湖北省组织升学考试的中职毕业生(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详见当地招办编制的招生计划文件)。  第七条学制及文凭:学制三年。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第八条 招生录取原则: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2、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  3、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文件所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外语语种不限;  第九条 收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部门审核的标准收费。  第十条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困难学生可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特困生可得到学校困难补助。  第十一条联系方式  电话:027-87376706  59814516 59814518  传真:027-59814556   网址:www.hbswkj.com    邮箱:hbswkj@163.com  邮编:430070

  • 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10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学院全称: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国家代码:12985  第二条校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野芷湖一号  第三条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第四条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五条办学性质:公办高等职业学院  第六条招生对象: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参加湖北省组织升学考试的中职毕业生(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详见当地招办编制的招生计划文件)。  第七条学制及文凭:学制三年。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第八条招生录取原则: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2、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  3、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外语语种不限;  第九条收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部门审核的项目和标准收费。  第十条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困难学生可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特困生可得到学校困难补助。  第十一条联系方式  电话:027-873767065981451659814518  传真:027-59814556  网址:www.hbswkj.com  邮箱:hbswkj@163.com  邮编:430070

  • 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12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学院全称: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国家代码:12985  第二条 校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野芷湖一号  第三条 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高等职业学院  第六条 招生对象:面向全国25个省、市、自治区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参加湖北省组织升学考试的中职毕业生(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详见当地招办编制的招生计划文件)。  第七条学制及文凭:学制三年。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第八条 招生录取原则: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考生德、智、体全面考核,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2、所有专业均无男女比例要求;  3、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4、外语语种不限;  第九条 收费标准:按湖北省物价部门审核的标准收费。  第十条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困难学生可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特困生可得到学校困难补助。  第十一条联系方式  电话:027-87376706  59814516 59814518  传真:027-59814556  网址:www.hbswkj.com  邮箱:zs@hbswkj.com  邮编:430070

  • 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 学院全称:湖北生物科技职业学院     国家代码:12985  第二条 校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野芷湖一号  第三条 主管部门:湖北省教育厅  第四条 办学层次:专科(高职)  第五条 办学性质:公办高等职业学院  第六条 招生对象:面向全国27个省、市、自治区招收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应往届高中毕业生及参加湖北省组织升学考试的中职毕业生(各省、市、自治区的招生计划详见当地招办编制的招生计划文件)。  第七条学制及文凭:学制三年。学生修业期满,成绩合格,由学校颁发普通高等学校专科毕业证书,国家承认学历。  第八条 招生录取原则:  1、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根据考生志愿择优录取;  2、考生体检标准按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外语语种不限;  第九条 收费标准:各专业学费每生4000元/年,其中:计算机网络技术(网站开发与网络营销方向)、三维动画设计(CG影视动漫方向)、三维动画设计(影视广告设计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高级软件工程师方向)、计算机应用技术(金融电信管理软件开发工程师方向)、计算机网络技术(3G/4G移动商务开发工程师方向)等6个专业为校企合作办学专业。校企合作专业除完成学历教育外,另由合作企业(培训机构)开设职业技能培训课程,并获得相关的职业资格认证证书,其费用由合作企业按物价部门审核的标准收取。  第十条学校设有各类奖学金,困难学生可获得助学金,同时可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特困生可得到学校困难补助。  第十一条联系方式  电话:027-87376706  59814516 59814518  传真:027-59814556  网址:www.hbswkj.com  邮箱:zs@hbswkj.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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